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六年沒有孩子,模范夫妻黯然收場:十年感情抵不過傳宗接代

結婚究竟是為瞭什麼?似乎我們很少認真地思考過這個問題,有人說是因為“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年紀到瞭就應該結婚瞭,這是人的本能想法,也有人說因為相愛,所以想以婚姻的名義來確定互相廝守,還有人說就為瞭搭夥過日子,總好比一個人冷鍋冷灶要強,答案多種多樣,每個人對婚姻的理解都各不相同。

臺灣繪本畫傢幾米在《婚姻的意義》寫道:我仿佛已經很久很久都沒有聽到有一個人說,他要結婚是因為很愛很愛一個人,因為想要和另一個人永遠的在一起。

看起來很美的一段關於婚姻意義的描述,它穿著愛情的外衣展現在我們面前,可如果是僅有愛情,沒有孩子的婚姻還能天長地久嗎?或許這又是一個具有爭議性的話題瞭。

在和一位私交甚好的同學聊天時得知大學時期我們班的副班長離婚幾個月瞭,我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一點都不驚訝,我當年和副班長交情也不錯,他畢業兩年後的結的婚,我還去喝過他的喜酒,大學畢業這八九年,大傢都各奔東西,平時雖然聯系較少,不過和副班長還是會偶有聊天,我知道他這些年一直沒有孩子,剛開始以為他們經濟不夠或者想再玩兩年,但現在結婚已經六年瞭還一直沒有孩子,個中原因大傢也都心知肚明,我也從來不會去問這種隱私的事。

隻是當同班另一個好友告訴我這個消息時,也確實是在我預料之中,在後來和好友的聊天中,得知瞭事情的大概經過,副班長大學期間與現在妻子談瞭兩年戀愛,畢業後又拍拖瞭兩年,加上現在結婚六年,總共十年的感情,在我們老同學中算得上是模范恩愛夫妻瞭,剛結婚的時候確實沒有急著要孩子,差不多婚後兩三年的樣子開始準備備孕要孩子瞭,奇怪的是他妻子一直沒懷上,兩人就意識到肯定哪一方出瞭問題。

後來在醫院查出來是女方生育方面存在問題,兩人一直在求醫問藥,連農村的偏方都試瞭還是無濟於事,男方的婆婆就著急瞭,人傢六十多歲都有倆孫子瞭,自己六十多歲一個都沒抱上,婆婆比兒媳都著急,私下不停向兒子施壓,意思是就算自己抱不抱孫子無所謂,你以後老瞭總要個兒女照應吧,這兒媳怕是沒辦法生個一兒半女瞭,實在不行就重新找,老這麼耗著也不是事,趁著現在年紀尚可趕緊做決定。

雖然婆婆沒有直接和兒媳施壓,但是兒媳也不是傻子,隻是揣著明白裝糊塗,看到自己丈夫被婆婆如此催促,想到婆傢人和親戚用異樣的眼光看待自己,剛開始副班長還安慰妻子不用擔心,自己是愛她的,無論怎麼樣兩個人都要共同面對挑戰,相信肯定能治好,這些年過去瞭還是沒起任何作用,兩人都心知肚明,越來越沒信心。

最後妻子向副班長主動要求離婚,表示自己不願意再拖累丈夫瞭,知道丈夫心裡愛自己,但是沒能為其生個孩子自己心理壓力也很大,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會崩潰,她承受不住這種外界的輿論和施壓,希望丈夫能忘瞭自己重新找個能為他生孩子的女人,在妻子多次要求之下,後來副班長也就半推半就答應瞭。

孩子成瞭婚姻的穩定劑

其實不少夫妻婚後生孩子是被傢長催生的,長輩急切地想抱孫子,如果婚後幾年不生育,不僅會招來外界異樣的眼光,而且長輩那邊也會不斷催促,生孩子變得不再是自己的自主行為,而是在外界要求推動下的被動行為。

現在提倡戀愛自由,兩個人因相愛走在一起,進而以婚姻的名義廝守一起,在戀愛的時候,隻要相愛就可以,但是結婚後發現我們卻無法自主選擇婚姻自由,結婚就要面臨生子的任務,往往在自己還沒有完全準備好的前提下就被不斷地催生,婚姻多瞭額外的雜音,為瞭避免這些雜音影響到婚姻的穩定,迫於無奈之下隻能生孩子來結束外界對生孩子的要求與質疑,孩子成瞭婚姻穩定和延續的重要因子。

沒生孩子,婚姻真的就被判瞭死刑嗎

如果沒生孩子,婚姻會變成什麼樣子呢?這種假設前提其實就是類比丁克傢庭瞭,上海市婦聯做過一項針對全市的傢庭狀況調查,結果顯示結婚卻不生育的丁克傢庭占到瞭上海傢庭總數的12.4%,比例相當大,針對這個現象,中國社科院社會學傢李銀河認為:自願不育者人群以個人現世生活的幸福快樂為重,珍視夫妻關系,輕視親子關系,具有明顯的重視自我的現代意識,這表明我們增加瞭個人的選擇空間。

既然在國際大都市上海都存在數量如此龐大的丁克傢庭,也並沒有影響到他們婚姻關系的穩定,可見隨著自我意識的覺醒,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傳統觀念正在受到淡化,我們正在越來越有自我意識,而這種自我意識在婚姻的表現上就是夫妻更多的是註重婚姻的本質,而不是將生孩子視作婚姻存在的必要前提。

生孩子也好,不生孩子也罷,這都是一種婚姻存在的方式,生孩子有生孩的樂趣,不生孩子也有不生孩的清閑和自由,具體到每個傢庭,那些選擇不生孩子的丁克傢庭,他們隻是更加關註婚姻本身,關註夫妻彼此在一起生活的愉悅,孩子並沒有綁架他們的婚姻,他們依舊可以開心地規劃自己的未來,去做自己喜歡的事,這些都是基於個人意願的選擇,與孩子無關才是婚姻原本的面目。

客觀因素導致的丁克,我們應該如何應對

個人以為婚姻的存在是生孩子的首要前提,孩子不能成為綁架婚姻的借口,在自然條件下,我們應該基於自身的經濟實力、現實狀況以及個人職業發展等來決定是否生孩子,這隻是正常身體條件下夫妻會考慮的問題。

如果像文中因為妻子客觀因素導致無法生育,那麼應該怎麼辦呢?是狠心離開還是堅守愛情,這是一個比較讓人糾結和棘手的問題。

這個問題還是應該回到感情的本源,因為反過來試想,如果有問題的是自己,那麼對方又會做出何種決定呢?將心比心也就能體會到對方的心境瞭,所以如果自己還深愛著對方,考慮清楚未來可能一輩子都沒有兒女的陪伴,以及可能自己要承受的輿論壓力,在做好這些心理準備後,搬傢去一個遠離喧囂的地方,這樣兩個人可以在沒有輿論壓力的前提下輕松愉悅地生活,當然如果確實想要孩子,又不願與對方分開,領養也或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與父母感情的深淺並不是基於血緣而是基於恩情,這就是很多孩子對養父母的養育之恩懷有感恩,對於親生父母倒並不一定存在天然的深厚感情。

最壞的情況就是自己無法面對輿論的壓力,也無法接受和想象自己以後在沒有兒女的情況下孤老終生,放手是對雙方最好的交代,既不會讓自己後悔,也不會讓對方虛耗光陰,雙方都免去瞭煎熬和折磨的痛苦,畢竟有違初心的婚姻,這個問題會成為橫在彼此心中無法釋懷的梗。

你們如何看待如果無法生育孩子,你們是選擇堅守婚姻還是選擇放棄原配呢?歡迎大傢留言討論,謝謝!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