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找你復合,你會同意嗎?

我不同意!!!!   為什麼?  聽我細細道來↓↓↓↓↓↓

至尊寶說:“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愛情擺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沒有珍惜。等到瞭失去的時候才後悔莫及,塵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

這樣一句被世人廣為流傳的話,其實隻是一句謊言,多麼可笑,多麼諷刺。

因為劇情無論怎樣翻轉,至尊寶最後依舊會選紫霞,而不是拿著月關寶盒去救那個令他追悔莫及的白晶晶!

你也許不懂這種情況是怎麼一回事?往下看!

心理學相關研究表明:一個人重復擁有一件物品之後,這件物品被厭棄的幾率會比第一次擁有它時高得多!

人們總說:“失去瞭才懂得珍惜。”而事實上,一個可以讓人輕易再次擁有的事物總是顯得很“廉價”。

韓劇《戀愛的溫度》裡有一句臺詞:

“兩個人分手後復合的概率是82%,但復合後能一直走到最後的隻有3%,那97%再分手的理由其實都跟第一次一樣。”

我曾經接觸過一個真實案例:

張先生和吳小姐是一對大一就在一起的校園情侶。

在校四年期間,他們攜手共度瞭一段美好的大學時光。然而,在大四即將畢業的這一年,他們的意見產生瞭分歧。

吳小姐想要考研,繼續完成學業,而張先生獲得瞭一個不錯的工作機會,萌生瞭去工作的念頭。再多次溝通之後,兩個人走向不同的道路。

一年後,由於異地戀的距離感以及共同話題的減少,張先生選擇瞭分手。

分手後,張先生也曾經交往過很多女友,但都不歡而散。

兩年後,吳小姐工作之後外派到瞭張先生的城市,他們相遇瞭。

吳小姐本想,再見面也隻是朋友關系瞭。然而,就如偶像劇一般,張先生對吳小姐再次展開瞭追求,而且被多次拒絕後也鍥而不舍。

最後,在張先生的堅持下他們復合瞭。

然而,復合之後兩個人的戀愛關系堅持瞭半年,吳先生再次提出瞭分手。理由依然是兩個人沒有共同語言!

吳小姐很費解,因此來問我。我是這樣答復她的:

第一,成年人的愛情結束時,一定是有緣由的。在畢業的人生方向的選擇上你們就已經經歷瞭分歧,這也在你們的心理上打下瞭一個我們並非那麼“契合”的烙印,也許你的心理也是有體會的。

第二,在復合之前,你們有瞭2-3年的個人經歷,這造成瞭你們的人生軌跡和人生經歷走向瞭不同的兩個方向。

心理學相關研究表明:校園愛情的決定因素是外貌和性格,而畢業之後的社會愛情的決定因素是人生經歷和人生軌跡。

這也是你們復合後又再次分開的原因。

第三,大部分復合的情侶,復合的主要原因是懷念當時在一起的感覺。這也是心理學上榮格提出的“戀舊情結”。

我們總是會對以往的或失去的東西,產生一定的遺憾感和占有欲。但當我們再次擁有這個事物之後這種感覺就會隨時間消逝。

所以,復合真的不一定是他發現瞭有多愛你,也許他在乎的隻是“失而復得”的那種感覺。

這個案例代表瞭絕大一部分情侶復合之後又分開的情況。也許你會說,那就沒有復合之後很幸福的案例嗎?

有,但畢竟隻是少數。隻能說復合需謹慎。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