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4年,那你相當於二婚吧”“放心,我三婚也看不上你”

作者/池魚

尊重二字,是任何關系的前提。

不管是友情還是愛情,甚至是親情,其存在的首要前提便是尊重。這,應該是人與人之間相處最為基本的條件。

如果,一個人同你相處或者是說話,言辭行為之間帶著不尊重之意,那麼相對應地,一定首先就會在兩個人之間建立隔閡。

並且,可能此後也始終難以消除。

人生在世,我們可以對一件事持不同的看法,你也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堅持或者是反對,但是,你不能進行人身攻擊還沾沾自喜,認為自己占瞭上風。

這種行為,本身就是屬於破壞規則。

時間長瞭,自然容易造成一種結果:不管是和你持相同看法還是不同看法的人,可能都不願意同你玩瞭,因為知道你不守規則呀。

上周的時候,我在網絡上遇到一個男生,特別憤世嫉俗的樣子。

尤其是說到感情的時候,他發佈的動態,可以說是十分純粹的負面,認為現在的女生都拜金,稍微嫁給一個有錢的男生就不是屬於愛情;認為所有女生都不自愛,所以活該不被珍惜等等之類的。

我一開始以為,這個男生一定受傷很深吧?所以才變得如此偏激。

誰知我一問,才知道22歲的他,壓根就還沒談過戀愛。

也就是說,他所有的結論,都不過是聽到的講述,或者是在網上看到的例子,然後他當真瞭,帶入瞭自己,開始忿忿不平,開始各種各樣的埋怨。

他因為追過一個女生,人傢沒有答應他,而是和另外一個男生在一起瞭。

那個男生的傢境比他好,就憑著這個原因,他就斷定那個女生是拜金,不答應他還不是看他條件不夠好,從而認為:我想得果然沒錯,女生都是拜金的存在。

人的思想,最怕兩件事:一是以偏概全;二是鉆牛角尖。

一旦兩者俱占的人,就很有可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以個人的喜怒哀樂當作社會運行的法則,稍不如意,就各種看不順眼,隻顧著怨天尤人,把錯誤怪到別人身上。

其實,有的時候,明明他們自己換個角度,可能就會發現,事情壓根不是自己想的那樣。

知乎上有這樣一個熱帖,大意是問:為什麼很多男生,都喜歡幻想自己被索要高額彩禮?

我發現這個問題的回答下,不少人依舊把女生標簽化瞭。

女生被帶著的標簽,就是在算計,要錢要房子要彩禮,甚至有些是騙子,故意用彩禮一說來騙對方的錢。

但是,這些標簽化的人,真的在生活中見到的都是這樣的女生嗎?其實未必。

他們可能隻是見過瞭一個,或者是聽說瞭一個案例而已,就開始默認整個群體都是如此,然後開始打抱不平。

我想起曾經,一個男生說:現在的女生都喜歡渣男,不選那些真正人品好的,隻是不會花言巧語的好男人,就不怪她們最後被騙瞭。

其實,這句話反過來同樣適用。很多人品好三觀正的女生,可能隻是因為不那麼註重打扮,或者不會主動撩,卻沒人追。

相反的是,那些花錢大手大腳,表面上把自己捯飭得光鮮亮麗,實際有可能還欠著錢,也什麼都不會做可能真的隻看錢的女生,一直有人趨之若鶩。

這話,是一個其貌不揚女生的感慨。

而那些不好高騖遠,真正遇到對的另一半的男女生,都在各自過著自己的小日子,壓根不會來吐槽。

如果能夠客觀看待各種問題,其實在感情中,真的能夠少掉很多煩惱。

怕的就是偏激二字。

以前,有一個女生問我:同居過以後的女生,真的就很掉價嗎?不配被人珍惜瞭嗎?

她說瞭自己的經歷。她和前任在一起六年的時間,大二就在一起,原本她也是想著結婚的,兩個人早就商量過結婚的事,結果偶然被她發現,她的男友背叛過自己兩次,然後她毅然決然地提出瞭分手。

一年以後,她認為自己走出來瞭,開始相親認識新的人。

其實這個年紀認識的人,大多都有過前任,所以她這段六年的戀愛,其實也並沒有影響到什麼。

直到有一次,她相親一個男生,男生在得知她的戀愛經歷後,問他們是否同居過?她說:同居四年。

男生下意識回:“同居4年,那你相當於二婚吧,得打折瞭。”

她一愣,心中一股無名火起,道:“你放心,我三婚也看不上你。”

兩個人不歡而散。

其實一直以來,她都不認為自己有過前任是件多麼不能說的事,分開不是她的錯,畢竟她不能在得知對方背叛過兩次的前提下,還往火坑裡跳,要繼續嫁給他。

但是,那個男生的嫌棄還是讓她心裡很難過,並且產生瞭一絲懷疑,難道自己以後就會一直被人扣上打折的帽子?

當然不是這樣的。

如果衡量自己用這個標準,那麼首先就是沒有把自己當成一個獨立的有思想的個體,沒有平等看待男女這兩個性別,隻是當做一件商品在衡量。那個這樣說的男生,也多半是這樣的想法。

不管從那個方面來說,這都是一種極其不尊重的體現。

如果抱著這樣的想法,肯定也難以得到對方的尊重。因為尊重是相互的,所以,當時她也說瞭比較過分的話,說自己三婚也看不上他。

衡量一個人,從來不是隻有某一個標準而已。

每個人在尋找另外一半的時候,都有自己的原則。其實,這件事的解決方法很簡單,都去找自己想要找的人就行瞭。

她雖然有過一段戀愛,但是必然還是會遇到願意珍惜她,懂她的人,因為她本來就沒做錯什麼,她依舊值得被愛,而不是去在意一個,不在自己擇偶觀范圍內的人的想法。

至於那個男生,他喜歡的既然不是這種類型,同樣重新找就好瞭,大傢原本井水不犯河水,要是非得去貶低別人來抬高自己,其實到頭來還是自己過不去。

還有,不要雙標就好。

我還真見過有的人,自己明明談過戀愛同居多年,結果去嘲諷別人做同樣的事;既想另一半白紙一張,又想要人特別完美。

這分明是矛盾的。

要是總抱著這種想法,不能在感情裡得償所願,並不讓人奇怪。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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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