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某某殺死愛人的最大理由是什麼?

他可能因為之前也犯過同樣的事,到如今也沒有被發現,可能是僥幸心理吧!他認為他做的天衣無縫還會像之前不會被發現的,因此就冒瞭這個險,隻要心裡對這個人不滿,他就會產生殺人的念頭。

想給房子,是可以的,但不是你名下那還是不:行的,那是房子不是一句話就辦到,為什麼不好好努力吃苦給兒子奮鬥一套房子,本來吃軟飯自己都不求行,還兒子房子呢,太不要臉,還把和自己過曰子妻子給你養育女兒妻子殺瞭,太狠毒。有一些東西啊不要去瞎猜,瞎猜隻能凸顯你的心理素質,人誰都願意好好的生活,沒有過著好好的去殺人,都是生活中的積怨,才去造成的。

許某對來女士一直是在利用(畢竟以前曾經利用過),否則他不會冒著破壞前任傢庭的風險而離婚,作為許女士屬於愛情小女人的性格(太相信愛情瞭),也被許某年輕時的英俊瀟灑所迷惑,可以說來女士對許某是愛,而許某對來女士是利用的,來女士以為自己遇到的白馬王子,而不顧前任丈夫的勸阻離婚並追隨許某,按理來說應該是勇於追求自己所愛的(初戀)美好結局,沒想到兩人世界觀不太一樣,來女士是憑本事掙錢吃飯,也很能幹攢下瞭比較殷實的傢底,而許某是從窮苦生活過來的人,一心就想著怎麼發財,否則他也不會拋棄前妻而娶來女士(因為來女士不光有錢,還屬於情癡,還心地善良),兩個人都懷著不同的目的走到瞭一起,要說一起生活十幾年也不算短瞭。

許某就知道炒股、炒期貨,由於心急又知識欠缺,所以次次失敗,一般有賭博心理的男人很可怕,他就跟在戰場上殺紅瞭眼的想做垂死掙紮的敗兵一樣六親不認,這時來女士也真正地認清瞭許某的本質(當然她死也不會想到許某會殺瞭她,否則她早跑瞭),對許某徹底失望,從此以後來某不會再輕易給許某錢,對許某用錢上有所防備,可以說這時候來某已經不再愛許某瞭,心裡隻有看不起他,不知道這種現象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但是從這時起他們之間就開始互相防備瞭,許某想給兒子大房結婚(這算是傢裡的主要財產)許某想控制財產主要方面,一旦陰謀得逞,他和兒子及兒媳一起對付來某不是白玩嗎?所以在從來某那裡什麼都得不到時他就起瞭殺心,而且還偽造人員失蹤的假象,以為隻要兩年人找不到法律上就會宣佈失蹤人員死亡,他就可以得到一切財產,這時他想的不是小女兒而是兒子。

我認為不是財產,如果生活幾天我相信是為瞭房子什麼的何況兩個人有瞭孩子,不可能是為瞭妻子的財產,能讓一個男人做出這樣的事情,第一,絕對是慣犯,說明他以前肯定做過這樣殘忍的事情,是某個觸發點讓他又開始喪失人性的那點善良開始作案,因為從作案的手法來看和本人的心裡素質來看不是想一個新手能幹出來的,2,影響人性的惡的本原不是財產,能達到殺妻分屍的地步,是絕對的在某個點上丈夫發現瞭瞭什麼或者妻子在語言上刺激瞭對方,要麼就是妻子發現瞭丈夫的秘密。

如果是真的,這個徐某絕對不會把18年前的事告訴來女士。他可不傻。心思縝密。這個人拼死都要瞞天過海。可能這是他最後一搏。不完全是為瞭兒子的婚房。還有就是徐某根本就不愛這個來女士。無論是初戀還是婚後十多年。他隻是利用這個來女士迫切翻身。

給我的感覺許先生和來女士兩人孽緣真的是難解開的。許先生回村後高談闊論給人傢講經濟,可以說明是個愛面子的人。兒子要結婚要他幫,現在他炒股虧瞭錢。他想幫沒錢想送點東西沒東西你想他愛面子的人有多焦慮?來女士可能是個一身隻想過自己小日子的人,她那裡能體會愛面子的許先生此時已經被兒子的婚房和婚錢逼成為野獸瞭。來女士沒有及時解決許先生難題他就會成為野獸的。隻能說許先生馭妻無方、來女士馭夫也無方。

許某某前妻閨蜜的女兒被殺,十有八九是許某某所為。否則他不會為小女孩買壽衣,還借給小女孩媽媽一百萬元。許某某肯定不會將此殺人實情告知來女士,但長達十二年同眠共枕,許某某殺害小女孩之事始終深藏心底,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來女士可能有所察覺,細細問詢之下,許某某隻是搪塞做夢而已。但過後已是驚恐萬狀,殺心頓起,非除之而後快!

因為房子財產殺人不太成立!他們已結婚十幾年,房子按戶頭分,如果沒有許某和小女兒戶頭來女士也隻分到55平米,再說殺瞭來女士許某也沒財產處置權,因為來女士死瞭,財產就成瞭遺產,而遺產繼承權不隻有許某一人,為財產房子殺來女士還不如殺來女士大女兒來的簡單,還沒那麼容易被發現!百分之八十,我自己看法,定是,吵架來女士拿他殺人事要挾。再就是得不到永遠是最好的!他們在一起瞭,生活瑣事肯定也會吵,他不同一婚,一吵就會感覺煩,不是想象的那麼美好!再說有可能為瞭展示自己得能力1!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