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必須你傢買,寫我的名字”,女友:沒問題,但我有三個條件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01

沒有誰規定說兩個人在一起之後就必須一輩子,感情的事,不管是愛情還是婚姻,都是一種“無中生有”的關系,如果能夠一直開開心心在一起,誰都沒有不滿意的時候,當然可以在一起一輩子。但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不開心,矛盾叢生,能分開就最好分開。

不管我們怎樣定義愛情和婚姻,這兩種東西必須能帶給你更好的感受,更好的生活,才有意義。如果你有瞭愛情或婚姻以後,反而沒有單身時幸福,要它又有何用呢?

這種事不能讓別人去告訴你有沒有意義,每個人自己都應該懂得判斷自己的愛情或婚姻是否有意義,如果沒意義,能有條件換一種生活的話,肯定是換一種生活對你更有好處。

就像朋友小瑜所說:“人活著,活的是心態,是心情,是感受,隻有這些東西都美好的時候,才有意義。人生是如此,婚姻亦是如此,如果一段婚姻總是讓你抑鬱,總是讓你不爽,對你來說就沒有意義,丟掉這樣的婚姻一點也不可惜,反而可以因此迎來更好的生活。

02

小瑜所說的“沒有意義的婚姻”,指的是她和前男友阿賽的那段感情,雖然他們的愛情還沒有正式升級為婚姻,但已經走到瞭談婚論嫁的階段。

他們之所以在談婚論嫁的階段不歡而散,是因為彼此都不滿意對方提的結婚條件。

小瑜說她提的結婚條件沒有不合理的地方,自己要的彩禮不多,要房子也有理有據:“房子肯定要有,不然我結婚後住哪兒?如果結瞭婚連個傢都沒有,婚姻還有何意義?彩禮也必須要有,這樣等到孩子出生以後,我無法工作的時候,手裡才能有閑錢過日子,我可不想到時候總是像乞討一樣問男人要錢!”

而阿賽卻完全不認同小瑜提的條件,尤其在受瞭他母親的慫恿之後,覺得小瑜不該要彩禮,不該要房子:“房子沒必要買,因為可以和我爸媽一起住,這樣可以省出來很多錢;彩禮沒必要給,到時候沒錢花找我要就行,沒必要非得把我的錢分散!”

爭執不下的時候,為瞭讓小瑜打消要房子的念頭,阿賽故意提出瞭這樣的要求:“你非要較真的話,那我就跟你掰扯一下:你沒我學歷高,沒我賺錢多,要買房也必須是你傢買房,寫我的名字,這樣對我才公平!我一直沒跟你計較這些,你卻一直貪心不足,太讓我失望瞭!”

他以為這樣就可以把小瑜嚇住,結果小瑜卻說:“沒問題,我們傢可以買房子,但我有三個條件:第一,你入贅到我們傢做上門女婿;第二,你負責給我爸媽養老;第三,房貸必須你來還。如果你能滿足我這三個條件,我可以不問你傢要房要彩禮;如果你不願意這樣做,那就按我說得去做!

可悲的是,阿賽既不願做上門女婿,又不願買房給彩禮,這就使得兩個人的感情走到瞭盡頭。

其實,小瑜在最開始跟阿賽鬧出分歧的時候就該放棄婚姻,她之所以沒放棄,純粹隻是內心的好勝心作祟,沒想過換個角度去解決問題,這也就使得她在分手之後很不開心,雖然知道自己離開的是個不該愛的人,但總感覺自己輸瞭。

她的心態能夠得以轉變,是聽瞭母親的勸告:“別不開心,緣分盡瞭,說明你要轉運瞭!你和他緣盡又不是你的錯,你提的結婚條件沒有任何問題,他連你的合理要求都不願滿足,足以說明這個人不適合你。離開瞭錯的人是好事,這樣你才有遇到真愛的機會!不要輕易認輸,不管經歷瞭怎樣的波折,隻要最後能得到幸福,就沒有輸!”

事實證明,她母親說得沒錯,等到她遇到現在的老公之後,才明白自己主動跟前男友緣盡是個明智的選擇:“每個女人都應該堅信這樣一個事實:隻要你沒錯,就要放手按自己的方式去活,遇到錯的人就放棄,在不斷篩選的過程中,才能遇到對的人!”

03

明知不合適,還選擇湊合結婚的人分兩種。

一種是條件差到沒自信,急於想要結婚找個依靠,覺得隻有結瞭婚才能萬事大吉。

另一種是心存僥幸心理,認為不合適隻是暫時的,日子久瞭慢慢就好瞭。

而從結果來看,以上兩種湊合結婚的人,大多數在婚後過得都不幸福,原因很簡單:條件差到沒自信的人,完全依靠自己的另一半,很容易被人瞧不起,瞧不起你的人肯定不會善待你;心存僥幸心理的人不知道的是,從一開始就不合適的婚姻,之後隻會更不合適,因為你從一開始嫁的就是錯的人

從這兩個角度來說,小瑜選擇放棄婚姻就沒有錯,一來她不是條件差到沒自信的人,二來她也不想用後半生去賭一份僥幸,更關鍵的是,她提的結婚條件並沒有不合理的地方,她對結婚條件的解讀也並非蠻不講理。

對於女人來說,如果你自己沒有錯,提的要求並沒有不合理的地方,你愛的人卻不願意接受,轉而對你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此時你應該認定他是你不該愛的人,應該主動讓彼此緣盡,而且不要不開心,因為你這樣做不僅是及時止損,而且是為之後轉運做準備,是為遇到真愛做準備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