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們久別重逢才發現,原來我們想要的生活,是擁有彼此的生活

喜歡他坐在我的後邊,每一次轉過身都能看到他那是因為我突然轉過身而驚訝瞪大的眼睛?

喜歡他腿分明那樣長,卻在一次一不小心踢到我的椅子以後,再也不會伸長腿踢到過的自持?

喜歡他清新自然幹脆利落的短發,露出光滑的前額,低下頭看書的時候,陽光照在他花季的臉上,細細長長睫毛在眼睛周圍投下大片的陰影?

喜歡他總是那樣淡淡地笑著,和誰都不去深交,但是誰找他,都會熱心腸的幫忙?

喜歡他的相貌,喜歡他的穿衣風格,喜歡他不才華橫溢的機靈和有時候的小迷糊,喜歡他的所有。

喜歡他是他啊,一個叫林陌的普通級男孩子,隻不過恰好出現在瞭我17歲的花季。

高中以後和林陌分手,我又跟其他的男孩子談過戀愛,但是每一次戀愛,都讓我感覺缺少點什麼。

後來我覺得,大概是缺少瞭曾經心動的感覺吧。

再一次遇上,是在三年前的老同學聚會,老生常談的故事,大傢都知道我們之間的過去,一問之下又都是單身,於是理所當然的被安排坐在瞭一起。

那一天的我心情很不好,因此來者不拒的一杯接著一杯喝酒,林陌剛開始會替我擋,後來發現我根本就是想喝,於是就撐著腦袋在邊上看著。

以前他也總愛這樣子看著我,仿佛在看一個胡鬧的小孩,仿佛我做什麼都不能讓他生氣,也仿佛我做錯瞭再多事,他都能幫我收拾爛攤子。

確實很討厭,過瞭這些年,他還能這樣子看著我。

所以我喝的酩酊大醉,但是思想意識卻格外的清醒,他將我放到前座,開車送我回傢的時候,我突然就看著窗外哭瞭。

那是因為我想到瞭一個詞:物是人非。

我問林陌:“我們曾經為什麼分手啊?”

林陌看瞭我一眼,並沒有過多表情:“大概是因為畢業瞭吧,大學也不一樣。”

我那時候說瞭什麼?哦,我那時候哭瞭,哭得像個孩子,問他可不可以重新在一起啊,可不可以別再把我弄丟瞭啊?

其實我並不覺得愛情可以用好壞區分,比如,曾經我因為兩段愛情,覺得愛情也不過爾爾,沒什麼可期待的;可是再一次久別重逢心裡的那個人時,才發現,原來愛情比想象中,更讓我們力不從心,愛和不愛太突出瞭,自己想騙自己都不行。我們早就失去判斷的能力,因此怎麼能區分一段愛情的好壞呢?

因為我好喜歡你,就是你,是我不管隔瞭多久都忘不瞭的人,是一直被我放在心上愛著的人。

我們曾經為什麼分手?因為林陌說他想去南京的大學,他說期望我們都能過自己想過的日子,不要為彼此犧牲。

曾經的他被我安穩的愛著,自然而然有做任何事的勇氣,所以我說好啊。

然後我們分別朝著自己想要的生活走去。

直到現在我們久別重逢,我們才發現,原來我們想要的生活,是擁有彼此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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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不會終結,下一篇還是一樣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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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