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外籍女一周賣淫20單,日本女是冒充一單3500比歐美貴!

說到黃賭毒,隻怕大多人都是討厭的。尤其是聽到哪個人組織失足婦女賣淫

或者集中賭博吸毒,那更是心裡恨得牙癢癢的!

這個團夥組織外籍失足婦女進行賣淫,最終該團夥成員皆落法網,受到瞭法律的嚴懲!

何某明與邵某娟於2018年3月下旬商議組織境外賣淫人員到黃山賣淫進行,邵某娟負責招募外國賣淫女到黃山賣淫,何某明負責安排賣淫人員食宿、接送、招攬嫖娼人員和收取嫖資等,歐美賣淫人員的嫖資為2980元一單,日本賣淫人員嫖資為3500元一單。

何某明通過邵某娟購買2件四件套(含手機卡、身份證復印件、支付寶和微信及密碼),一部微信昵稱“王某2”的手機給林某某使用,一部微信昵稱“×××金老濕”的手機何某明自己使用。為瞭賣淫聯系需要,何某明(微信昵稱“×××金老濕”)、林某某(微信昵稱“王某2”)、三名賣淫人員加入微信群“工作群(黃山)”。林某某經陳濤介紹給何某明,林某某接受何某明的安排做事,主要負責將嫖娼人員帶入賣淫人員房間和收取嫖資,根據賣淫女需要購買食物和日用品,何某明每單給林某某150元提成。

邵某娟通過“破小孩”(另處理)招募的賣淫人員ALLAKADYKOVA(俄羅斯籍)、ANUSHIKAIRAPETYAN(哈薩克斯坦籍)以及其招募的賣淫人員翁某(冒充日本籍,實為中國籍)分別於2018年4月9日、4月11日、4月13日到達黃山,何某明讓林某某將該賣淫人員安排入住屯溪某某假日酒店和梔子花酒店,其中梔子花酒店(化名)房間由何某明安排被告人陳濤登記開房。

從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4月15日凌晨案發,三名賣淫人員共接待嫖娼人員20餘人次,林某某和陳濤通過微信、支付寶、POS機等方式收取嫖資共77160元人民幣。通過微信收取的嫖資,由林某某直接轉賬到何某明使用的“×××金老濕”的微信賬戶;通過支付寶、現金或刷卡收取的嫖資,由林某某轉賬給陳濤,陳濤提現後以現金轉交給何某明。何某明每收到一單嫖資後,扣除自己所得提成及相關費用後轉給邵某娟1500元(歐美賣淫人員)或2000元(翁某),賣淫人員工資由邵某娟支付(其中何某明以現金方式代付2200元工資)。

翁某證言:證明其冒充日本籍人員進行賣淫,在來合肥之前,就和邵某娟談好如何提供性服務及分成,客源由邵某娟提供,將其照片發給嫖娼人員,如果嫖娼人員看中,邵某娟安排人將嫖娼人員帶到去住處,邵某娟承諾一單給其1800元。2018年4月13日中午,邵某娟安排人接其到黃山,“王某2”安排其入住梔子花酒店5314房間,加入工作微信號。當晚七點多,“王某2”帶瞭第一個客人到房間,客人手機支付3500元給“王某2”,至15日凌晨案發,其接待瞭十名嫖娼人員,邵某娟付給其16200元。

ALLAKADYKOVA的證言,證明其是俄羅斯人,經英文名Vladimr的俄羅斯男子介紹於2018年4月8日或9日從俄羅斯坐飛機到中國,該男子跟其說每接一單生意可以分得800元。到合肥後一名中國男子送其到黃山,一個戴眼鏡男子帶其入住柏麗酒店31711房間。第二天晚上,戴眼鏡男子帶客人到其房間,用手機將錢支付給戴眼鏡男子(客人跟其說3千元),至案發其一共接待嫖娼人員七次,戴眼鏡男子給瞭其3200元現金,剩下的2400元沒給其。平時早飯自己解決,午飯和晚飯都是戴眼鏡男子送到其房間。

ANUSHIKAIRAPETYAN的證言,證明其是哈薩克斯坦人,其國內一個中介人員介紹其來黃山,說接到一個客人會獲得七八百元人民幣。2018年4月11日其從武漢坐高鐵至黃山,一個戴眼鏡男子和一個戴鴨舌帽男子接其並將其安排在一傢酒店。當晚18時許,戴眼鏡男子就帶瞭一名男子到房間,與其發生性關系。至案發,總共接客六人,獲得2200元報酬,戴眼鏡男子拿走瞭200元夥食費。

證人宮某、餘某、任某、胡某、於某、程某1、程某2、王某1、汪某的證言,證明他們都是經過何某明的介紹加“×××金老濕”的微信,然後通過該微信聯系嫖娼事宜,支付的嫖資有2980元和3500元,“×××金老濕”發照片給他們的時候顯示的賣淫人員都是外國人。

邵某娟供述:2018年年前“雪兒”通過微信聯系其說一個經紀人有個外國女孩子做外圍,需要其收賬、轉賬,每單給其50元,其考慮幾天同意瞭。經“雪兒”介紹加瞭“破小孩”的微信,“破小孩”問其有個外國女孩做外圍,其負責收錢做不做。“破小孩”稱其能夠搞到“四件套”,承諾很安全,其答應瞭。經“破小孩”推送名片,加瞭一個外國女孩子的微信,微信號是日文字母。這之後其開始接單做生意,這個日本女孩子每接一個嫖娼人員,“破小孩”將該賣淫人員的工資轉給其,其再轉給賣淫人員,晚上“破小孩”再和其結賬。2018年3月初,何某明打電話給其問有沒有外國做外圍的人,其就聯系瞭“雪兒”,“雪兒”幫其聯系瞭“破小孩”。3月中旬,其與何某明在合肥傢飯店開始談生意。何某明告訴其他在黃山有場所、客源,想做外圍生意,其也告訴何某明已經聯系瞭經紀人,經紀人有外圍女的資源,並告訴何某明“四件套”聯系運作方式,何某明就提出他也需要“四件套”。離開後其聯系瞭“破小孩”,告訴“破小孩”黃山的朋友想做這個生意和需要“四件套”。後何某明轉給其6000元,收到錢後其轉給“破小孩”。

4月5日“破小孩”微信告知其6日、9日有外圍人員過來,讓何某明安排接一下。9日上午,“破小孩”將黑發外國人的機票情況發給其,並說這個外圍人員一單1500元,吃喝費用從裡面扣。其告知何某明相關情況,讓何某明將外國外圍人員接到黃山,接到黃山後就開始接客,當天何某明就微信轉賬4500元給其。11日上午,“破小孩”將金發外國外圍人員的高鐵票發給其,其讓何某明去接,何某明當天就安排接客,轉瞭3000元至4500元給其。13日,“破小孩”告訴其將日本外圍調到黃山幫5天,1800元為外圍工資,200元給其。其聯系何某明到合肥接“日本”外圍,當天開始接客,並轉給其12000元。因“日本”外圍人員是其介紹的,其就和何某明說價格在2千元至3千元,最後何某明將黑發、金發外國賣淫人員定為1980元,“日本”賣淫人員價格為2680元。整個經營模式是何某明在黃山提供場所、尋找客源,經紀人有外圍女就和其說,其再和何某明商量,確定後再告訴經紀人。外圍人員到達黃山後由何某明負責接送、食宿和聯系客人,何某明收取嫖資留下收益後全部給其,其再給賣淫人員和經紀人,經紀人每天晚上再和其結賬。其有兩個微信號“菲雪”和“招財貓”,從認識“破小孩”至今獲利4千元,黃山這邊生意獲利1千元左右。

一審判決:一、邵某娟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二、何某明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三、林某某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四、陳某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法制雲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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