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個謊稱“生不出孩子”的前妻,剛離婚就宣佈懷孕,太可恨瞭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01
對待感情知進退,才能做到收放自如。道理是很簡單,但有些人會陷在一段感情中,直到分手或離婚以後,意識到自己被別人當猴耍瞭,才知道自己該退的時候沒有退。
就像朋友阿嵩所說:“我如果在前妻第一次撒謊的時候就離婚,就不會被她當猴耍瞭。她騙我的時候,我竟然還心疼她,竟然還反思是不是自己做錯瞭什麼。結果,她背叛瞭我,我竟然都沒有及時發現,直到她再婚瞭,我才意識到自己做瞭冤大頭。”
在感情世界中,這樣的問題很常見,愛情和婚姻中都有。雖然說一個人用心對待愛情是好事,但是,如果好過頭瞭,隻顧著付出,完全不計較回報,一旦對方變心瞭,或者背叛你瞭,你所有的付出都會打水漂。
沉浸在一段感情中自我感動,永遠都不是什麼好事。愛情是兩個人的事,你能讓對方感動,對方也能讓你感動,這樣的愛情才有意義。隻是一個人想方設法讓對方感動,完全不顧自己的感受,早晚你會發現,你隻是在自作多情。
02
阿嵩的前妻小萌變心的方式有些奇怪,或許跟她的性格有關,她心裡明明有想法,但是卻從不表達,這就使得阿嵩根本猜不透她的想法,隻能試探著跟她相處。
他說他們在戀愛時就存在這種問題,每次他猜不對她的心思時,兩個人就會鬧矛盾:“如果我在那時候就跟她分手,也就不會有後來那麼多事瞭。隻可惜,我當時一心沉浸在我們的感情中,覺得或許是我付出得不夠多,於是就繼續盲目付出,到頭來依然沒有得到我想要的結果。”
這樣的愛情本身就很麻煩,因為一方總是要哄著另一方,總是需要花很多的心思討對方開心,時間久瞭,難免會累。
阿嵩說他也經常會感覺累,但是,為瞭守護來之不易的愛情,他不想輕易退縮。可讓他沒想到的是,兩個人的感情並沒有因為結婚而更深入,就好像行進的車輪被什麼卡住瞭一樣,不管他怎麼努力,都會徒勞無功。
結婚不行,他就想到瞭生孩子,覺得或許有瞭孩子以後,她就不會再對自己那麼冷淡瞭。結果卻弄巧成拙,他不催生的時候,小萌還能繼續跟他在一起湊合,等到他聯合婆婆催生瞭,小萌就開始打退堂鼓瞭。
前面我們之所以說小萌的變心方式有些奇怪,指的就是她對待生孩子這件事的態度。
如果她明確表示不想生,或者還不是時候,如果她有自己明確的想法,說出來以後,以阿嵩的性格,一定會按照她說的去做。
可惜,她一直什麼都不說,一直保持沉默,之後突然跟阿嵩說她生不出孩子。
事實上,她說這句話的時候已經變心瞭,更準確一點來說是背叛瞭婚姻。這對於正在催生關頭的阿嵩和婆婆來說,沒辦法接受。尤其是婆婆,她覺得阿嵩結婚後必須要生孩子,這件事無法兌現,不如早點離婚。
阿嵩自己此時決定放棄婚姻,有兩個原因:一是他實在沒招瞭,生孩子這件事也行不通,他實在不知道還有什麼辦法能打動小萌的心;二是他向來不敢跟小萌叫板,小萌非要離婚,還說“我生不出孩子,就算現在不離,以後也早晚會離”之類的話,他無奈之下,隻好尊重她的意願。
其實到這時候,他應該認識到兩個人已經緣盡瞭,一拍兩散是最好的結局。
可悲的是,他們雖然表面上一拍兩散瞭,但阿嵩並沒有打心底裡放下小萌,離婚後依然在意她的動向,內心深處有重歸於好的期盼。
這就是他離婚後再次痛心的原因,他不該回頭,不該留戀,應該及時轉身離開,要不然也不會得知前妻剛離婚嫁給別人就懷孕的事實:“原來她並不是生不出孩子,並不是為瞭不耽誤我的人生才離開我,而是她根本就不愛我,要不然就不會跟別人做我們之間從來沒做過的事,真的太可恨瞭!既然不愛我,直接離開我不好嗎?為什麼要騙我?為什麼要耍我?為什麼要背叛我?”
03
當一個人不敢確定愛情的真假時,當一個人不敢確定兩個人是否緣盡時,即便把感情攥在手裡,也會一頭霧水。
就像阿嵩一樣,他雖然一直在愛小萌,雖然娶瞭小萌為妻,但從始至終都隻是他一個人在付出。短時間內看不到回報,他可以繼續付出。但是一直看不到回報,他還不懂得判斷愛情的真假,還不懂得判斷兩個人是否緣盡,真的太不應該。
結合他和小萌的感情來看,夫妻緣盡前,往往會有這兩個征兆。
征兆一,彼此間無法正常溝通。
兩個人不管是不是因為緣分走到一起,但凡相愛過,都不會缺少正常溝通。即便是阿嵩和小萌的那種愛情,女方不太喜歡說話,兩個人之間也會有正常溝通。
如果有一天兩個人之間連最基本的溝通都沒有瞭,彼此互不理會對方,或者一方持續付出,另一方無動於衷,兩個人始終出於一靜一動的狀態,甚至連吵架都吵不起來,就說明兩個人緣盡瞭。
征兆二,撒謊。
雖然彼此相愛的夫妻之間,有時候也會撒謊,但相愛狀態下的撒謊,跟夫妻緣盡狀態下的撒謊,性質是不一樣的,所呈現出來的狀態也會不一樣。
相愛狀態下撒謊,多是善意的謊言,撒謊的同時,會伴隨著兩個人的生活照常進行,不會對彼此的感情產生任何影響。
而夫妻緣盡狀態下撒謊,往往不是出於善意,而是出於自私,比如小萌謊稱自己生不出孩子,這就隻是為她自己著想,看似是不想連累阿嵩,實際上是為瞭順利離婚找的借口。
如果你能在你的愛情和婚姻中看到這兩個征兆,應該敢於斷定你和對方之間已經緣盡,尤其在對方非要分開的情況下,你挽留不住,更是你們緣盡的證據。此時最應該做的是分開,轉身,不回頭,否則就會像阿嵩一樣,發現夫妻緣盡的問題並不在於自己,這時候你會在離婚的基礎上產生更多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