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傢為推廣DCEP拿出1.2萬億?這是“雲數貿”的“央行國際大錢包”騙局

近日,在一個名為“央行國際大錢包”的推廣群裡,管理員稱國傢為推廣DCEP的使用,共拿出1.2萬億推廣獎勵資金,但是搭載工具隻有“央行國際大錢包”, 群成員隻要參與推廣、拉人下載註冊“央行國際大錢包”就有利潤,而個人參與後的純收益可高達16萬元。

群消息稱,這款“央行國際大錢包”計劃於今年3月份上線。目前該群已滿500人,新入群的用戶需要實名制。隨著數字人民幣的不斷推廣,出現瞭一些利用其宣傳推廣的交易軟件。央行曾在2019年發佈公告稱,目前網傳所謂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以及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不偏信輕信,防范利益受損。國內推廣純收益高達16萬元,強調“低調保密”在一個名為“央行國際大錢包”推廣群裡,管理員表示隻要參與推廣、拉人下載註冊“央行國際大錢包”就有利潤。原因是“國傢為推廣DCEP的使用,共拿出1.2萬億推廣獎勵資金,國際8千億、國內是4千億的政策獎勵給先期推廣使用的個人和企業。”根據群裡提供的《央行國際錢包推廣詳解》,國內主要推廣對象為民企、私企等。具體操作為,公司法人用手機號先註冊“央行國際大錢包”,然後去開戶行開通對公賬戶DCEP收支功能,將對公賬戶與“央行國際大錢包”進行綁定(法人下載錢包的手機號和銀行預留對公賬戶的手機號必須一致),並讓公司的上下遊企業層層復制該操作。當公司進行銷售貨物時,先開發票給下遊企業,下遊企業需向該公司使用DCEP付款。對方支付DCEP到公司賬戶能完成交易後,24小時內公司的“央行國際大錢包”裡就能收到央行贈與的流水2%的紅利(20%稅後) 。“資金流還是您的對公賬戶,錢包用來接受額外獎勵。無任何資金投入,更不存在任何風險。”此外,這裡的推廣利潤共包括三代,“國內2%利潤共三代,國外3%的利潤共三代(期限不超過18個月,發完時結束)”,以國內為例,三代參與推廣後的純收益都高達16萬元。且“推廣期間註冊後,使用DCEP的用戶,享受永久紅利,並可以傳承”、“1生3、3生9,生生不息,長長久久”。但是,這些收益隻能從還未正式上線的“央行國際大錢包”中獲得,且需要用戶實名註冊,完善個人信息。管理員在群中多次強調,為瞭使用“央行國際大錢包”,不能註冊中國六大銀行的數字錢包,給出的理由是“一個身份證隻能註冊一次”,且表示“國傢為推廣DCEP的使用,共拿出1.2萬億推廣獎勵資金,國際8千億、國內是4千億的政策獎勵給先期推廣使用的個人和企業。如果你一旦註冊,認證瞭六大銀行的數字人民幣錢包,你就隻會成為DCEP的消費使用者,國傢的政策獎勵將與你無緣。”對於群裡多次提及的“國傢為推廣DCEP的使用,共拿出1.2萬億推廣獎勵資金,國際8千億、國內是4千億的政策獎勵給先期推廣使用的個人和企業”,目前尚未從官方查到相關消息。該群還指出提前佈局數字人民幣DCEP的戰略意義,分別為“設立明確的方向和目標”、“做多少數字人民幣流水”、“要幫助多少位夥伴成功”、“推廣期後實現日新多少”,以及“讓天下有人的地方就有DCEP”的價值觀。由於這款“央行國際大錢包”還未正式上線,相關人員強調要做到低調保密,根據群裡分享的“國際錢包要求”錄音,要求大傢不要轉發文字類信息,在群裡少發文字信息,盡量用語音在群裡宣導,“這是一個非常隱蔽的系統,不要搞得滿天下都是,一些沒有參與過項目的人,不要讓他們參與”、“在央行國際錢包成為事實之前,要做到低調保密”。群消息稱,這款“央行國際大錢包”計劃於今年3月份上線,目前相關臨時推廣群已500人滿員,新入群的用戶需要實名制,警惕性很高。數字人民幣仍處試點階段,央行提醒公眾提高風險意識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具有雙離線支付、安全性高、多終端選擇等優點。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專門團隊,開始對數字貨幣進行專項研究,目前數字人民幣的試點為“4+1”,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據央視新聞報道,春節期間,深圳、蘇州、北京等首批數字人民幣試點城市,先後推出瞭抽簽發放數字人民幣紅包的活動,數字人民幣試點正呈現“多地開花”的趨勢。隨著數字人民幣的不斷推廣,出現瞭一些疑似利用數字貨幣進行詐騙和傳銷的案件。去年12月,《華夏時報》記者報道多個千人DCEP推廣QQ群在以“DCEP推廣可盈利,機會千載難逢”的虛假噱頭,拉人入群做推廣盈利,疑似為傳銷組織。據《華夏時報》報道,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工作人員接受采訪時表示,這就是典型的通過不斷發展下線盈利的傳銷組織,如果有人被騙,建議報警處理,央行目前隻在蘇州、雄安、廣州、成都等城市展開試點,並且所有的推廣都是通過政府等官方推廣,尤其是蘇州、雄安、廣州、成都等城市的市民需要提高警惕。早在2019年11月,央行就已發佈公告表示,人民銀行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臺進行交易,目前仍處於研究測試過程中。市場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數字貨幣。此外,央行還強調,目前網傳所謂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以及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不偏信輕信,防范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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