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很多人分手都有這樣的一句話吧:“我真的很喜歡你,可是我們不合適。”
好像這樣說來,喜歡和合適真真不可兼得
也許是我很幸運
我身邊好幾對
我都覺得他們是剛剛好的又喜歡又合適的
也許一對是偶然,兩對是碰巧,三對是幸運
但是我身邊五六七八對目前都還是恩愛般配又合適的
這些人就算是結婚瞭也是遍地撒狗糧
從他們的相處中你真覺得他們隻有那麼合適瞭~換個人還並不一定hold雙方那個性
談戀愛的或者還單身的
其實喜歡或合適都不應該作為我們挑選對象的框架或標準
我們都說要遇到對的那個人
這樣太抽象
其實個人覺得當我們哪一天遇到那個讓我們相處起來舒適,安心,親密,快樂還相互尊重的那個ta的時候
我們就不會再問自己
是喜歡還是適合更重要瞭
你有這個疑問,那隻是你內心還有所困惑
你還沒有清楚認識到
你究竟喜歡怎麼樣的人
喜歡和合適沒有哪個更重要
最重要的是你自己對待人生的態度
你可以“魚與熊掌兼得”
最主要的是你是否願意讓關系維持在即喜歡又適合的狀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