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陪嫁房又不住,憑啥不送給小叔子”,兒媳:阿姨,我離婚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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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上面『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01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大傢都知道這句話,但不是所有人都會深刻理解這句話。

這句話其實道出瞭愛情的全部關鍵,既然愛情是兩個人的事,肯定不能一個人私自做主,隻有兩個人情投意合,彼此都願意在一起,愛情才能順利開始,並且順利進行。

朋友阿彭也知道那句話,但他之前就沒有深刻理解那句話,就像他說的:“以前我隻是單純理解為愛情有兩個人組成,卻沒有進行更深入的瞭解,沒有去思考合不合適的問題。

不光是他,很多人都是對那句話淺嘗輒止,認為愛情由兩個人組成,自己隻需要找個人跟自己確定關系瞭,就萬事大吉瞭。

愛情如果那麼簡單的話,就不會有人失戀瞭。失戀的人很多都是沒有吃透那句話,跟阿彭一樣,沒去考慮“合不合適”以及“值不值得”方面的問題,這就會導致愛情存在很多的變數,如果你跟一個錯的人戀愛瞭卻不自知,結局肯定不會好。

02

阿彭在遇到前妻小靜之前,雖然也談過戀愛,但分手都分得糊裡糊塗,以至於他沒有從中學到任何東西。

當然瞭,如果他用心反思的話,是可以學到一些東西的。隻不過,人有時候就是這樣,沒有傷透心的話,就不會從中吸取教訓。

他能從之前的那段婚姻中吸取教訓,是因為那段婚姻對他的打擊比較大。他本以為娶瞭個有錢人,從今以後的日子就會順風順水,結果卻沒能如願。

當時,他和小靜兩個人都不太懂愛情,更別說婚姻瞭。雖然小靜的父母反對過他們的婚事,但小靜非要嫁給他,父母也沒辦法,隻好同意他們結婚。

阿彭是那種“隻要你敢嫁,我就敢娶”的人,況且他娶的不是一般人,他和他父母都巴不得小靜能嫁給他。

他以為結婚瞭就萬事大吉瞭,卻不知,他們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有問題。

他和小靜並沒有確認彼此是否合適,這樣就會導致婚姻存在很多不確定因素。比如,萬一小靜之後突然醒悟瞭,認為她父母反對她結婚是對的,她就會選擇離婚。

事實也正是如此,小靜嫁給阿彭以後,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還算正常,但婆傢人摻和進來以後,就不正常瞭。

阿彭可以做到不亂花小靜的錢,不惦記她的陪嫁房,但是他的傢人卻做不到。比如他母親,當初巴不得小靜嫁給阿彭,就是看中瞭小靜有錢又有房,覺得有瞭小靜在婆傢,自己小兒子買房的事就不用操心瞭,可以直接把小靜的房子據為己有。

婆婆的這種做法,就讓小靜一點點覺醒瞭,不再像結婚前那麼任性,覺得父母當初之所以反對她嫁給阿彭,肯定是想到瞭婆傢人會算計她。

這種念頭在她心裡生根發芽以後,就收不住瞭,當她去審視婚姻還值不值得自己停留的時候,得出瞭一個很直接的結論:不值得。

她提出離婚的時候,說瞭她總結到的很多原因:“首先,以前的我年輕不懂事,覺得隻要找個人結婚就行瞭,但結婚後卻發現跟我想的不一樣;其次,我爸媽當初反對我們結婚是為我好,我不該不聽他們的話;另外,咱們倆不管是傢境方面還是三觀方面,都不合適,所以還是離婚吧!”

她的話句句屬實,阿彭無言以對,隻好尊重她的意願。

離婚後,他不再像之前分手時那麼淡定瞭,開始反思自己為什麼會一直失戀。在這個過程中,小靜跟他說的一件事,讓他瞬間明白瞭自己一直失戀的原因。

那件事還跟他們的婚姻有關,婆婆在不知道他們離婚的情況下,繼續惦記小靜的房子:“兒媳,你的陪嫁房又不住,憑啥不送給小叔子?”

小靜回復她:“你也說瞭,是我的陪嫁房。既然房子是我的,我憑什麼要送給小叔子?我如果願意送,不用你說,早就送瞭。我一直沒送,就說明我不願意,你張口問我要再多次也沒用!

婆婆沒有善罷甘休:“這件事由不得你,因為你已經嫁到我們傢瞭,我是你的婆婆,這個傢我說瞭算。我要求你把陪嫁房送給小叔子,隻是出於客氣,你要是不知好歹,我就不會再對你客氣!”

小靜此時才攤牌:“阿姨,你沒機會對我不客氣瞭,因為我離婚瞭!”

小靜把她跟婆婆的這番對話截圖發給阿彭,跟他說:“你看瞭就知道我為什麼非要跟你離婚瞭,因為你們傢不值得我付出,你沒有管好婆婆,你也不值得我付出,咱們兩傢條件懸殊,咱倆從一開始就不該交往,因為註定不會有好結果!

阿彭聽瞭她的話以後,開始思考“值不值得交往”的問題,答案很明顯:不僅他跟小靜之間不值得交往,他跟前任之間也不值得交往,因為彼此從一開始就存在很大的差距,勉強在一起是可以,但註定隻是暫時的,不會長久。

03

判斷一個人是否值得交往,需要用到的就是我們開頭時提到的那句話:愛情是兩個人的事。

基於這個事實,就不難總結出“判斷一個人是否值得交往”的標準,很簡單,就兩個標準。

標準一:你是否對TA滿意。

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很簡單,關鍵看你是否用心去思考。如果你有自知之明,能認清自己,你很容易明確你的三觀,很容易明確你的婚戀觀,很容易明確什麼樣的人適合自己,以及自己適合什麼樣的人。

而且,衡量愛情的標準和衡量婚姻的標準有區別,如果隻是思考適不適合戀愛,則隻需要考慮人品,三觀,物質條件等方面,你用心去衡量瞭,判斷瞭,答案就出來瞭。而如果思考適不適合結婚的話,則需要把彼此原生傢庭跟愛情放到一起去衡量,原生傢庭會不會阻礙或破壞你們的婚姻,就是你們值不值得交往的證據。

標準二:TA是否對你滿意。

這個標準是上一個標準的反面,從對方的角度來說,他也有他的婚戀觀,他也有他的需求,光是你對他滿意還不夠,還需要他對你滿意才行。

這就要求我們的衡量值不值得交往時,不要沉默,要勤於溝通,你要把你的各種想法和需求告訴對方,也請對方如實告知你他的想法和需求,比對之後,是否合適,一看便知。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