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絕育來推進“種族滅絕”,美國這盤棋下瞭100多年

去年9月,一名美國佐治亞州奧西拉(Ocilla)的護士投訴,她所工作的移民拘留中心存在大量移民婦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瞭“子宮切除術”。而此前幾天,幾傢維權組織所派代表道恩·伍滕(Dawn Wooten)在她一份舉報材料中還指出,在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內還發生瞭多起醫療疏忽、非法操作以及被拘留者沒有防護措施等的情況。

子宮切除術後(包括切除子宮,有時切除卵巢和輸卵管),是一種使女性終身無法再孕的手術,一般隻在患有嚴重婦科疾病時,醫生才會建議切除。

美國國會民主黨人呼籲對移民拘留中心進行調查,時任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還在9月15日的一份聲明中說: “舉報人的申訴所描述的令人震驚的條件,包括對脆弱的移民婦女實施大規模子宮切除術的指控,如果確實如此,那就是對人權的驚人侵犯。” “這種令人不安的局勢使我們回想起瞭我們國傢歷史上最黑暗的時刻。”並聲明將依法進行詳細調查。

然而事件已經過去大半年瞭,沒有任何後續報告公佈出來。

“實際上,美國有很長的強迫絕育的歷史,這種絕育針對的是貧困,殘障或被監禁的人以及有色人種,”美國進步中心婦女健康與權利部主任賈米爾·菲爾德斯·阿爾斯佈魯克(Jamille Fields Allsbrook)說。

“如果這些指控屬實,那將令人震驚,但這絕不是一次性的事件。” 她說,“對於那些人來說可能很難接受……我們必須記住,這確實發生在美國,而且已經發生瞭,這是一個長期的問題。”

其實早在一百多年前,美國就已經在通過絕育來進行人口滅絕瞭。

“早在20世紀初,人們就開始相信‘科學’可以用來解決社會問題。”紐約大學格羅斯曼醫學院教授艾莉森•貝特曼•豪斯(Alison Bateman House)說,“正是少數有權勢的人決定瞭社會弊病到底是什麼,以及如何解決這些弊病。而研究人員註意到,貧困、犯罪和健康不良等問題經常集中在同一個社區(尤其是有色人種的社區)。”貝特曼·豪斯說。

根據這些理論,幹涉人們的生活被認為是完全合法的科學政策。

於是隨著優生運動的發展,開始出臺專門的法律,旨在防止那些因遺傳而被視為“不健康”的人生孩子,而絕育就是其中的重點。

“很多時候,人們沒有被告知他們已經絕育瞭。”貝特曼·豪斯說,“他們得到瞭一些其他的借口來解釋為什麼要動手術,而他們的傢人經常得不到通知,並且當時真的沒有人報警。”

1907年,美國印第安納州頒佈瞭第一部優生絕育法,該法規定瞭“對被國傢拘留的罪犯,白癡,強奸犯和弱智強制絕育”。

made sterilization mandatory for criminals, idiots, rapists, and imbeciles in state custody

隨後加利福尼亞州在1909年頒佈的優生法規定,任何在州立機構工作的人都可以絕育。最終,全美國有32個州通過瞭導致數萬人強制絕育的法律。

而1924年頒佈的《弗吉尼亞絕育法案》為二戰納粹德國的絕育計劃提供瞭一個“典范”,不同於德國滅絕猶太人,美國的絕育法案是要滅絕所有一切貧困,殘障或被監禁的人以及有色人種(這其中絕大部分都是有色人種)。

民權運動人士房妮·洛·哈默爾(Fannie Lou Hamer)曾說過,她在接受手術以切除子宮腫瘤的過程中於1961年不知情地接受瞭子宮切除術。醫院經常對貧困的黑人婦女執行此種程序,因此被稱為“密西西比闌尾切除術”。

把子宮切除叫做闌尾切除,由此可知欺騙性有多大瞭。

在1960年到1970年間,有成千上萬的美洲原住民婦女接受瞭衛生局的強制絕育。

而統計整個二十世紀三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之間,大約有近三分之一的波多黎各婦女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被絕育。

一直到瞭1975年,墨西哥移民婦女在洛杉磯提起民權訴訟,聲稱醫生在分娩手術中,強迫那些說西班牙語的孕婦同意進行輸卵管結紮術。此案在當時美國社會引起軒然大波,最終才導致加利福尼亞州立法機關廢除瞭1909年的優生法(絕育法)。

盡管到瞭70年代後代,美國許多生物絕育法被廢止,但美國為消滅有色人種的嘗試從未停止。

在2005年至2011年之間,加州有近40名女囚(美國監獄中有色人種比例高達80%)在未經完全知情同意下就接受瞭輸卵管結紮術。

而田納西州的一名法官則允許那些“自動接受絕育手術的男性和女性減刑”。

美國是種族滅絕不折不扣的最大黑手,從最早1907年的絕育法案頒佈至今的100多年裡,美國有色人種的數量呈自由落體式下降,多個種族瀕臨滅絕。

自20世紀以來,美國人口增長瞭三倍多。從1900年的7600萬增至2000年的2億8100萬,每年增長1.3%。而北美原住民(印第安人)反而從哥倫佈發現新大陸時期的8000多萬,降到瞭如今的二十萬,連美國總人口的百分之一都沒有,可以說印第安人整體上已經被基本滅絕。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