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退休年齡要延遲?破產企業的下崗失業職工有照顧政策嗎?

延遲退休可能困擾著很多人。一旦年紀大瞭,企業尤其不願意招用大齡職工。下崗失業職工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隻能通過打零工的方式掙很低的收入。這種情況下,如果延遲退休肯定會遇到反對的。

實際上這種擔心是多慮的。我們的退休制度是建國初期建立以後,就沒有修訂過退休年齡的。在當時社會提供就業崗位不足的情況下,肯定會通過控制退休年齡引導及早退休。

最初的退休制度,是由用人單位和國傢提供退休費待遇的模式,根本不需要考慮養老壓力的問題。1991年我國全面實施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2014年我國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養老壓力有用人單位轉為瞭整個養老保險基金。

正常來講,建立社會保險制度,應當是通過科學精算,統籌保險基金的平衡,來確定退休年齡的。可是,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是過去退休制度的延伸,因此退休年齡一直也沒有進行完善。

近年來,我國老齡化日趨嚴重,養老保險的撫養比也越來越小。2019年我國養老保險參保職工是31177萬人,享受養老金待遇的離退休人員為12310萬人,撫養比已經降為瞭2.53:1。實際上,參保職工中,還有很多職工處於停保繳費狀態(跌約20%),為瞭保障養老保險基金的長期穩定可持續運行,進一步優化養老保險制度,因此國傢才準備在十四五期間推動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政策。

按照十九屆五中全會建議學習輔導百問的精神,延遲退休的思路是按照小步慢走、彈性實施、強化激勵的方式來進行,將會堅持統一規定和自願選擇相結合,對於失業下崗職工將不會強制性延遲退休的,所以,大多數人應該可以放心瞭。

目前,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依然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推動延遲退休以後還會實現晚退多得,這樣的激勵機制。比如說美國對於選擇62歲退休的人員隻能領取70%的本人標準養老金,但是選擇70歲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可以領取的132%。對於單位年金和個人商業養老保險積累不足的個人,提供一個更好的選擇機會。

彈性退休是保障弱勢群體的利益。實際上有關彈性退休一些地區已經實踐過,比如說廣東省對企業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延長到60歲,但是仍然可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55歲退休,這就是彈性退休的一種實例。實際上,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老人一邊退休領養老金,一邊繼續打工掙工資,畢竟僅僅依靠國傢提供的養老金水平,是難以滿足養老生活需要的。趁自己有勞動能力,多積攢一些養老積蓄,也是很好的選擇。

所以,盡管未來我們會推動延遲退休,相信失業下崗職工的權益依然能夠得到保障,他們不會因為延遲退休而受到影響。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