“女兒早晚要嫁人,房子給俺兒子才合理”所謂安全感,其實是算計

托爾斯泰《安娜·卡列尼娜》:“幸福的傢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傢庭各有各的不幸。”是啊,每一個幸福的傢庭,無非都是母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恩愛,傢庭和睦。但每一個不幸福的傢庭,都充斥著各種各樣的矛盾。圖網絡。

我相信我們結婚的時候,都是奔著白頭到老,少來夫妻老來伴這個願望的。但在婚姻生活中,柴米油鹽醬醋茶,漸漸消磨瞭愛情之後,也會有一些夫妻選擇好聚好散。而我就是一個離異男士,離婚7年,今年53歲瞭。

我和前妻是自由戀愛,兩人一見鐘情,戀愛時候感情很好。雖然當時我就覺得她比較強勢,性格暴躁,但可能沉浸在戀愛中。即使每次都被她“嫌棄”,但還是覺得妻子格外可愛。後來兩人順利結婚,不過結婚後不久,我倆就發現我們其實不適合做夫妻。

簡單來說,就是我倆彼此看對方都不順眼。她嫌棄我木訥,不懂浪漫,把日子過成瞭一潭死水。我抱怨她脾氣不好,對我頤氣指使,從來不會好好說話。我倆都表示自己一直都是這樣,所以連吵架都格外搞笑。

要不是後來有瞭孩子,我倆的婚姻可能都堅持不瞭一年,女兒出生後,雖然我和她之間的感情在爭吵中已經所剩無幾。但為瞭孩子,我們一直彼此容忍,在孩子成年後,我倆終於松瞭一口氣,和女兒說明情況,兩人最終結束瞭這段婚姻。我其實真的很疼愛孩子,但女兒最終還是選擇跟著媽媽。

我也沒多說什麼,我前妻對孩子也很疼愛,我也是很放心女兒跟著她的。雖然前妻不要求我給撫養費,因為女兒已經成年瞭,但我還是堅持要給,好歹是個心意。而且女兒每天都會給我打電話,放假瞭就會來我這邊住上一段時間,我倆的父女感情,沒有受到多大的影響。在女兒看來,爸爸媽媽隻是分開瞭,對她的愛從沒減少過。

我本來是沒準備再婚的,但去年前妻再婚瞭,婚後生活很不錯,女兒開始一個勁勸我,讓我也找一個知冷知熱的老伴。說媽媽現在很幸福,她希望爸爸也能幸福。我後來也被女兒說動心瞭,想著自己老瞭,以後女兒結婚成傢,有瞭自己的小傢庭,也確實不好事事都去麻煩女兒。

找個老伴,彼此扶持走完餘下的人生,其實也不錯。身邊的朋友知道我終於有瞭再婚的心思,也都很熱心地托人幫我介紹,我後來相處的一個到瞭談婚論嫁的對象張珊,就是我朋友介紹的。她比我小6歲,也曾有過一段婚姻,有個兒子,跟著她。張珊的經濟條件,在一眾介紹給我的對象中,算是不錯的。

她是一傢公司的普通職員,月工資大約5千左右,自己名下有一套小戶型的房子,不過是貸款的。我選擇她,除瞭我倆相處的時候能聊得來,經濟情況其實也是我考慮的一個情況。我確實不想找一個完全要依靠我的另一半。她也很直白,說很滿意我的情況,我知道她的意思,不僅僅是我為人還不錯,主要是我的經濟條件不錯。

我在一傢公司當部門主管,每月差不多2萬多一點的收入,也有積蓄,有一輛二十幾萬的車,名下還有一套大戶型房子,前幾年買的。之前的房子因為和前妻一起買的,後來離婚時就給瞭前妻。張珊和我說,她不願意找一個一無所有的另一半,這樣負擔大,還不如單身呢。我這樣的條件,她很滿意。

我不介意她的直白,畢竟我也覺得她沒說錯,我以為大傢彼此權衡利弊之後,剩下的應該是好好過日子瞭吧。結果我沒想到,張珊再婚,可不僅僅是為瞭給自己找個老伴。我倆差不多算是定下來的時候,她和我提出以後她的房貸由我來承擔。我雖然覺得有點不可思議,但想著金額也不算多,她畢竟是要和我結婚的,難道隻承諾給人傢一口飽飯吃啊。好歹也要表現出來一些誠意的。

所以我滿口答應,並且保證以後我來承擔基本傢用,她也不用擔心以後老瞭之後的生活,我都會安排妥當的。我們兩個人的養老問題,肯定不會讓她操心。我自認為我這樣的誠意已經不錯瞭,結果張珊說她還是覺得沒有安全感,我心中隱隱不安,但還是問她到底要我怎麼做,她才會放心和我領證結婚呢?

結果她提出讓我把我名下全款買的房子過戶給她兒子,說隻有這樣,她才有安全感。我聽到這話,當時都懵瞭,緩瞭一會才勉強露出一個笑臉。我不死心,想著可能是她也被人忽悠瞭。所以我問她:“這是你自己的想法,還是別人的建議啊。”她笑瞭笑說:“自然是我自己的想法,有什麼不對嗎?”

在我看來自然是不對的,我的房子肯定是要留給我女兒的呀,再說瞭她名下也有房子啊。而且還是貸款的,我幫她一起承擔還貸,已經可以瞭吧。我委婉地和張珊表達瞭我的想法,不過她不置可否,說我沒誠意。說女兒又不是跟著我的,而且我之前和前妻離婚,不是分給前妻房子瞭嗎,前妻的房子以後不就是女兒的。

好傢夥,我都不知道她從哪裡打聽來的,連我前妻的房子都分配好瞭。前妻房子給不給女兒,我不管,反正我的房子肯定是要留給女兒的,這房子和張珊有啥關系啊,她居然為瞭兒子惦記上瞭。不管她怎麼說,我都不同意,最後她甚至說出:“女兒遲早要嫁人,以後就是婆傢的人瞭,又不給你養老。你要靠我兒子養老的,自然要把房子留給我兒子瞭。”

如果說之前我還留有餘地,還想著努力說服她,張珊這番話一出,我徹底死心,而且也很生氣。笑話,要是我自己的親生女兒都靠不住,難道還指望一個沒有血緣關系的人嗎?我憑啥要把我自己辛苦賺錢買來的房子給別人的兒子?我笑著說:“你想多瞭,咱倆婚事不用談瞭。”

見我拒絕,而且連婚事也泡湯瞭,張珊開始在我周圍人中各種數落我。幸好大傢都瞭解我的為人,而且她的要求也確實離譜,所以對我的生活也沒造成多少困擾。隻不過經過這個事情,我對再婚的熱情幾乎消失瞭,就這樣吧,隨緣吧。

唉,老話說“夫妻還是原配好,半路夫妻都是賊”,也不是沒有道理,大部分半路夫妻都會出現這種各自為各自打算的情況吧。不過我覺得我沒什麼地方不對。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