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把陪嫁房騰出來,小叔子結不成婚你也得離”“一言為定”

兩個人的戀愛除瞭偶爾的小吵小鬧,大多都是嘴角上揚的幸福,可是一旦進入婚姻,兩個人的世界會逐漸變成很多人,這也是矛盾和分歧開始的時候。

婚姻將兩個毫無血緣的人靠攏在一起,組成瞭傢庭。但兩個毫無血緣的人背後卻有許多與自己帶有血緣關系的人,一紙婚姻便將這原本不通的親戚關系打通瞭。

親戚之間的來往應該遵循彼此尊重、保持一定距離的原則,尤其是錢財上的分割,更要明確界限,堅守各自的底線和原則,才能長久的維系良心親戚關系。

至於婚姻的意義,也絕對不是扶貧扶弱,而是能力范圍之內的祝福和幫助。婚姻是把我變成我們,但這並不意味著你不獨立瞭,而是你們彼此保持獨立的同時相互扶持向前,一旦將婚姻註入過多的唯利是圖和占有索取,那麼婚姻的本質就被破壞瞭,這個傢也將會搖搖欲墜,每況愈下。

瑤瑤性格要強,但不強勢,對待同事和聲和氣,能不找麻煩的事一定自己解決,這樣一個默默無聞、堅強的小姑娘被穩重幽默的孫強安靜的放在瞭心上。孫強是瑤瑤的合作夥伴,溫文爾雅的關心照顧瞭瑤瑤兩年,隨著感情慢慢穩定下來,他們便將婚事提上瞭日程。

瑤瑤一直經濟獨立,婚前已經獨立買瞭一套房,結婚時作為陪嫁一起帶去瞭婆傢。不過孫強也很爭氣,雖然結婚沒用傢裡什麼錢,但是花自己的錢買瞭一套房子,和瑤瑤共同居住。

婚後不久,瑤瑤得知孫強的弟弟要結婚瞭,孫強有意幫襯一下,瑤瑤表示同意,但是明確說隻能大概意思一下,我們剛結婚不久,也沒多少錢,而且他們結婚的時候,小叔子一分錢都沒幫他們。

孫強象征性的拿出來5萬給瞭小叔子,但這事卻讓婆婆惱瞭。第二天婆婆就跑上門來,進門就吊著臉,吃飯時便直接跟孫強說:你弟弟要結婚瞭,我和你爸也沒錢,隻能靠你瞭。

孫強看瞭一下瑤瑤,陪著笑臉說:媽,我和瑤瑤也不寬裕,現在又準備要孩子呢,壓力很大的,我那天拿瞭五萬,也算是我們盡力瞭。瑤瑤怕孫強為難,就打瞭個圓場:等這月我和孫強發工資瞭,再給您湊個5萬吧,您看行不。這才把婆婆打發掉瞭。

瑤瑤以為這樣就結束瞭,沒曾想婆婆後來三番五次的上門要錢,每次都拽著孫強哭窮,瑤瑤和孫強因為這事吵瞭很多次架,最終一共拿出瞭二十萬給瞭婆婆。最後孫強寫瞭一份保證書,才挽回瞭瑤瑤。

但這件事並沒有結束,消停瞭一個月,婆婆又找上門來,但這一次笑臉相迎,還提瞭不少東西,拉著瑤瑤的手說:真的多虧你給小叔子的20萬,總算是湊夠瞭彩禮錢,但是吧,你小叔子也沒個正式工作,買不起房子也還不起貸款,你結婚的時候不是有一套陪嫁的房子,嗎?能不能先借給小叔子用一下?讓他們把婚先結瞭。

瑤瑤一聽真的有點生氣,耐著脾氣說:結婚一定要有房子的呀,不然以後日子怎麼過呢,借房子結婚女方傢也不會答應的。婆婆回復道:都是一傢人嘛,先住進去把婚結瞭才是大事,等買瞭新房就馬上搬出來。以瑤瑤對婆婆的瞭解,隻要她讓一步就會更加得寸進尺,於是瑤瑤還是拒絕瞭婆婆。

婆婆還是用軟磨硬泡這一招不斷上門找瑤瑤,但都被瑤瑤拒絕瞭,最後婆婆跟瑤瑤放話:“兒媳,把陪嫁房騰出來,小叔子結不成婚你也得離”。瑤瑤絲毫不示弱,回復道“一言為定”。

好在孫強立場堅定,按照答應瑤瑤的承諾做到瞭堅守原則,和瑤瑤站在一起果斷拒絕婆婆的無理要求。為瞭婚姻和自己的小傢,孫強斷瞭跟傢裡的來往,跟瑤瑤也有瞭孩子,一傢其樂融融。

從法律上來說,瑤瑤陪嫁的那套房子屬於她的婚前財產,其他任何人都無權要求使用,婆婆的無理要求看似是“借用”,但在瑤瑤明確拒絕的前提下三番五次上門糾纏,這已經不是簡單的“借用”,而是無理取鬧的非法占有,瑤瑤堅定維護自己不動產的使用權是正確的。

孫強面對母親的多次哭窮,一再讓步給予小叔子金錢上的幫助,於清理而言說得過去,但總讓人感覺被強迫似的難受。瑤瑤在這件事的讓步是對孫強的一種尊重,好在孫強並不是“媽寶男”,也沒有成為伏地魔,及時向瑤瑤保證,並且兌現瞭諾言。

傢庭關系應該是放在第一位的,其他親戚關系都應該次於夫妻關系,並且以不影響、不破壞夫妻關系為準則而共存的。一旦出現次要關系破壞主要關系的情況,夫妻二人就應該抱團一致對外,而不是一再讓步盒妥協,隻有直面問題,找到問題根源,作出果斷的決定,才能夠保住主要關系,維持婚姻關系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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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