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相親11次,33歲大齡剩女:我有車有房,提一個條件就接受不瞭
對於單身的人來說,春節是相親的高峰期,知道你單身的人,七大姑八大姨,甚至八竿子打不著的人,都操起瞭心為你介紹對象,仿佛你的終身大事不完成,他們就寢食難安。
當然也有人專門把相親放在春節,平時工作忙,春節好不容易有個小長假,怎麼著也得多相看相看。
不然就算你自己不著急,傢裡人的唾沫星子恐怕都要把你給淹死瞭。
在農村,到瞭適婚年齡不結婚的,不管男女,都會被人在背後議論,特別是大齡剩女,催婚的人要麼擔心你再不結婚年紀大瞭生不瞭孩子,要麼說你太挑瞭所以現在還沒人娶。
而為什麼不結婚,或許隻有本人心裡明白,外人不足道也。
莉莉就面臨著這樣的處境,她還不到30歲的時候,不管是傢人還是親戚,隻要見瞭她就催婚。什麼時候找對象啊?怎麼還不談啊?找不到是不是你太挑瞭?等等。
莉莉一開始沒想過結婚這回事兒,她一個人有房有車有工作,日子過得瀟灑著呢。
身邊結瞭婚的女同事,生活質量以肉眼可見的速度在下降。特別是有瞭孩子,而且還跟公婆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的,那生活質量,讓人不敢想象。白天上班賺錢,晚上回傢帶娃,還得面對婆媳矛盾,一個頭兩個大。
多少女同事婚前打扮精致,婚後連洗把臉、梳個頭的時間都沒有,莉莉被這樣的現象嚇怕瞭。
但是邁進30歲的大門時,莉莉卻在心裡想起瞭結婚的事情。
從前一起出門旅遊的閨蜜,一個兩個三個都在快三十歲的時候一頭紮進瞭婚姻裡,剩下她一個單身的,日子突然過得索然無味。
每次放假,莉莉訂好瞭行程,想找個人一起出去玩都找不到。獨自出去旅行瞭幾次,雖然自由但孤單,看到美景無人分享,想拍照片隻能請路人幫忙。
當慢慢感覺一個人不是那麼方便時,莉莉也把結婚納入瞭自己的計劃裡。
在她的想象中,結婚就是為後半生換一種新的生活方式,而且這種生活方式會持續很久,所以一定得睜大眼睛選好瞭。
她有一個自己的小算盤,既然想結婚瞭,那麼無論是以什麼途徑認識的異性,隻要兩個人看對瞭眼,不討厭對方就行。但是不能著急結婚,起碼戀愛得談個三年,徹底瞭解瞭對方才能開始下一步——結婚。並且,婚後得簽一份不能跟父母同住的協議,否則一切免談。
每個給莉莉介紹對象的朋友,莉莉都先把這個條件發出來,對方看瞭如果沒問題,他們再見面,見面之後看上彼此瞭就在一起,看不上就拉倒。
但是每次莉莉把這條件發過去,朋友就沒有下文瞭。
剛開始,幾個主動給她介紹的朋友還挺熱情,時間久瞭,也都不再過問莉莉的事情。
莉莉問他們,人傢就說對方沒時間,相親就作罷瞭。
有一個朋友跟莉莉說瞭實話,她說:“我把你這條件跟人說瞭,人傢就說算瞭,你要不要調整一下,就我個人感覺,的確挺苛刻的條件,不一定能找到合適的人。會讓人覺得,你提這條件不是真心想找對象的。”
朋友話音剛落,莉莉就反駁道:“我這個條件就是篩選人的,同意的就接觸,不同意的說明我們的三觀不同,也就不必再見面。我不覺得有什麼問題。”
就這麼拖著,莉莉已經33歲瞭。
從前,莉莉看不上老傢的男青年,覺得他們土氣、沒有文化,就算在一起瞭也沒有共同語言,所以母親提議給她相親的時候,她總是一口回絕。
今年不同,莉莉還沒回老傢,便在電話裡囑咐母親幫她多留意一下,有沒有合適的男青年介紹的,年齡相當或者小一點都沒有關系,她想趁著過年見一見。
母親一聽,曾經抗拒相親的女兒終於想起來要找對象瞭,高興得不得瞭,找瞭十裡八村的媒婆,還有什麼表姑表姨的,全都上陣,幫著給莉莉介紹對象。
莉莉提前幾天回老傢,回去的第二天便被拉著到處相親,可是沒有一個合適的。
有兩個莉莉看上對方,找介紹人去問對方的意見,結果人傢都說看不上莉莉。
這讓莉莉很困惑,自己怎麼說也是都市麗人,在市裡有車有房,比相親的人裡任何一個條件都好,雖然33歲瞭,但是模樣不醜,不至於這麼沒有競爭力啊。
她母親也勸她,別太挑瞭,覺得合適,可以處處看,不必設限這麼多。
莉莉嘴裡答應著,心裡卻認為自己並沒有提什麼過分的要求。
昨天莉莉見瞭第11個相親對象,聽聞莉莉短短幾天已經相親10場,相親男很八卦地問她相看瞭這麼多,一個合適的都沒有嗎?
莉莉也不見外,一五一十從第一個聊到第十個,差點把對方下巴給驚掉瞭。
相親男比莉莉大一歲,在鎮上的一傢企業工作,工資不高,又沒有房子,所以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結婚對象。
這次能同意跟莉莉相親,是聽媒人說莉莉不在意這些。
莉莉的確不怎麼在意物質,想要的她自己都有,即使男方工資沒有她高,她也不介意,隻要兩個人互相喜歡,對方能同意她那個條件就行。
兩人聊瞭不少,莉莉很滿意對方,談吐幽默,又有梗,是個有趣的人。
一頓飯快吃完的時候,莉莉提瞭自己的條件,她說:“我這個人有點小的執拗,不在意男人有沒有錢,我更在意感情。如果我們互相覺得不錯,你想什麼時候結婚?”
相親男以為莉莉著急結婚,回答道:“你如果覺得越快越好,我當然同意,畢竟我們年齡都不小瞭。”
莉莉搖頭道:“我不會閃婚,起碼得談三年戀愛,感情穩定瞭再結婚,不然萬一結婚後發現過不下去,離婚就太麻煩瞭。再者,你得答應我一個條件,以後不能跟你父母住在一起,這是我的底線,咱得簽協議。”
相親男沒想到莉莉會來這麼一出,嘗試問道:“我都34,你33,談三年戀愛再結婚,生孩子哪來得及啊!”
“那就不生啊”,莉莉又說。
相親男這時已經有想走的意思瞭,在他看來倆人不合適,再聊下去也是浪費時間。莉莉卻拽著人傢不讓走,明明聊得好好的,怎麼著急走。
相親男急瞭,回瞭句:“看看你那條件,你配嗎?再見!”
春節相親11次,33歲大齡剩女:我有車有房,提一個條件就接受不瞭?
莉莉的第11次相親,依然以失敗告終。
她母親勸她,現在很多傢庭都是獨生子,你說婚後不跟公婆住一起,那怎麼行啊,誰能忍心拋下自己的父母啊,你這孩子就是不懂事兒。
不過莉莉依然想不明白,她覺得不跟公婆住,可以省很多麻煩,況且自己不在意對方的條件,還有車有房,對方有什麼不滿意的。
其實,莉莉說是隻提瞭一個條件,但這一個條件還得分成兩個來分析。
首先,戀愛三年才能結婚
光是這一點,就能把很多人嚇跑。
單身的人為什麼會在春節時出來相親?那是因為被傢裡催的沒辦法,自己也著急找個人組成一個小傢庭,結婚生子,過平常夫妻的日子。
說到底,求的是個穩字。
戀愛三年再結婚,對於大齡青年來說太不現實瞭,要是不著急結婚,他們也不會選擇去相親。莉莉隻考慮到瞭自己的需求,而沒有去分析大多數人相親是為瞭什麼,結果也就可想而知。
其次,簽一份不能跟父母同住的協議
這個要求也過分,如果說父母年紀不太大,四五十歲,那麼剛結婚的小兩口跟父母住在一起,的確會產生很多摩擦。畢竟,兩代人的生活理念太不同瞭。
再退一步,父母年紀大一點,但是身體倍兒棒,能自己照顧自己或者互相照顧,不跟子女住在一起也行。
但誰都有老的那一天,等到有一天父母真的老到需要身邊有子女照看,難道你要拿出那一紙協議,把老人扔出去不管嗎?於情於理這都說不過去。
所以,光嘴上說說不跟父母住一起,這還好說,過個十年二十年想法變瞭,也不一定。要是真簽瞭協議,擱誰心裡都不舒服。
如果莉莉不明白她提的條件對方為什麼不答應,那麼也許她將會一直走在相親的路上。
你覺得呢?
今日話題:
假如你是莉莉的相親對象,你會同意她的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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