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保,繳費年限更重要,階梯式調整方式受益最大

近段時間,各省份的養老金上漲,已經落下瞭帷幕。還沒有退休的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看到瞭養老金上漲的模式眼花繚亂,對自己的社保該怎樣繳納也是一頭霧水。那麼,靈活就業人員該怎樣參保,才更劃算呢?

在2020年各省份養老金上漲方案中,可能很多人都發現瞭掛鉤調整方式中的按照年限調整,很多省份都出現階梯式遞增。以江蘇為例,1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增加2元,15年以上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每滿一年增加5元。

舉個例子,如果某退休人員繳費年限為35年,那麼15年以下部分就上漲瞭30元,15年-25年部分上漲30元,25年-35年部分上漲50元。那麼這位退休人員掛鉤調整繳費年限部分上漲就是30+30+50=110元。

簡單的說,其他的上調方式不算,單繳費年限就上漲瞭110元,即便這名退休人員養老金2000元,那麼上漲之後也就變成瞭2110元。很多省份都采取瞭這樣的遞增的上漲方式。由此可見繳費年限在養老金上漲的過程中,起到瞭很關鍵的作用。

所以,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在註重繳費檔次的同時,更需要註重繳費年限。可以用適當降低繳費檔次方式,提高自己的繳費年限。對此你有哪些看法,歡迎交流評論。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