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心眼母親問大兒子要生活費遭拒:你有錢給我弟買房,要啥生活費

每一個人都喜歡聽好聽的話,父母也不例外,所以我一直都覺得父母有所偏心是正常的一件事情。十根手指頭伸出去還有長有短,牙齒和舌頭還能打架呢,怎麼能要求父母對兒女一碗水完全端平。差不多也就可以瞭,畢竟都是自己的孩子,但問題是,有些父母偏心到瞭一定程度。簡單來說就是,好處你沒有,責任就全指望你,你要是不同意,就是不孝順。圖|網絡

父母這樣的心態,導致的結果往往是,偏愛的孩子被寵壞,一直享受,不願意付出,自然瞭,父母也不舍得對方付出。而不被偏愛的孩子,一直受委屈,一旦超過瞭承受能力,最後自然也就爆發瞭。所以說有些時候,兄弟姐妹之間關系不好,和父母偏心有很大的關系。而我,就遇上瞭這樣的父母,最終我也不願意再忍受。

我有一個弟弟,和一句老話“百姓愛幺兒”一樣,我父母很疼愛我的弟弟。我傢當時傢境不太好,念完初中,我爸媽就不讓我繼續念書瞭。雖然我已經考上瞭高中,而比我小一歲的弟弟成績很差。但我爸媽就隻願意讓我弟弟念書,後來我初中的老師說可以承擔我高中的學費,希望我爸媽能讓我繼續念書。

哪怕這樣,我爸媽也沒同意,因為即使不承擔學費,我也不能給傢裡帶來收入啊。然後我爸媽就和我老師說,除非他每月再給外給錢。這個要求誰都不可能答應吧,更別提我這個老師也是傢境普通。反正搞來搞去,到最後我還是跟著村裡人外出打工瞭。當然瞭,除瞭留一點必要的生活費,我的工資都是我媽媽拿走瞭。

我20歲的時候,傢裡的房子遇上拆遷,再加上爸爸跟著別人做生意也賺瞭一些錢。所以我傢條件好瞭不少,也新蓋瞭房子。但我爸媽一直和我哭窮,尤其是我媽媽。所以在傢裡完全不需要我補貼的時候,我的工資還是被我媽媽用各種借口拿走,這種情況一直維持到我談婚論嫁。我後來真的挺後悔,但當時就真的相信瞭媽媽這些話,也可能是習慣瞭。

我老婆是我打工的時候認識的,我倆感情很好,我傢裡倒沒有不同意這門婚事,但不同意她傢提出的婚嫁要求。其實我老婆娘傢隻提瞭4萬元彩禮,這個金額在當時,不算多。可我爸媽就是不同意,說傢裡沒錢。自然瞭,婚房也不可能有的,哪怕我老婆說自己娘傢可以一起承擔貸款首付。畢竟我倆在城市工作,還是需要一套房子的,但我爸媽依然不肯,就一口咬定傢裡沒錢,都蓋房子瞭。

我知道我結婚應該靠自己,不能要求養我長大的父母一定要在金錢給我支持。但問題是,我工作以來的錢,幾乎都給瞭傢裡啊,我壓根就沒有積蓄。所以我和爸媽提這個要求,我覺得沒有什麼問題。因為我傢裡什麼都不肯給,所以我老婆的父母就不同意這門婚事瞭。後來還是我老婆堅持,努力說服父母,我倆才算結瞭婚,婚禮的錢還是我老婆的積蓄,然後她對外說是我拿出來的。

就為瞭這個事情,我媽媽還一直覺得我藏瞭不少錢沒給傢裡。因為要工作,所以住村裡不現實,結婚後,我和老婆依然是租房子住。隨後的幾年裡面,不管是我們遇上任何困難,或者我有瞭孩子後,希望我媽媽能過來搭把手帶孩子。我爸媽統統不肯,不是說沒時間,就是說身體不好。而同時,我們每月給他們1500的生活費,這個錢,在農村,兩個人生活真的是足夠瞭。

當初給這個金額的生活費,其實身邊有人說我傻,但我想著,爸媽既然開口瞭,給就給吧。這樣他們手頭能寬裕點,再不濟存下來一點,留著給自己傍身也好啊。但我做夢都沒想到,我的爸媽,對我從來都沒有疼愛,隻有“利用”。時間很快就來到瞭我弟弟結婚的時候,我弟弟大學畢業後,回瞭老傢,因為高不成低不就,加上本身不願吃苦,所以一直遊手好閑沒有工作。

後來好不容易願意工作瞭,沒多久就帶回來一個姑娘,說是要結婚。我是弟弟婚禮當天,一個親戚無意間提到瞭現在的婚嫁情況,我才知道我爸媽在城裡給弟弟全款買瞭一套房子當婚房。還有8萬的彩禮,更是承擔整場婚禮的費用。總之女方傢裡提出的任何婚嫁要求,我爸媽沒有打折扣,統統答應瞭。可我爸媽不是一直哭窮,說自己沒錢嗎?我一臉詫異,我親戚就更驚訝瞭。

隨後我才知道,當初拆遷其實我傢分到瞭不少錢,後來我爸爸做生意,一直都賺錢,雖然也就做瞭十年左右。壓根就不是像我爸所說,都虧本瞭。我爸媽騙我是為瞭什麼,我一下就明白瞭。後來我質問我爸媽,同樣是兒子,為什麼我和弟弟的婚事有這麼大的區別,你們就沒有考慮過我的感受嗎?結果我媽媽說:“你和自己弟弟計較這些幹什麼”。

看著我媽媽一臉不耐煩,我爸爸一臉不屑,我真的懷疑自己是不是撿來的。我沒有多說什麼,因為知道說什麼都沒用瞭,我要是還不知道我爸媽壓根就不疼愛我,那我就太傻瞭。我後來就沒再和爸媽聯系,一直到每月固定給我爸媽轉賬生活費的日子。當天晚上7點,我媽媽給我來瞭電話,問我為什麼不給生活費,沒生活費怎麼過日子。

我說:“媽,你給我弟弟買房買車,現在還負責裝修,你不缺錢啊,為啥問我要生活費。要瞭錢還不是都給我弟弟瞭”。我媽卻說:我缺不缺錢,你都要給我生活費,給瞭我就是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我就是啥也不給你,以後就是跟著你養老,你有啥辦法。我也懶得和她扯皮,真的心寒瞭,直接就掛瞭電話。我去年買房的時候,讓我爸媽借一點錢,都不樂意,說沒錢。

後來還是我老婆娘傢幫忙,才算把房子買瞭下來。我決定以後都不給我爸媽生活費瞭,但我老婆卻說生活費還是要給的,不過以後就按照雙人份來給,另一半讓弟弟給。他給不給就是他的事情瞭。我嘆瞭口氣,也決定就這麼做好瞭,省得我爸媽找茬,但想要更多就沒有瞭,更別指望以後我能有多照顧。

以後的事情,誰也不知道,文中的兒子現在雖然很生氣,說不定等父母年老後,也就不生氣瞭,照樣會妥當照顧。但也有可能以後,他寒瞭心,就真的隻是盡個義務瞭。父母真的不能太偏心,你太偏愛其中一個孩子,肯定會讓另外一個孩子寒心。最後你需要照顧瞭,又要求從小被你忽視的孩子一個人來照顧你。這樣的雙標,最後又如何能換來好的結果呢?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