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生隻能結婚一次,還有人敢離婚麼,“真愛”讓人糊塗
大牛忙婚姻情感案例系列
關鍵詞:離婚邏輯、夫妻關系
文章長度:4300字
原創文章、抄襲必究
寫文章前,又一次看到瞭這一類婚姻問題:有些夫妻本來過得很好,為什麼突然離婚瞭,他們傻嗎?
其實,僅從感情邏輯上簡單反推一次,你就能找到大概答案。這不是傻,這是現實最冷漠的一面。
這不是明擺著的道理麼?既然夫妻願意離婚,那還是過得不好。婚姻中,隻要有一個人覺得過得不好,那就湊夠瞭條件。
因而,他們“本來過得很好”這番話很違心。
有些人的婚姻一半靠偽裝,一半靠逞強,過得好不好自己最清楚。有些所謂的“好”可能是演出來給外人看的,這種事兒屢見不鮮且越來越多。
古人雲,兼聽則明,偏信則暗。感情問題需要對接現實,不要相信一面之詞。
有人心高、眼高,有人意志不堅定,有人移瞭情別瞭戀出瞭軌,犯瞭錯,狠瞭心。當夫妻不再一條心,矛盾就會越積越多,所以就離瞭。看似很突然,其實有必然的邏輯。
婚姻中幸福的感覺多種多樣,而悲傷總是相似的。關於離婚的邏輯,到最後幾乎是千篇一律的。
說一千道一萬總歸是離瞭,那就不要再多想,多想容易一直傷心。
一、離婚前的深思熟慮
為什麼有人不顧一切也要離,難道生活不好麼?
這個問題困擾著很多人,其實原因無外乎以下幾種:
要麼總感覺被對方傷透瞭心,一時賭氣離開瞭。要麼遇到瞭更“珍惜”自己的人,轉移瞭更多的感情寄托。
要麼見過太多“離婚後的幸福”,想去效仿。要麼被毒雞湯誤導瞭情緒,對“遠方”產生瞭期待。
要麼周圍的“感情機會太多”,高估瞭自己的資本與魅力。“不小心”陷入另一段感情中,一發不可收拾,漸漸身不由己。
要麼見過太多相守在一起卻過不好的夫妻,為瞭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兒整天吵得不可開交。婚姻慢慢情緒化,愛情就成瞭過去式。對另一半失望至極,有人寧願單身也不想將就……
總之,雖然如今的離婚原因很多,但是邏輯是相似的。
多數情況下,離婚是深思熟慮的選擇,少數情況下是偶然的意氣用事。人心狠起來的時候,連愛情都是謊言,自然拴不住想走的心。
哪怕說出萬一萬種離婚的理由,也不如說有人變心瞭,這是最現實的道理。
總結起來,夫妻不同心難以同行。同行的不一定同心,隨時可能散,就看有沒有“機會”而已。不能同行的一定不同心,過著過著也就散瞭。
二、如果一生隻能結一次婚
前幾天和同事們聊《民法典》即將生效的話題時,大傢頭腦風暴,無意中引申出瞭一個曾被反復討論過的問題。
如果一個人一輩子隻允許結一次婚,離過婚的人不允許再婚,還有人敢離麼?
這個問題經常被人掛在嘴邊,有些人很期待這樣。似乎隻有這樣,婚姻才有安全感。
表面上看,“一輩子隻能結一次婚”確實可以降低離婚率。很多“可離可不離”的夫妻,也許會為瞭生活而繼續將就,忍一忍就不離瞭。
如此說來,這是好事一樁。
但是從感情邏輯上講,這是一個“跛腳”問題,沒有太多現實意義。所謂的“跛腳”,當然是不接地氣,畢竟婚姻是生活化的一個實例。
如果真這麼規定的話,將會有更多的人對婚姻產生恐懼。敢離婚的人是少瞭,敢結婚的人同樣也少瞭。
到那時,鐵瞭心想離的一樣會離,而想結婚的卻不一定還有勇氣結。
“婚姻生活化”指的就是婚姻所面對的現實,現實可以慢慢改變人的生活態度。夫妻明明已經不能過瞭,留著更傷心!
在可離可不離的夫妻之間,某些“仇恨值”會陡然升高。一些隻能靠離婚化解的感情矛盾,幾乎能讓婚姻變成“地獄”。
到最後,婚姻會改變原有的形態。破罐子破摔之下,婚姻之外的“感情”隻會更多。那些沒有機會再結婚的人,往往會破壞已婚人的傢庭。
從“生活化”角度來講,感情選擇帶有原動力,有些人離婚的原動力就是為瞭追求夢想中的“好生活”。多數是找到瞭下傢,愛得無法自拔。少數是真的過不下去瞭,單身也比將就強。
至於其它的問題,那全都是次要的。
說到底,離婚的核心原因還是夫妻感情出瞭問題。有感情不怕風雨,沒感情晴天也會下雪。有些人經不起考驗,躲不掉誘惑,自私且絕情,於是婚姻就失去瞭原有的意義。
因而,即便一生隻能結一次婚,也限制不瞭那些有“野心”的人。夫妻感情不會有什麼太大的提升,反而會讓那些過得不好卻又離不瞭的夫妻更苦惱。
三、即便離婚,也應該坦坦蕩蕩
據簡單統計,在近幾年的離婚人群樣本中,“新歡取代舊愛”的比例依舊在持續走高。
以前我曾經寫過不少類似文章,你也可以找找看看。
大概率上來說,當一個人不顧一切離婚,往往是心裡有瞭另一個人兒。用心觀察一下總會有所發現,多數夫妻分開之前,至少有一個人早已找好瞭下傢,隻是另一方不知道而已!
很多時候離婚隻是一個人的決定,非要那麼做不可。另一個人無法改變,隻能接受而無法挽回。交瞭心、動瞭情、出瞭軌,要麼不想過瞭,要麼人設崩塌,再也沒臉過瞭。
總結其原因,夫妻不真心,當然過得不踏實。對婚姻要求越高,感情就越脆弱。
如果夫妻感情本就脆弱,隻要出現瞭外來者,很容易培養出所謂的“真愛”。至於原來那段感情,往往是守不住的。
為瞭“真愛”,很多人放棄瞭傢庭。實事求是來說,隻有極少數人可以得到真愛,但是很難長久。其餘絕大多數人是在自己耍自己,到最後既失去瞭傢庭,也沒得到想要的愛情。
說白瞭,他們會有後悔那天,隻不過隻能裝作不後悔。
因而,即便想離婚,也應該做到坦坦蕩蕩。在感情上清清白白,而不是提前找情人。
記得前幾天,我見過一起離婚案例。有些人直到離婚才會明白,為什麼“好好的婚姻”突然就沒瞭。
該案例來自於一位男士的講述,1年前他妹妹和妹夫離瞭。父母被氣得一病不起,他也覺得沒面子,曾經打過妹夫好幾次。
兩傢都勸和,最終還是沒勸成。這也沒辦法,傢人隻能同意他們的選擇。
起初他以為妹夫辜負瞭妹妹,妹妹心灰意冷才會離開那個傢。後來直到他自己也經歷瞭類似的事情,他才明白離婚的邏輯太鮮明。
四、她過不好全是自找的
下文稍微講一講這個案例,略有諷刺。
大崗,現年34歲,5個月前和妻子離婚。8歲的兒子跟著他生活,前妻早已經交瞭男朋友。孩子生病她不管,電話她也不接。
大崗心裡很憤怒,終於知道前妻為什麼不和他過瞭,原來她早就有瞭二心。早在離婚前1年,她就在外面有瞭人兒,一直在處心積慮!
大崗後悔發現得太晚,一直以為自己脾氣不好妻子才狠心離開。如今仔細想想,自己也算個好脾氣,很講究傳統。隻怪她早已有瞭情人,忘記瞭傢庭。
大崗曾講述過這麼幾段話,大概如下:
我的感情經歷簡直就是一段諷刺,不體會一下,真不明白男人的苦與淚。
3年前,我妹妹跟別人走瞭,始終不想回婆傢。爸媽覺得很丟人,我都不好意思再去見妹夫。
我們都以為是妹妹錯瞭,我給她打電話讓她趕緊回婆傢,別那麼不像話。讓她以後和老公好好過日子,不然永遠別進娘傢門。
妹妹在電話裡哭訴,說老公打她,不讓她進傢門。她不想和他過瞭,所以才會走,至始至終沒有對不起他,是他血口噴人。他很花心,還找瞭女朋友……
我一聽直接火冒三丈,原來如此,他自己不過日子,這能怪我妹妹嗎?
當天我就把妹夫打瞭一頓,讓他好自為之。我讓他們倆好好過日子,以後誰再敢對感情不認真,我絕不會輕饒。
在兩傢勸說下,他們倆又勉強過瞭幾個多月。後來妹妹又走瞭,她在電話裡告訴我媽媽,她確實不能和老公過瞭,老公這個人不過日子。
我聽說之後心裡那個恨啊,再一次找妹夫理論。我相信妹妹的為人,她不會平白無故離傢出走。不用想瞭,準是妹夫又辜負瞭她!
他們分分合合,兩傢都不想讓離,最後妹妹堅決離。
在離婚前,妹夫上門道歉,給我爸媽磕頭,我又一次打瞭他。我不信他的話,我隻相信我的妹妹。她肯定受瞭委屈,不然不會離。
好好的夫妻,為什麼要離婚啊?還不是那個男人對妹妹不好!我當時真是這麼想的。
我和爸媽一致認為,妹夫人品不行。作為親哥,我不能讓妹妹跟著他繼續吃苦。既然她想離,我們就應該支持她。
後來他們真離瞭,她在外面租瞭房子,不願意回傢。我們也管不瞭那麼多瞭,隻能幫她到這裡。
如今2年瞭,她失戀瞭好幾次,被人指指點點。我一直以為她受瞭委屈,為傢人沒有幫到她而自責。
直到我也離瞭婚,我才知道女人的狠心。
我全懂瞭,妹妹過不好活該,全是她自找的,以後永遠別想進娘傢門!
五、看到別人的苦,想起自己的苦
在大崗的講述中,他一直以為妹夫對不起妹妹。雖然有些事情妹妹不願解釋,可他堅信妹妹的說法。肯定是妹夫做瞭傷感情的事情,不然好好的婚姻不會離……
人偏執起來,隻相信傢人的話。
大崗說:男人瞭解男人,我始終覺得妹夫做得不對,即便沒見過也聽過。後來,直到前妻也和我鬧離婚的時候我才明白,不能相信女人的一面之詞,哪怕她是我妹妹。
大崗對妻子很好,自問沒有做過什麼對不起她的事情。可妻子總是說過得沒勁,偶爾就會發脾氣,動不動就回娘傢,動不動就說不過瞭。
在離婚之前那1年,大崗的妻子對他越來越不在乎,對傢庭也漸漸不再上心。
大崗沒想那麼多,以為自己冷落瞭她。即便他“改過自新”,對妻子越來越好,依然沒有轉變妻子的態度。
大崗說:那時候她對我很厭惡,不僅不讓我靠近,還總是數落我沒本事,總說嫁給我虧大瞭。我以為她在開玩笑,沒想到都是真心話。我曾經也懷疑過她是不是在外面有瞭人兒,隻是沒有證據。嶽父母和妻弟指責我,說我不是個男人,怎麼能懷疑自己的老婆……
大崗很難過,到底是一傢人隻信一傢人。在這種事情上,嶽父母當然相信妻子,不相信自己。他們指責大崗不過日子,不然女兒不會走。
大崗也有脾氣,和妻子談心,問她到底是不是真想離,別說太情緒的話。
她說想離婚試試,隻想一個人過一段時間。如果過得不好可以復婚,求大崗給個機會。
關於這一段,大崗是這麼說的:我心想著反正她也不漂亮,也沒本事,就應該徹底冷落她一次,離就離吧。我都打算好瞭,等她將來後悔瞭,我要好好為難她。可是我們前腳離婚,他們後腳就在一起瞭,原來她早就出瞭軌……
如今離婚5個月瞭,每當想起這段苦惱,大崗就悔恨交加。當初妹妹離開妹夫何嘗不是如此,可自己糊塗,竟然支持妹妹!
這不就是因果循環麼,自己的嶽父母也支持自己的女兒。明明是前妻錯瞭,他們卻指責大崗不過日子……
六、感情問題,要有自己的判斷
大崗的案例就講這麼多吧,他正在找證據,讓前妻把當初拿走的那份傢產吐出來。
至於結果如何,那就看他怎麼做瞭,不多講瞭。
在老一輩眼中,“勸和不勸離”是對的,如今這條邏輯已經發生瞭明顯改變。有些人不能勸和,感情上一味將就也許會把小悲劇變成大悲劇。
當然瞭,有些人也不能勸離。有時候以為你的“無辜的人”、“委屈的人”,其實並不無辜,更不委屈。
有些話說到模棱兩可即可,如今很多人的婚姻中出現瞭“顛倒黑白”的感情問題,離婚之前總喜歡賊喊捉賊。如果你要勸和或者勸離,應該首先做到明辨是非,有自己的判斷。
文章就到這裡吧,最後提兩個問題,你如何回答呢:
如果離過一次婚,10年之內禁止結婚,會怎麼樣?
如今有未成年子女的傢庭禁止離婚,有多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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