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女王擁有的四大特權,此項一旦使用便是大事

現如今大部分國傢實行的都是社會註意制度或者資本主義制度,但是還有一些國傢實行的依然是封建時期的君主專制制度,不過這隻是極少數的,像日本的天皇、英國的女王,不過這些都是虛銜,表面看風光無限,和古代的皇帝差不多,唯一的不同是沒有實權,並且也不管國傢的事情。今天小編要為大傢分享的是關於英國女王的4大特權,其中一項一旦使用便是發生瞭大事。

英國曾一度是世界的霸主,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逐漸的沒落,女王也是有名無實,真正統治英國是內閣首相,平時女王也隻是代表國傢參加下大型的活動,畢竟是女王面子功夫還是要做足的。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英國女王都有什麼權利?

第一項:起訴豁免權

這項權利整個英國也隻有女王才有,也就是說如果有人想罷免女王,而女王可以去起訴他。也可以簡單的理解為整個英國沒有人敢把女王怎麼樣。不過既然作為女王為瞭國傢的利益,肯定也不會做什麼出格的事情,有著地位、有錢,隻負責吃喝玩樂就可以瞭,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呢?

第二項:審核並公佈法律

如果英國的法律需要進行新增或者改動,即便是首相同意也是沒用的,必須經過女王的審批簽字,並且還要女王親自對外進行公佈才能生效,否則的話就是一堆廢紙。就像我們上學的時候寫好的作業需要老師批改是一樣的道理,隻有老師認為你及格瞭,你才及格。

第三項:有權對內閣首相進行任免

這項權利幾乎是不會使用的,內閣首相就是代替女王來統治國傢的,一切大小事物都是首相來處理的,雖然和我們古代的丞相差不多,但是權利和皇帝的是一樣的,隻是稱呼上的不同而已。因此這個權利是不能隨隨便便用的,一旦使用就是國內發生瞭重大的事情,事關整個英國甚至世界。

第四項:對外進行宣戰

女王作為英國的臉面,一切涉外的活動都是需要女王來出面的,包括接待到英國訪問的外國首腦,而對外宣戰自然也是女王的分內之事,因為隻有女王才能代表整個國傢,不過這項權利也是不能隨意使用的,否則話如果女王對哪個國傢有仇直接宣戰那不就完瞭,對外宣戰是一件大事,需要經過議會、首相、女王三者簽字之後才能對外公佈。

現在是不是非常羨慕英國女王,什麼事情都不用管,隻負責享受榮華富貴就可以瞭,這樣的工作誰不想呢?親愛朋友你向往著這樣的生活嗎?歡迎在下方進行留言,大傢一起進行交流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