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結婚要用我的房子,親戚勸我大方一點:不好意思,房我出租瞭

#情感傢庭故事#

很多女性同胞在選擇結婚對象的時候,喜歡找多子女傢庭的配偶,因為多子女傢庭的孩子,在性格方面會比獨生子女傢庭的孩子,更有包容性,而這恰恰是婚姻生活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凡事有利就有弊,多子女的傢庭雖然看起來其樂融融,但是在生活分配方面,很容易會產生矛盾,就像陳女士所經歷的那樣。

陳女士的丈夫是傢裡的老大,下面還有一個弟弟,當時陳女士和丈夫結婚的時候,小叔子還沒有成年,婆婆隻給瞭一間平房,和數額不多的彩禮。由於那時傢裡的經濟條件不好,陳女士也沒怎麼挑剔,心想隻要夫妻倆一心一意,今天就沒問題,明天就能實現。

天道酬勤,經過五年的艱苦努力奮鬥,陳女士和丈夫終於告別瞭簡陋矮小的平房,在縣城裡購置瞭一套商品房,小日子過得有模有樣。並且在第二年,對原有的小平房進行瞭翻修重建,這樣一來就可以在節假日方便一傢老小回來居住,平時孩子上學還可以繼續住在縣城裡。村裡人無不對陳女士和丈夫刮目相看,羨慕他們小日子過得紅紅火火。

沒過幾年,小叔子也到瞭談婚論嫁的年紀,萬事俱備,隻欠東風。陳女士的婆婆原打算把自己居住的三間房讓給小兒子結婚用,自己在院子裡另外再蓋一間養老,但是女方嫌房子舊,逼著他傢買新房,婆婆這些年養大兩個兒子,靠種地那點積蓄已經勉強維持瞭,除瞭給彩禮錢,留一部分酒席錢,哪裡還有閑錢蓋新房。

本想勸勸小兒媳婦,結婚以後有瞭錢再給她們蓋新房,但是女方傢裡鬧得厲害,說什麼也不肯,婆婆一時著急就把主意打到瞭陳女士的房子上。

陳女士在村子裡的房子,是幾年前新蓋的,而且建造的規格還很高,裡邊所有的生活設施都非常地齊全,按照婆婆的意思,正好可以給小叔子當新房用。陳女士在聽到婆婆的意見後,表現得非常詫異,怎麼也想不到婆婆會把主意打到瞭自己的房子上。

要知道當時陳女士結婚的時候隻有一間小平房,能夠有今天的這份傢業,都是夫妻兩個人不辭辛苦,努力打拼下來的,今天要讓自己拱手讓人,等於在剝奪自己的勞動成果一樣,陳女士說什麼也不同意。

親戚朋友聽到這個消息以後,都過來勸陳女士,畢竟長兄如父,長嫂如母,陳女士作為嫂子就應該表現得大度一些,把房子讓出來給小叔子結婚,才算顧全大局。

丈夫作為傢裡的長子,雖然對母親的這份決定不認可,但是也不好說什麼。陳女士一氣之下,把房子租瞭出去,拉著丈夫和孩子住回瞭城裡,先來個耳根子清凈再說。婆婆一看這架勢,直接追到瞭城裡,找陳女士當面要個說法。

陳女士的說法就是,房子是自己的,自己有權利決定房子的去留,而且現在房子已經租出去瞭,是不可能再用來跟小叔子結婚的。

首先,小叔子作為一個成年人,應該具備處理事情的能力,對於女方提出的要求,在能力范圍內盡可能地滿足,如果做不到就不要打腫臉充胖子。其次,不應該把生活上的困擾轉嫁給其他人,畢竟房子不是你的,如果嫂子真的這樣做瞭,就等於在幫小叔子一起去欺騙女方一樣。

愛情也好,婚姻也罷,首先要建立在誠實的基礎上,靠欺騙得來的婚姻是不會長久的。還有就是如果女方隻是貪圖傢裡的財產,那麼這樣的女人不要也罷。

聽瞭陳女士的這番話,婆婆也不好說什麼,隻能一個人灰溜溜地走瞭。有些東西可以借,有些東西不能借,就像陳女士傢的房子一樣。

小叔子如果生活上有困難,作為哥嫂一定會盡可能地幫助他,他是作為一個成年人,不能隻等著天上掉餡餅,也要學會,通過自己的雙手努力奮鬥,來爭取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別人借你的終究是別人的,隻有自己真實地攥在手心裡的,才是屬於自己的東西。

如果小叔子是一個明白事理的人,對於這次嫂子沒有借給自己房子的事,一定會想得通,除非小叔子是一個不明白事理的人,認為當哥哥嫂子做什麼都是應當應份的,那麼這個房子不借就對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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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