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財會部主任趙宇龍: 互聯網系金控公司存監管缺失、不正當競爭等風險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黃蕾 “最近金融控股公司是一個非常熱門的話題。”銀保監會財會部(償付能力監管部)主任趙宇龍12月5日在新華社瞭望智庫主辦的“2020第五屆新金融論壇”上,分享瞭他對於“建立金控公司資本監管標準”的觀點。
趙宇龍認為,從風險的角度來看,一般認為金融控股公司容易產生架構復雜或不透明、監管套利、關聯交易不當、資本脫實向虛、過度集中、交叉傳染等風險。在這些風險當中,金融系金控公司、產業系金控公司、地方政府系金控公司、互聯網金控公司這四類金控公司這四類金融控股公司又有各自不同的特點。
比如,大傢討論比較多的,互聯網系的金控公司,第一,監管缺失的風險明顯,相關的監管標準、監管規則並不清晰,監管存在空白;第二,不正當競爭風險,體現在利用自身數據或平臺的優勢,可能形成不正當競爭;第三,由於互聯網平臺企業建立在數據和科技基礎之上,科技的風險也是互聯網金控公司一個潛在的風險隱患。
四大類金控公司
2002年開始,國務院批準中信集團、光大集團和平安集團開展金控的試點以來,金控的發展大體可以分三個階段:第一,試點階段;第二,快速發展階段;第三,規范發展階段。
時間節點上,從2002年試點開始到2008年,這個階段是試點期;2008年之後,金控進入高速發展的階段;到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規范金融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之後,金控進入規范發展的階段。
從20年的發展看,金融控股公司大體形成瞭四類:金融系金控公司;產業系金控公司;地方政府系金控公司;金控系金控公司。
第一類是金融系金控公司。就是金融持牌機構,包括銀行、保險、信托、證券這些金融機構,它們通過跨業經營、跨業發展而形成的一些金融集團;
第二類是產業系金控公司。包括一些國企和民營企業,介入金融領域,產業資本進入金融領域之後逐漸形成的金融綜合經營的平臺;
第三類是地方政府系的金控公司。
第四類是互聯網金控。現在一些互聯網平臺公司,它們有多種金融牌照,形成瞭事實上的金控公司。
趙宇龍表示,這四類金控公司各有特點、各有優勢。對於金融系金控公司來說,最大的優勢是綜合金融服務的優勢;產業系金控產融協同優勢最明顯;對於地方政府系的金控公司,區域優勢和服務當地的特色是很明顯的;互聯網系金控公司在數據和技術上具有優勢。
對金控公司的資本監管思路原則
趙宇龍表示,在四種類型金控中,相對來說金融系金控公司在準入管理、資本監管等方面已經具備瞭比較成熟的一套制度,其他三類相對來說在監管制度的成熟度和健全性上還存在欠缺。
關於建立金控公司資本監管標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趙宇龍認為必要性有兩點:
一是資本監管是金融監管最基本、最核心的內容和手段;二是資本監管對不同類型金融機構具有較強的普適性和可比性。資本監管是審慎監管最核心、最有效的方式和手段。資本監管對大多數金融機構、金融部門、金融業務是都可以適用的,這樣的話就可以用資本監管把不同的金融業務、不同的金融機構聚合在一起,可以實現提供一種統一的監管工具,可以實現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可比性。
從可行性來看,第一,在金控公司的資本監管方面,在國際上已經有一些很好的探索和經驗,可以有效借鑒;第二,中國各個金融監管機構已經有瞭相當的基礎和經驗,在對單體金融機構資本監管的基礎上,對金融控股公司、金融集團的資本監管也做瞭一些探索;第三,金控公司監管體制逐步健全,為實施資本監管提供瞭基礎。
趙宇龍以銀保監會在保險集團,包括保險系金控公司的資本監管為例,來說明對金控公司的資本監管思路原則。
據介紹,目前有三類保險集團,第一類是保險控股型保險集團,有13傢,都是由保險公司逐漸形成的保險集團或者金融集團;第二類是非保險控股型;第三類是混合型集團。趙宇龍表示現在這些保險集團的集團償付性充足率上指標都是不錯的。
趙宇龍介紹,2015年原保監會完成償二代(即中國第二代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建設規劃),包括對保險集團和保險系金融控股公司的資本監管標準。保險集團的償付能力充足率或者資本充足率,同樣是看最低資本和實際資本兩個指標,如果保險集團最低資本小於實際資本,或者說實際資本最低資本要求,償付能力就是充足的。通過這兩個指標一比較就可以評估整個保險集團或者保險系的金控公司財務狀況和償付能力。
趙宇龍表示,三年前開始的償二代二期工程,對保險集團和保險系金控公司的資本監管做瞭進一步完善,主要三個方面:
一、對於境外的集團成員公司,過去是按照當地的監管標準計算最低資本,現在要求按照中國的監管標準計算;
二、明確瞭兩個關於保險集團的風險資本要求:集團間風險傳染的資本要求和集團集中度風險的資本要求;
三、資本規劃的要求,整個集團必須要做資本規劃,按照資本規劃監管規則的要求做資本管理。
趙宇龍認為,過去五年來在保險集團和保險系金控公司資本監管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從實踐的效果來看,還是不錯的。當然這些工作也都是初步的,今後銀保監會也將和相關監管部門一起,不斷改進監管標準和監管規則,實現金控公司的規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