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P2P“大動作”到來,專傢:借款人“寒冬”已過!

2020年對於P2P行業來是一個非常“好”的一年,因為在這一年中各地都是嚴管嚴查中發現竟然沒有一傢平臺是符合正規的,並且有的平臺連金融資質都沒有,更有的平臺還涉嫌毆打借款人,去年P2P行業成為瞭查處的兌現,這是對於2020年銀保監最大的認可,2021年下半年,P2P“大動作”到來,專傢:借款人“寒冬”已過!

為何說P2P在全面取締之後仍舊會“大動作”,從今年可以看出監管對於網貸不管是兌現上,還是在追討上已經下定瞭決心,上海已良性清退接近300傢,而現在能夠良性清退的平臺並不多,良性清退指的是沒有借款人也沒有出借人,但現在北京、廣州仍舊良性清退的平臺較少!

任誰也沒有想到P2P行業說全面取締就取締,這是速度之快,僅僅用瞭不到2年的時間,也可以說如果P2P行業不及時的清退,不管是出借人還是借款人都會遭到打擊!

那麼專傢說的借款人“寒冬”已過,是哪些回事呢,筆者大概分為幾點讓大傢參考,畢竟下半年還沒有到來,政策也沒有實施!

首先,借款人欠的錢不會超過LPR的4倍,雖然之前有些平臺通過別的手段轉成瞭小額貸和消費金融,但隻要有違規的網貸,借款人就可以舉報,直接舉報到金融監管或者是去法院起訴,如果說這兩種效果不大時,借款人可以不還款,因為高利貸是不屬於保護的范疇的!

其次,隻要提到P2P大傢就知道是高利貸,所以不管是在社會上,還是在心理上,人們就已經不認可P2P的存在瞭,即使到現在有人借瞭P2P,不是高利貸,大傢也會認為,所以說在社會輿論方面,大傢隻會更可憐借款人,並且也會告訴借款人這是高利貸,不用還,現在監管也已經不管瞭,這就造成瞭負債率的增加,其實借款人在借P2P的時候,不是高利貸也是需要還的!

最後,仍舊會加大對於不還款的借款人督促還款,就像上面我們說的,不是高利貸也是需要還的,有些借款人知道網貸是高利貸,就利用假身份或者是聯系不到的方式借款,最後不還款,但P2P平臺取締之後,真正會嚴查到每個人身上,如果說你借錢後一分錢不還,那麼會影響到征信,如果說已經還瞭本金,而且是高利貸那麼就不用還款!

雖然現在出借人有較大的損失,但監管仍也是保全瞭借款人的福利,2020年P2P“大動作”就是讓借款人損失變得較小,遇到暴力催收和曝光通訊的情況,現在已不存在,所以說借款人也不要想著影響到征信,也不要相信任何能夠幫你解決征信的問題,隻要正確的還清楚債務,征信自然而然消失!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