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點名“周期付息”存款產品不規范,多傢銀行緊急叫停

出品|WEMONEY研究室

文|劉雙霞

春節前夕,央行在《2020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簡稱《報告》)中的《加強存款管理 維護存款市場競爭秩序》專欄中,給存款業務監管定瞭調。

在存款監管中有幾大要點值得關註:“周期付息”產品與活期存款靠檔計息、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等產品同屬於“不規范存款創新產品”,要督促整改;央行將於2021年第一季度起,將地方法人銀行吸收異地存款情況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禁止其通過各種渠道開辦異地存款;存款基準利率作為整個利率體系的“壓艙石”,要長期保留。

央行點名“周期付息”產品違規

多傢銀行緊急叫停

在活期存款靠檔計息產品、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產品、互聯網存款等被叫停後,中小銀行在2021年年初又推出瞭“周期付息”的存款產品。不過,“周期付息”的存款產品在經歷“短壽”後,就被央行點名,定性其為“不規范存款創新產品”,多傢銀行也緊急叫停瞭相關產品。

此前,藍海銀行、天津金城銀行、福建華通銀行、北京中關村銀行等多傢銀行均推出瞭“周期付息”產品。

何為“周期付息”產品?以藍海銀行推出的藍貝貝30天產品為例,50元起存,滿期年化利率4%。每30天為一個付息周期,每存滿一個周期,本周期按年化利率4%計息,並將利息自動兌付至認購賬戶,本金將自動續存到下一計息周期,最長續存期為5年,到期後本息自動轉入認購賬戶,利息=本金金額*滿期利率/360*滿期天數。

此前,市場人士對此類產品是否違規存在爭議。有觀點認為,這類產品與之前被叫停的“靠檔計息”無本質差別。也有觀點認為,如果隻是付息不取本金,可以看作是一個創新型產品。

不過,隨著央行點名“周期付息”產品為不規范的存款產品後,此類產品也迎來嚴監管的命運。

央行在《報告》中明確要求“督促整改不規范存款創新產品”。央行指出,2019年以前,部分金融機構為吸收存款,發行瞭活期存款靠檔計息、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和周期付息等所謂“創新”產品。這些產品的實際利率水平明顯超出同期限存款利率,且違反瞭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按活期計息、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等規定。

在央行發出信號後,多傢銀行叫停瞭周期付息產品。2月4日,中關村銀行官網顯示,該行“享存”系列產品停售。“享存”為中關村銀行的一種按期付息存款系列產品,付息周期有6個月、1年,付息利率分別為4.6%、4.7%。此外,藍海銀行App雖然仍然顯示該類產品,但為“售罄”狀態。

地方銀行異地存款納入MPA考核

民營銀行或不受限

2020年1月15日,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發佈《關於規范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臺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這意味著,商業銀行通過第三方平臺攬存被叫停。

而此次《報告》也明確,地方銀行通過自營渠道的攬存業務也將納入監管。央行明確:異地存款是指地方法人銀行通過在沒有設立實體網點的地市開立的賬戶吸收的存款,既包括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臺,也包括通過自身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吸收的存款。

央行表示,近兩年,部分地方法人銀行通過吸收異地存款實現快速擴張,偏離瞭服務本地的定位。由於異地存款穩定性較差,積累的流動性風險易快速傳染,不利於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和金融體系穩定。

為引導地方法人銀行更好地服務本地,維護市場競爭秩序,央行將於2021年第一季度起,將地方法人銀行吸收異地存款情況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禁止其通過各種渠道開辦異地存款,已發生的存量存款自然到期結清。

不過,值得註意的是,央行指出,“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在線上開展的銀行除外”。分析人士認為,這意味著民營銀行通過自營渠道的攬存不受限制。

但央行也明確,互聯網銀行展業范圍不受空間限制,實質上已成為全國范圍內經營的銀行,所以存款利率自律要求參考國有銀行執行。這也意味著,民營銀行高息攬存行為受到約束。

央行同時強調,存款基準利率作為利率體系的“壓艙石”,要長期保留。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發揮利率自律機制的作用,加強對不規范存款創新產品、結構性存款、異地存款的管理,防止非理性競爭,維護存款市場有序競爭,保持銀行負債端成本穩定,為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和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創造良好環境。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