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正大的敲詐!澳出臺一則“強制性法規”,引發美企集體退出

近日澳大利亞出臺瞭一則“強制性法規”,要求谷歌和臉書公司為搜索和新聞推送的新聞媒體內容向新聞機構付費。這段話有點繞,小鐵給大傢拆解開,這樣就更好理解,為什麼說澳大利亞是在光明正大的敲詐。

第一:臉書和谷歌都是屬於美國企業,並非澳大利亞“本土媒體”,作為一傢跨國企業,這兩傢公司的業務范圍就是“新聞消息”,包括各國的各種新聞。屬於網絡時代的產物,舉個例子,很多人都會上網去搜索一些新聞看,那麼為你提供服務的就是“網站”。要是從電視上看,或者報紙上看,那麼為你提供服務的就是傳統媒體。第二:澳大利亞要求各大網站(搜索網站)向澳大利亞本土媒體支付“信息費”。本質上就像A告訴B一件事,結果A不是本地人,但本地政府卻要求A支付一定的費用才能告訴B這件事。雖然B是本地人,但一樣需要支付信息費。

總的來說就是澳大利亞想要通過這樣一個法規,剝削美國企業的利益。對此谷歌表示:如果澳大利亞確定要這樣做,那麼將不再為澳大利亞提供搜索服務。谷歌反擊的原因很簡單,澳大利亞的做法不合理,因其中忽略瞭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澳大利亞隻看到,搜索網站上公開的“澳大利亞消息”,所以就要求搜索網站對此付費。卻沒有看到,民眾因為在網站上瀏覽之後,開始關註澳大利亞媒體,甚至直接前往所產生的利益。原本就是一個互利互惠的事情,結果澳大利亞作為受益者卻要“收費”。

可能說得不是很清楚,講一個比較貼切的例子。谷歌相當於一個“房屋中介”,澳大利亞是“房主”,全球網民是“租客”。谷歌收集房源信息之後,對全球網民發佈,讓更多人盡快找到滿意的住處,也讓“房主”的房子盡快產生效益。作為“中介”原本是應該向房主和租客收取費用,現在卻變成“房主”向“中介”索要信息費。如果澳大利亞確定要這樣做,那麼勢必會讓美企集體退出澳大利亞市場。而且不久之後,各國的搜索網站都會退出,屆時澳大利亞將徹底告別網絡時代。

編輯:小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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