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要求兒媳上交30萬婚前財產,兒媳果斷退婚:我不想倒貼錢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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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上面『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01

不管是愛情中的愛,還是婚姻中的愛,都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感情層面的愛,二是物質層面的愛。

愛情中的愛,可能會更側重感情層面,畢竟兩個人還不是傢人關系,誰也沒有資格要求對方在物質方面付出太多。

而婚姻中的愛,則需要兩種層面的愛同時在線,缺一不可。畢竟現在的人都很現實,隻是靠談情說愛過一輩子不現實,免不瞭要談錢,如果彼此間缺少物質層面的愛,兩個人的感情就很難長久。

就像朋友小翠所說:“我不求通過結婚賺多少錢,但我也不會因為結婚讓自己賠錢。在我和一個男人確定相愛的基礎上,錢的問題如果能夠維持平衡,雙方沒有分歧,我才可以放心讓婚姻開始,否則我寧願不結婚。

不光是她,很多人都有這樣的心態,隻不過,有的人會像她一樣大方說出來,而有的人則隻是在心裡想,要說哪一種人會更幸福,毫無疑問是小翠那樣的人,因為她們的婚姻需求更明確。

02

小翠在嫁給現在的老公之前,有過一段談婚論嫁的感情。她自認為前男友阿昌很愛她,實際上認知有誤。

她跟阿昌的愛情,屬於我們前面說的“隻重感情”的愛情,感情層面的愛是不確,阿昌能照顧到她的感受,能做到尊重和包容,但是物質層面的愛是缺失的。

有個很明顯的證據是:每次小翠跟他談錢的時候,他總是顧左右而言他,總是把話說得很滿,給人的感覺是他一定可以帶給小翠幸福,一定不會讓她缺錢花,說白瞭就是畫餅

物質層面的愛不該這樣表達,因為這很明顯是在逃避責任,不願意直面錢的問題。隻可惜,小翠當時不懂,想等到結瞭婚之後再說。

可是真走到談婚論嫁的階段時,她卻發現阿昌對錢的態度跟她預期的不一樣,他不在乎她對錢是什麼態度,隻顧著盲目服從他母親的態度。

他的母親要求小翠上交30萬婚前財產,說隻有這樣才會同意她嫁到婆傢。阿昌此時順著他母親的話說:“我媽提這樣的要求是為你好,我的錢都要上交給我媽,更何況是你的錢。在我們傢,所有的錢都是我媽掌管,以後怎麼花錢,也由她來負責分配,之所以說這樣的要求是為你好,是因為我媽比你有經濟頭腦,她打理錢財有一套,錢肯定比放在你手中要值錢得多!

這種問題已經不是小翠願不願意的問題瞭,而是跟她的原則相悖。她所理解的婚姻,是夫妻二人共同賺錢存錢,應該由兩個人共同掌管錢財,而不是把錢交給外人掌管。

她基於自己對婚姻的需求選擇瞭拒絕:“我不想通過結婚賺錢,但我也不會倒貼錢結婚,我的錢隻有放在我自己手中才合理,手裡沒錢我會不踏實,如果你堅持要算計我的錢,我想我們就隻能分手瞭!”

她這樣說是想讓阿昌從他們兩個人的角度看待婚姻,可是阿昌卻繼續高談闊論要求她把錢交出來,這就隻能讓她認定阿昌不愛她,必須分手。

結束這段感情以後,在遇到她的現任老公時,她從一開始就跟他談錢,想看他是何態度。他的態度跟阿昌的態度有著明顯的區別,用小翠的話來說就是:“他不會像我前任一樣隻顧著給我畫餅,而是會面面俱到把各種需要花錢的地方都列舉出來,大方承認自己有多少錢,能賺多少錢,以及他傢人對錢是何態度,兩個人應該怎樣防止別人算計我們的錢。在戀愛的過程中我再三驗證瞭,能確定他是個說話算話的人,所以我才會放心嫁給他,這種感情和物質同時在線的婚姻,才是我最想要的婚姻。

03

小翠在感情中所經歷的“錢”的問題,其他女人也應該註意,你沒必要等到婚後需要花錢的時候才跟男人談錢,早點談錢,才能早點確定他有多愛你。

當然瞭,這種事是有前提條件的,也就是:你首先要確保你們之間具備感情層面的愛,以此為基礎去談錢才合理。否則,如果你們之間連感情層面的愛都沒有,物質層面的愛就無從談起

對於女人來說,隻要你自己對錢的態度合理,剩下的就看男人適合態度瞭,他的態度是否合理,是否讓你滿意,就能看出他對你的愛是深是淺。

如果你跟男人談錢的時候,他的態度跟阿昌類似,不跟你具體談錢,隻顧著給你畫餅,把自己擺在一個很會賺錢的位置,大言不慚說讓你別擔心,一定會給你幸福,這樣的男人大概率是不愛你的,是不想為你花錢的,甚至還有可能想算計你的錢。

隻有像小翠的老公那樣,你跟他談錢的時候,他把錢的問題當成重點去看待,不僅會發表自己的看法,會規劃用錢的地方,而且會瞭解你對錢是何態度,兩個人的態度怎樣才能中和。男人能做到這樣,說明他用心瞭,正是因為他用心對你瞭,所以才會重視你所重視的問題,這種愛對你來說才是深愛。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