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全款買婚房,女友分文不出要求過戶到她名下,父母:馬上分手

父母全款買的婚房,女友卻堅決要求父母過戶到我的名下,並加上她的名字。對此,父母始終不同意,認為女友還沒結婚,就開始算計房子,不是真心想和我結婚。

其實,我和女友的感情一直很好。雖然剛談戀愛那會,她父母極力反對過,可女友對我不離不棄。寧可冒著和父母決裂的風險,也要和我在一起。當時原本我都打算分手放棄瞭,就因為女友的義無反顧,我才堅持瞭下來。

得知我們要結婚,父母就掏出瞭自己多年的積蓄,給我們買瞭婚房。考慮到婚後房貸壓力比較大,他們甚至還到處借錢,給我全款買瞭婚房,就為瞭讓我婚後能毫無經濟壓力。

但父母也有他們的顧慮,雖然我是傢裡獨生子,可這畢竟是父母多年的積蓄,他們也不願意就這樣白白便宜瞭一個外人。所以最終,父母在房產證上隻寫瞭他們自己的名字。

對此,我是沒有什麼意見。我是傢裡唯一的兒子,即使房產證沒我的名字,父母百年之後,他們的錢財房產,始終是會留給我的,我不急於一時。

可女友卻堅決不同意,在她看來,房子有她的名字才算是有安全感,這份婚姻才有保障。於是她一直鬧著要我爸媽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並在婚前就加上她的名字。

這個要求,讓我很為難,也讓我爸媽很憤怒。原本他們很喜歡女友,可自從女友提出這個要求後,爸媽就認為女友太勢利太物質,嫁給我是有利可圖,是沖著房子去的,不是真心想和我過日子。

而我就好似一個夾心餅幹一般,左右為難。一邊是哭鬧著要加名字的女友,一邊是堅決不肯松口的父母,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選擇?

房產證加上女友名字,會傷瞭爸媽的心,畢竟他們也全都是為瞭我好。可不加女友名字,卻又會傷瞭女友的心,認為我不夠愛她。

如果是你,攤上這樣的事情,你會心甘情願加上女友的名字嗎?

情感分析:

父母全款買的房子,沒有寫兒子的名字,這就充分說明瞭一點,父母還不夠信任兒子和未來的兒媳婦。所以他們以這樣的方式來保全自己的傢產,哪怕以後兒子兒媳婦不孝順,父母也不至於錢房兩空。

所以父母的顧慮是對的,在女方沒有出一分錢的情況下,他們是不敢冒著被分走一半房產的風險加上未來兒媳婦的名字。

除非這個兒媳婦,真心實意和自己的兒子結婚過日子,生兒育女。否則多數的婆傢,都不會這樣賭上一把。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