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隻能跟我復婚,不能娶別人”:夫妻緣分盡瞭,就好好說再見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01

喜歡斤斤計較的人,往往過得不好,因為“計較”會蒙蔽一個人的眼界。一個人的眼界被蒙蔽瞭,就會目光短淺,隻盯著不重要的事,把真正重要的事棄置一旁,最終得不償失。

就像朋友小英所說:“真正厲害之人,從來不會斤斤計較,因為他們知道,斤斤計較不僅會浪費時間,而且,越是計較往往越是得不到。到不如不去計較,把時間花在有意義的事情上面,這樣才能有所得。

她所說的“斤斤計較”,指代的是婚姻,是感情,她覺得感情的事也是一樣,不該斤斤計較,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該強求。

有人可能會說,如果不計較,不爭取,錯過瞭本該屬於自己的感情怎麼辦?

其實,這跟小英說的並不矛盾。不屬於你的東西,你沒有可能得到的東西,當然不該斤斤計較。但屬於你的東西,你能得到的東西,當然應該盡力去爭取。

02

小英最開始也鬧不清“計較”的深層含義,她計較的時候,有人跟她說不該計較;等到她不計較瞭,又有人跟她說應該計較。

她在這樣的狀態下開始瞭一段婚姻,因為分不清哪些事該計較,哪些事不該計較,就幹脆什麼都不計較瞭,即便是她老公背叛瞭婚姻,她也無動於衷。

她的無動於衷隻是暫時的,當她老公仗著她不計較越來越過分時,恨不得把所有傢當都送給別的女人時,觸及到瞭她的利益,她就沒辦法無動於衷瞭。

此時她開始計較瞭,開始覺得對自己不公平瞭,開始認識到自己之前完全不計較是個錯誤。但此時計較已經晚瞭,她不可能抹去她老公所做的一切,她隻能不計較那麼多,隻要離婚就好。

決定離婚的她,看似依然處在計較和不計較的矛盾狀態中,其實她早就明白瞭其中的關鍵:“不屬於我的人,不愛我的人,我不會去計較他為什麼不愛我,放手才是最好的選擇。之後再選擇婚姻,我可以不計較對方的過去,但必須計較他是否愛我。”

帶著這種明確的原則選擇婚姻,她遇到瞭跟她有共同經歷的阿耀。

阿耀跟他前妻之間的問題,和小英在婚姻中遭遇的問題類似。他對前妻太寬容瞭,不計較她蠻不講理,不計較她總是很霸道,結果換來的卻是背叛。此時他才開始計較,要求前妻回歸傢庭,前妻拒絕瞭,他就覺得沒必要計較瞭,既然她不愛瞭,離開她就好。

可惜,他的前妻沒有小英那樣的覺悟,得知他和小英準備結婚瞭,她跑到他們婚禮上撒潑,對阿耀說:“你隻能跟我復婚,不能娶別人,隻要我還愛著你,你就不能愛別人,否則對我太不公平!”

阿耀反問她:“當初我還愛著你的時候,你為什麼要去愛別人?你為什麼要背叛婚姻?這對我公平嗎?我都已經選擇不計較瞭,都已經選擇離婚成全你和別人瞭,你現在又跑過來跟我計較,說你話愛著我,你覺得我會信嗎?從我們離婚那一刻開始,我就是你不該計較的人,背叛過我的人,沒資格計較我還愛不愛!”

小英全程沒有插嘴,隻是靜靜地看著阿耀跟他前妻爭執,爭執到最後,他前妻無言以對,隻好悻悻離去。

她覺得阿耀的前妻既可憐又可悲,可憐是因為,該計較該爭取的時候,她不爭取,錯過以後才追悔莫及。可悲是因為,她已經弄丟瞭真愛她的人,她跟前夫的緣分盡瞭,她卻不肯好好說再見:“夫妻緣分盡瞭,爭也沒有用,計較也晚瞭,該放手的時候不懂放手,隻會給自己帶來無窮無盡的煩惱。

03

夫妻緣分盡瞭,意味著彼此之間沒有繼續的可能瞭。隻有接受這個事實,好好說再見,才是對彼此的尊重。再也計較不來的感情,不計較,不爭,才叫有智慧。

真正厲害之人,從來不屑於爭。這並不是說他們不懂爭取,而是不屑於去爭取沒意義的東西,比如已經散盡的緣分,已經遠去的婚姻,以及不愛自己的人。他們會爭取真正對自己有意義的東西,會做好這三件事。

第一件事,如果自己努力瞭,順其自然就好。

不管大到整個人生,還是小到一段婚姻,都有你真正需要和想要的東西。這些東西對你來說是有意義的,你需要去爭取,需要去計較。但是你要知道,爭取和計較不能隻靠幻想,需要付出行動,需要努力。

有個事實你需要明確,有些事,並不是你努力瞭就能馬上得到,你隻要循著對的方向去努力就好,剩下的交給順其自然就好,這樣不管你得沒得到你想要的,都能做到無怨無悔

第二件事,如果自己沒努力,聽天由命就好。

努力過的事,可以順其自然。而沒有為之付出努力的事,則隻能聽天由命,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比如小英在之前那段婚姻中,她沒有做到努力經營婚姻,所以就談不上順其自然,隻能聽天由命,最終沒留住婚姻,就坦然接受失去。這樣就比較灑脫,你沒有為之付出努力,最終沒有收獲,本就該坦然接受,不該因為不願意接受失去而盲目爭取。

相比之下,阿耀的前妻就很不灑脫。她從來沒有努力經營過婚姻,甚至還背叛婚姻,等到失去瞭又追悔莫及,因為不願接受失去而盲目爭取,這樣的證據非但沒意義,而且往往會自取其辱。

第三件事,是我的我就要,不是我的我不要。

把上面兩件事做好以後,就靜待結果出現就好。是你的東西,屬於你的東西,你能爭取到的東西,你不僅要接受,不僅要爭取,而且等到之後要用心珍惜。不是你的東西,不屬於你的東西,你完全沒可能爭取到的東西,放手就好。在此基礎上多花時間去爭取其他對你擁有的東西,而不是揪著已經失去的東西不放,否則就是浪費生命,得不償失。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