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騰2020:中國幣圈監管之劍高懸 今年小試牛刀 明年會如何
前言:2020是沸騰的一年。從312暴跌到比特幣新高,從DeFi狂潮到Filecoin上線。“一個牛市可以賺10年的錢”,但也有人合約虧損釀成慘案。眾聲喧嘩中迎來2021,不要忘記,選擇的自由終究在我們自己手中。
下文是吳說區塊鏈年終盤點《沸騰2020》系列:我們來看一看今年中國對加密貨幣行業的監管形勢,以及明年的展望。
總結來看,今年中國政府嚴打電信詐騙與賭博,導致OTC商哀鴻一片,普通投資者出金凍卡概率極高;OK、火幣兩大交易所也身涉山西大案。但另一方面,除央行法擬將禁止發幣列入外,似乎並沒有專門針對加密貨幣行業進行打擊,整體監管環境相對寬松,礦業在四川甚至有合規化趨勢。
以下是專業律師火小律的總結,授權吳說區塊鏈獨傢編輯與發佈,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1、FCOIN跑路
2月,春節後遺癥猶在,疫情復工遙遙無期之時,張健的一篇《FCoin真相》,宣告曾憑借一己之力攪動交易所風雲的 FCoin 正式落幕。這是中國罕見的一次二線交易所突然宣佈關停/跑路事件。
洋洋灑灑3000字,無數投資人夢碎,硬生生的被逼出傢門,走上維權之路。(傳送門:FCoin落幕後如何維權)事後公安機關陸續立案,案件進展緩慢。
年中,有投資人將張健及北京博晨技術有限公司等公司告上法庭,試圖拿回投資款項。該案已由寧波北倉法院移送北京朝陽法院審理。
2、央行法立法
4月央行數字貨幣DC/EP農行內測試點消息傳出,圈內再次空前振奮,誤認為是重大利好消息。(傳送門:關於DC/EP幣圈需要瞭解的事項)
伴隨著DC/EP試點的進一步推開,10月央行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傳送門:《中國人民銀行法》幣圈需要知道的事)
《征求意見稿》再次強調瞭一個重申過無數次的觀點——我國的法定貨幣隻能是人民幣,任何試圖撼動、代替人民幣的幣種均不能容忍,也讓未來國內進行發幣行為會更加謹慎。
3、Plustoken大案披露
11月底,Plustoken特大傳銷案判決書爆出,價值42億美元的涉案財物上繳國庫的新聞,想必圈內人士還歷歷在目。(傳送門:Plustoken天價財物為何不發還“被害人”?)
相比Plustoken的“轟轟烈烈”,Telegram則“極為低調”。這和作案手法是緊密相關的,Telegram全程線上作案,使用第三方軟件,更為隱蔽。核心犯罪分子利用自建的多個Telegram群,以搬磚套利為誘餌,騙取受害人的ETH,匯集大量ETH後兌換成門羅幣,再提現。該案目前未有生效判決公開。
4、斷卡行動
凍卡,並非新鮮事。一旦發生,仍然是人心惶惶。斷卡,更是威懾十足。(傳送門:深度解讀“凍卡”、“斷卡”)
6月,東莞等地掀起第一輪大規模凍卡潮。
9月,號稱史上最強的新一波凍卡潮來襲。
10月,公安部表態開展“斷卡”行動。對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並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的懲戒措施。
12月,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工信部、央行聯合發文,重申斷卡行動決心,強調從嚴懲處。
這一切導致的結果不僅是大量普通投資者莫名凍卡,更引發瞭後續的交易所巨震。
5、交易所調查風波
四季度,圈內著實不太平。
10月,OK創始人被某公安機關帶走協助調查。(傳送門:瘋傳的監視居住是什麼?)
11月,火幣高管被帶走協助調查。
引發的停止提幣風波更是人人自危。
目前OKEx創始人似乎平穩落地,但火幣依然在接受調查之中。
隨後公信寶創始人犯開設賭場罪,更是將幣圈刑事風險推上瞭新風口。(傳送門:開設賭場或成幣圈高危刑事風險?)
不太平的2020終是要過去瞭,2021幣圈又需要關註些什麼?
1、斷卡行動將持續推進
斷卡行動會持續推進。無論是12月新發的《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懲戒治理非法買賣電話卡銀行卡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還是當前司法機關的處置情況,監管部門的打擊決心是極為堅定的。加之,電信網絡犯罪、尤其是跨境犯罪高發,跑分運動也從傳統模式逐步轉向虛擬貨幣行業,甚至有部分人以“黑吃黑”的心態企圖從中短期牟利等背景因素,短期內嚴打的狀況是不會改變的。(傳送門:什麼是跑分運動?)
與之相關的,凍卡的形勢依然嚴峻。一旦出現電信網絡犯罪,大量資金迅速流轉,凍卡是最基礎的追贓措施。尤其是公安機關集中專項運動時,大規模的凍卡潮幾乎是難以避免的。(傳送門:斷卡行動下解凍務必註意的一件事)
2、刑事風險向下遊轉移
傳統的虛擬貨幣行業刑事風險仍然脫不開5大罪名,有興趣可以跳轉(傳送門:幣圈5大刑事風險)
然時移世易,虛擬貨幣行業早已不再是單純的騙子橫行。隨著關註度、瞭解度的增加,以及區塊鏈技術特征等,行業正逐步被犯罪分子用於轉移贓款等渠道。
在公安部嚴打跨境賭博與電信詐騙的大背景下,有2個罪名需要引起更多的重視——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此外,鑒於行業特性,避免以共犯的形式被牽扯至其他違法犯罪活動中也是極為必要的。
重點提醒一句,嚴打期間,一定存在入罪要素認定的泛化,也就是說,打擊面會擴大,務必警惕。
3、境內合規任重道遠
這話分2個層面,一層主要對企業,一層主要對個人。
對個人,是“或道遠”。隨著央行DC/EP落地臨近,以及涉USDT等犯罪的增多,虛擬貨幣想要在短期內獲得監管層面的認可,難。個人間的虛擬貨幣交易,可能長期處於既不違法、也不受保護的狀況。在這樣的狀態下,一切隻能靠司法判決引路,但各地實踐不一也是不爭的事實。需時刻留意最新動態。
對企業,是“或任重”。涉幣企業,不止是企業業務本身,高管自身的行為都有可能遊走在紅線邊緣。刑法對單位犯罪一般是雙罰制,既懲罰企業、又懲罰主要負責人及高管等。下半年部分檢察機關開始探索企業刑事合規與認罪認罰、不起訴制度的結合,或許是個利好的信號。及時搭建企業刑事合規制度,絕對利大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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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提示
根據銀保監會等五部門發佈的《關於防范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請大傢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本文內容報道不對任何經營與投資活動推廣進行背書,請投資者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轉載請註明來源,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