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錢買婚房,嶽父母卻直接搬來長住,還逼著女婿加上自己女兒的名字

是不是很多年輕人,在結婚後沒多久,總會有一種不聽父母言,吃虧在眼前的感覺?雖然結婚之前,父母極力反對婚事,但意氣用事的年輕人,總是認為父母幹涉自己的婚姻自由。

於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娶瞭自己喜歡的女孩子。可等結婚沒多久,卻發現現實狠狠拍打瞭自己的臉。因為你發現婚姻生活,遠遠比你預想得要復雜得多。

所以父母說的,門當戶對是很有道理的。三觀不合的人,很難思想統一。即使勉強湊合在一起,但時間久瞭,你就會發現兩個人完全是雞同鴨講,無法溝通。這樣的婚姻,與其說是過下去,還不如說是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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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是在大學裡相識相知相戀的。當時的老婆,長發漂亮,長相漂亮,又有氣質,我對她一見鐘情。於是我不顧一切,堅持追瞭她三個月,她才答應做我的女朋友。

我傢是城裡,而老婆的傢是在農村。因為我傢裡條件好一些,所以兩個人談戀愛期間,基本都是我花錢應付所有開銷。雖然老婆偶爾也會出一些小錢,但大部分都是我來負責。

畢業後第三年,我向她求婚,而她也很開心答應瞭我。老婆一答應我的求婚,我就跟父母坦白瞭,希望父母能幫忙出些首付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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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是父母瞭解瞭老婆的傢庭背景之後,卻直接拒絕瞭,說我們門不當戶不對,勉強結婚會過得不幸福。當時的我,血氣方剛,哪裡聽得進去父母的反對?對於我而言,能娶到心愛的初戀,是我最大的願望。

父母拗不過我,隻好同意瞭。但他們雖然幫忙出首付買房,卻提出一個條件,那就是房產證絕對不能加老婆的名字。父母同意瞭,我高興地樂開花。但老婆聽到房產證不能加她的名字,卻還是跟我鬧瞭很長一段時間的冷戰。

我們就這樣順利結婚瞭,雖然過程有些曲折,但幸好最終結果是好的。而且婚後,父母也沒有要求搬來和我們同住,我和老婆就心安理得享受瞭兩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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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好景不長,在我們結婚半年後,嶽父母卻直接搬來我傢長住。我詫異看著老婆,老婆卻低下頭說,她父母最近在城裡打工,她心疼父母租房住,反正傢裡房間多,接她父母過來住,既可以省下房租,也可以照顧我們的生活。

看著嶽父母的大包小包,我再反對也說不出口,隻好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而嶽父母也從此在我傢長住瞭下來,開始他們還願意去找些零活,賺點零花錢。

可到瞭最後,他們就嫌棄零活太累,工資又低,就不願意出去幹活瞭,就坐在傢裡等著我們每月孝敬生活費。而老婆是個孝順的女兒,每月都會準時給嶽父母三千,而傢裡其他大項開支,則由我們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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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嶽父母安分守己在傢裡住,我也不介意多養兩個人,畢竟這是老婆的親生父母。隻是嶽父母才住瞭一個月,就嚷著逼我在房產證加上老婆的名字。

嶽父母說,為瞭不讓我父母為難他們的女兒,也更是為瞭讓他們的女兒有所保障和安全感。我就不明白瞭,我們日子過得好好的,為什麼嶽父母就非要這樣折騰,而老婆居然沒有反對。

多番追問下,我才知道嶽父母竟然打瞭這樣的主意。嶽父母知道我們遲早會換房,所以就打著房產證加上老婆的名字,以後她弟弟結婚瞭,老婆就能順利把這套房子轉給她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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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肯答應,嶽父母就說我太自私小氣,都是一傢人,他們的女兒為我生兒育女,我憑啥不能加上老婆的名字?可那是我父母出錢買的房子,我為什麼要在房產證加上老婆的名字?如果她真心和我過日子,這套房子,遲早也會是留給我們的孩子。

我越想越覺得恐怖,現在嶽父母是拐彎抹角想要我的房子,那以後他們的兒子要結婚,他們豈不是還想著要其他東西?我再也坐不住,直接把拎不清的老婆和嶽父母請出傢門。不是我不愛老婆,而實在是老婆的父母太讓我孝敬不起。

愛要分輕重,愛要分底線,即使再愛一個人,也要留住自己的底線。雖然我很愛老婆,但我也不想拿我父母的房子去孝敬嶽父母,更不想拿我父母的房子去養小舅子。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