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案原型將出獄, 他的妻子同樣令人不寒而栗: 早知丈夫有多次前科, 不會離婚

電影《素媛》原型案件罪犯趙鬥順刑滿出獄,已進入倒計時。

青瓦臺網站的國民請願留言板上,關於“反對趙鬥順出獄”的請願仍不斷出現,甚至有人揚言要在出獄後將其殺掉。

與之形成割裂的,是趙鬥順妻子的態度。

“丈夫隻是喝多瞭,平時是個好人。”她說,“我不關心受害者在哪。”

瀟湘晨報特約通訊員冀雨欣首爾報道

現在,距離趙鬥順出獄的日子——12月12日,已不足3天。

在2008年以殘暴手段制造轟動韓國的兒童性犯罪案件(即“素媛”案原型案件)前,他就已有過殺人和強奸等17次犯罪前科。即便是趙鬥順在獄中的12年,他所帶來的陰霾仍然籠罩在民眾心間。

而更令受害者和其他民眾感到不寒而栗的,是趙鬥順的妻子。

受害者搬傢,她就跟著搬傢

12年過去瞭,關於趙鬥順妻子的報道,幾乎每一篇都令人毛骨悚然。

無論受害者一傢在安山市內搬到哪裡,趙鬥順妻子都會跟著一起搬傢,始終與其保持5分鐘車程的距離。這意味著,出獄後回到傢中趙鬥順隨時都可能再次和被害者一傢見面。當韓媒記者問及此事時,她還曾冷漠地將記者趕出門。

趙鬥順妻子是否知道所在居所離受害者傢隻有500米,對於公眾來說,難以定論。但她非常冷漠地回答:“不管她(受害者)住在哪裡,我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更可怕的是,本月12日就將出獄的趙鬥順在請願書中寫下瞭這樣的要求:“一定要和受害者見面”。

不過,據韓聯社11月底報道,趙鬥順和妻子計劃出獄後搬離安山,這可能導致警方此前的安排需要重新部署。此前,安山市表示將聘6名具有軍隊經歷、武術段位的“志願警察”在趙鬥順傢附近24小時巡查。

“他喝瞭酒才變成那個樣子”

而對於趙鬥順的罪行,趙鬥順妻子不僅沒有選擇與其離婚,或者痛斥,還非常袒護他。

接受韓國電視臺記者采訪時,她說,在和趙鬥順在一起的時候,已經知道對方是有著17次前科的犯人。因此,即便知道趙鬥順犯下嚴重罪行後,她仍舊為趙鬥順寫瞭請願書。

她在請願書中寫道:“做飯、洗衣服、打掃房間,所有事情都是我的丈夫在做,他(趙鬥順)做瞭20年”“(趙鬥順)從沒生過氣,周邊認識他的人都稱贊他是懂得禮儀的人”……

接著,她還表示:“我的丈夫除瞭喝酒(後)會偶爾脾氣暴躁和彷徨之外,平時和他相處時,我的內心和我們的傢庭都是十分平和溫馨的。”

此外,據監獄警察透露,其妻子還經常對趙鬥順進行探望。

“我的丈夫很愛我,他是因為喝瞭酒才變成那個樣子(侵犯受害者)。”她說,“(我)不會有和他離婚的那一天。”

觀點

“妻子存在著和趙鬥順相似的人格缺陷”

“她(趙鬥順妻子)的性格也非常古怪,所以和鄰居們的關系並不好。”和趙鬥順妻子相熟的人曾這樣描述她:“見面也不會和別人打招呼,非常的敏感和神經質,之前還和鄰居們有過很多次的爭吵”。

“趙鬥順的妻子也存在著和趙鬥順相似的人格缺陷,兩個人都是非常自信,一點退縮都沒有。”韓國行動心理研究傢林文秀說,“他們把所有問題都歸咎於喝酒。這與有問題的母親說‘我的孩子是善良的孩子,是因為遇見瞭不好的朋友後(才)做錯事’的話很相似。”

心理學傢認為,趙鬥順和妻子十分相似,都有性格缺陷,因此兩人也相互吸引。妻子的存在,對趙鬥順來說相當復雜。調查過程中,趙鬥順對妻子的愛非常頻繁地表露瞭出來,而妻子在看到趙鬥順“無恥”的犯罪後,仍舊一直袒護他,以正常的情況來看,即使是傢人,也很難表現出如此高的依賴性,甚至不排除其妻子是患有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另一個受害者。

“她可能仍然認為丈夫是受害者”

也有心理專傢給出更危險的結論。

心理咨詢師楊靖曾表示,趙鬥順妻子的表現堪稱對受害者毫無同情心,反而對丈夫有十足的支持,如此慘案下能做到這樣,不是愛就能解釋一切的。

與一般罪犯傢屬的沉默和不斷道歉相反,對於丈夫的殘暴行徑,這位妻子並沒有過多譴責,在她的理解裡,似乎罪魁禍首是酒精。也就是說,她還試圖在為丈夫尋找“合理的理由”。此外,她在請願書裡也表示“這不是趙鬥順的錯”。盡管有人認為她患有斯德哥爾摩綜合征,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要滿足幾個條件,其中被害人受過加害人的傷害,並得不到救助,導致被害人對加害人產生依賴心理。而從目前公開的內容來看,趙鬥順妻子顯然沒有滿足這一點。

另外,據媒體稱,趙鬥順妻子在這12年間,一直保持著與受害人傢庭很近的距離,跟隨他們搬傢。這是一個重要的信息,非常能反映其心態:當人們傷害到別人而且產生愧疚時,最想做的事情是逃得遠遠的,假裝一切沒發生過。“素媛”案是一件特別殘忍、特別嚴重的案件。按道理說,如果罪犯和妻子對受害人心懷愧疚,肯定會離他們遠遠的。

“既然她認為丈夫沒錯,錯的隻是酒精,那麼,她很可能會認為,是受害人不放過罪犯,才會讓罪犯要受牢獄之苦。我大膽地猜測,他們夫婦前面有過在她眼裡很平和幸福的生活,她很享受和丈夫的傢庭生活,當案件發生時,她無法接受這種生活被打破,在她的角度看,老公是酒精的受害者,而她是這個案件的受害者……她是心懷怨恨的。”他說。

綜合特約通訊員冀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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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案前,趙鬥順就曾強奸殺人

近日,韓國電視臺JTBC的節目,對趙鬥順過去的野蠻行徑進行瞭重新審視。早在因綁架小學生和性暴行而引起全國轟動前,趙鬥順就已有過強奸和殺人等前科17次。

據悉,他當時還飼養著5隻寵物狗,並經常虐待動物。被檢察官問道“(以前)喝醉酒時,也曾經不知情地做出奇怪的行為嗎”時,他回答:“喝醉酒後,曾兩次將小狗扔進瓶子裡殺死瞭”“其中有一隻眼睛被用掃帚棍子捅死瞭”。接著,他陳述道:“那件事我也喝醉瞭,記不住。早上小狗死瞭,我問瞭妻子,妻子告訴我(後)才知道(殺害事實)。”

負責分析趙鬥順行為的東國大學教授權日龍指出,不能輕視趙鬥順的“虐待動物”。“連環殺人魔薑浩順(殺害8名婦女並在前嶽母傢中縱火導致前妻和前嶽母死亡)和劉英哲(在2003、2004年殘忍地殺害瞭20位老人和女性)在第一次犯罪之前也針對狗進行瞭殺人練習。”他表示,“趙鬥順通過殘忍行為來表達自己的感情,處於嚴重變態的心理狀態。”

“(趙鬥順)攝取酒精之後,(會)再次強化攻擊性和沖動性。這樣的話,再犯的可能性就會增加。”韓國刑事政策研究院尹貞淑表示,“事實上,這類人是最危險的類型。”

在公開的審問記錄中,趙鬥順在被發現後,曾經多次有“反正以後她也會經歷這些事的”“世界上所有的女人都會做這種事”“男人們應該都有體會吧,我隻是做瞭男人們想做的事”等此類侮辱性攻擊發言,不僅對犯罪行為供認不諱,還多次侮辱受害者和女性群體。

另外,趙鬥順在請願書中寫道:“我絕不是那種連野獸都不如,幹那種惡毒的事情,專做無恥行為的被詛咒的人”“(犯罪是)因為喝瞭酒才發生的事。酒醒後什麼都不記得瞭。”

他還向周圍的人呼籲,自己名聲很好,人際關系一直很端正,無論怎麼喝醉,對女人來說都是很有風度的人,甚至在2012年提起瞭上訴。被駁回後,他又發出“我會在牢房裡努力運動,負責起訴我的警察們等著瞧吧”諸如此類的威脅性內容。

“他向我們提起那件事時,完全沒有任何的表情,語氣聽起來也十分輕松,還說出獄後想要寫一本關於自己的書,在我們看來,他不認為自己犯瞭錯,而且想要繼續正常的生活。”曾經和趙鬥順一個牢房的犯人說道。 特約通訊員冀雨欣

回顧 電影《素媛》原型案件經過

2008年12月11日,當時是小學一年級學生的娜英(化名,當時8歲)正和往常一樣走在去學校的路上,在傢附近教堂的胡同裡,趙鬥順突然捂住娜英的嘴,將她拖到瞭教堂1樓的衛生間,他用拳頭毆打瞭娜英的臉,掐她的脖子使她昏厥,然後對昏迷的娜英實施瞭殘忍的性犯罪後逃逸。娜英在洗手間的地板上醒來後,掙紮著爬到外面,用盡全力呼救,教堂的大人們看到後把娜英送到瞭醫院。經檢查,娜英80%的性器官和肛門嚴重受傷,以後將永遠帶著尿袋生活。

殘酷的犯罪讓韓國輿論沸騰,但是法庭以“醉酒犯下瞭罪行”的“酒醉減輕”為參考量刑,隻宣判瞭12年有期徒刑。對此不滿的民眾爆發怒火,曾上街示威遊行,韓國時任總統不得不當眾下跪道歉。

2010年,韓國更新瞭《特定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允許對戀童癖罪犯進行“化學閹割”,由於趙鬥順案發生在2008年,無法化學閹割,除非他再犯。 本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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