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過錯贖罪3年夠瞭吧!”丈夫半夜想與妻子親近被推開: 你做夢

我們對於一個人的印象,總是會有不一樣的形容詞,從這個形容詞概括,我們不用知道這個人到底長什麼樣,心中也會大概對這個人有瞭一定的瞭解。即便第一次見面,也會知道該如何與她相處。

比如說當我們看到一個人喜歡幫助別人,不求回報,我們會說她秉性善良。

一個人不愛生氣,總是笑呵呵的,對任何人都和顏悅色,我們會說他脾氣溫柔;

一個人什麼都不愛計較,對身邊所有人都不考慮得失,樂於付出,我們會說他大方;

一個人願意遵守各種場合的社交禮儀,說話不偏不倚,不以自己為出發點說事,我們會說他明理。

當然,這些都是褒義的形容詞。反過來的,當一個人總是喜歡抱怨,愁眉不展,一肚子說不完的煩心事,我們會說她陰鬱。

當一個人說話特別沖,愛和別人起沖突,一言不合就要爭吵,我們會說他火爆。

一個人特別愛斤斤計較,對所有事情分毫必爭,不願讓自己有任何吃虧的地方,我們會說她心眼小。

當一個人對過去的事情耿耿於懷,總是過不去,念念不忘心懷芥蒂,我們會說他記仇。

這些形容詞的確很有用,它會高度概括一個人的樣貌,當然也能讓人快速瞭解這個人到底好不好相處。

工作上這個人能不能共事,做朋友能不能深交,婚姻上這個人能不能相處,傢庭上這個人能不能肩負責任。

如果說貶義形容詞過多,那麼這個人在周圍人的風評中一定是比較失利,打從一開始別人與其交往便會本能抗拒,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那就是,無法交到知心朋友,無法與同事建立良好的社交氛圍,無法與傢人和睦相處。

這樣的“看人”方法,的確很便捷,但有時候並不通用。因為當你對一個人有瞭固化的態度,就會忽略更重要的東西,讓自己變的片面。

我老傢有過這麼一個故事,一對夫妻離婚,這位妻子在離婚時飽受周圍人的言論,當時我也聽到瞭不少的風言風語。

“我聽說她老公要跟她離婚,是因為這個女人有點問題,根本不肯跟老公親近,逼的老公不得不離婚。”

“我聽說是她自己要跟她老公離婚的,她三年不跟老公親近,估計是外面有人瞭吧。”

“是啊,她傢老公看起來人多老實,對她言聽計從的,這女的可真不知道惜福,以後可有她好受的。”

這樣的謠言一直跟隨著她,在她面前當然不說,但背後說什麼的都有,說這個女人“不安於室”、“水性楊花”。

直到丈夫離婚三個月就要娶另外一個女人回傢,傢裡的老母親被氣的要將兒子逐出傢門,這件事情的真相才真正展現在人們眼前。

這個女人呢,因為是個個性內斂,保守且傳統的性格,她不曾說過傢中半點不好的地方,把真相當成是“傢醜”,幫她站出來說話的人,是她的閨蜜,實在氣不過,就把她所見到的真相全部說瞭出來。

“小蓮這個人太老實瞭,老實人就是會被人欺騙、傷害。當年小蓮和她老公是自談結婚的,她老公看起來的確是真的很老實,雖然工資不高,但是人看起來正派,沒有什麼不良嗜好,像個好男人。

可誰能想到,這些根本都是他裝的,人不可貌相,說是嫁給老實人不圖錢不圖利就能幸福的呢?

結婚一年,小蓮懷孕以後,這個男人在小蓮孕期到產前這段時間,就背叛瞭小蓮。

小蓮剛開始不知道,後來男人露出瞭馬腳也有些察覺,但也都因為出於對男方的信任不瞭瞭之。可後來不小心發現男人手機中的那些不堪入目的自拍視頻,事實擺在眼前,她再也沒辦法欺騙自己瞭。

她第一時間找男人當面對質,男人見已經暴露,也不狡辯瞭,立刻態度軟下來,跪下來求小蓮原諒,讓小蓮再給他一次機會。

小蓮本來是鐵瞭心要離婚的,但傢裡的老太太知道以後,大罵瞭兒子一通,也淚眼婆娑地留小蓮不要走。

女人都太懂女人心軟的地方瞭,也不說自己兒子犯瞭什麼錯,轉而說孩子是無辜的,還小,需要爸爸媽媽在身邊,需要一個完整的傢庭。

小蓮還是心軟瞭,最終沒能離得瞭婚。

可是她心裡還是過不去,那段時間她整個人都不好瞭,丈夫對她越好,她越覺得惡心難忍。

她覺得這些都是傢醜不可外揚,連父母都沒有告訴,也是因為太壓抑瞭,隻告訴瞭我一個人。

在外人看來,她老公對她夠可以瞭,但她就像是不識好歹一樣,甩臉子對老公沒有一點好臉色。

她無法忍受和丈夫同床異夢,很長一段時間都借著孩子分房睡,後來孩子大一點,老太太為瞭兒子兒媳的婚姻,把照顧孩子的責任承擔瞭下來,小蓮沒有借口瞭,隻能又和丈夫變成瞭同居室友關系。

小蓮害怕丈夫觸碰,一直都不同意,這樣的日子一直過瞭三年。可能是時間過的太久瞭,男人也開始對小蓮不耐煩起來,有一次男人想半夜與小蓮親近,被小蓮一把就推開瞭。結果第二天,這個男人就在朋友面前哭訴,說自己犯瞭男人都會犯的錯,贖罪瞭三年總該夠瞭吧,妻子太小氣記仇,仍得不到原諒,碰都不讓碰,說自己很委屈。

朋友們把話傳出來,不知道怎麼的就傳成瞭全是小蓮一個人的過錯。

小蓮又不讓說,也不吭聲,覺得跟男人實在是過不下去瞭,就默默的離瞭婚。

本來可以在事發時分走男人所有財產,讓他凈身出戶的,結果就帶走瞭孩子和一些陪嫁過來的東西,我是真替她不值!

要我說,對犯瞭這種原則性錯誤還覺得是小事,還在外面倒打一耙毀壞妻子名譽的貨,隻有讓他身敗名裂,最好是工作都丟瞭才痛快,還妄想一兩年就能得到妻子的原諒,我隻有一句,你做夢!”

丈夫覺得妻子小氣記仇,外人聽瞭丈夫的一面之詞,也對女人定瞭義,這個女人果然有問題,帶著有色眼鏡看待這個女人。

可事實果真是這樣嗎?當然不是,當現實擺在人們眼前的時候,大傢才發現,原來男人才是真正有問題的一方,掩蓋自己犯瞭不可饒恕的錯誤,放大妻子的反應,最終自己反倒成瞭受害者,而受害者反而成瞭大傢眼中的不懂事不識趣又小氣的女人。

有些人計較,記仇就是心眼小,小氣,也有些人寬容大氣,不計較。

而我認為,這些都應該是針對某件事,還不是對人。有些事情,可以不計較,但有些事一輩子都不會忘記。

做錯瞭事都希望別人可以忘記,也許自己可以忘,但被你傷害的那一方肯定在心裡記得很清楚。

婚姻裡也是一樣,一次背叛,永不再用,做出瞭不可原諒的事,又如何讓對方忘記,不計較呢?

耳聽不一定為真,眼見也不一定為實,很多時候我們在初步瞭解一個人,或者一件事情的時候,往往太依賴於片面之詞,卻忘記瞭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都有兩面性,而人又是最復雜的動物,無論如何,看一個人,看一件事情,都不能僅僅隻從一個角度、一個方面來定義,否則就會被蒙蔽,甚至分不清對與錯,輕易散播不識的信息,讓自己變成輿論的“劊子手”。

去年有個新聞相信大傢都曾經聽說過,一個狗主人曝光瞭一對開店的夫婦,說自傢的狗在那對夫婦的門店口,被男主人無故踢死。

事情一經曝光,立刻引起網絡上的愛心人士憤怒,沒過多久,那對夫婦便被“人肉出來”,門店被人塗鴉,私人電話被打爆,逼的夫婦倆惶惶不得終日,不敢開店不敢見人,最終,不堪重負的女主人選擇瞭輕生。

很多人還覺得很痛快,做瞭錯事就一定要有人站出來負責,然而直到這個時候,才有不一樣的聲音發出,原來事情的真相還有另一面。

那個狗主人不牽繩,狗跑到門店,對店主的孩子狂吠,具有強烈的攻擊性,男主人不過是為瞭保護孩子才將狗提到瞭一邊,原是保護孩子,卻因一面之詞被定義為冷血無情。

事態反轉瞭,輿論扭轉瞭,然而一切也都晚瞭。

前幾年的網紅孕婦被打事件,後來也被揭發出本就是曝光當事人先動手後反咬一口,這樣的事情,在我們身邊有很多很多,你一定見過,或許你也參與其中。

依靠印象,依靠“形容”,真的能讓你瞭解到一個人,瞭解到一件事情的客觀真相嗎?

也許可以,但也許也是天差地別。你以為你看到瞭真相,隻不過是聽信瞭一面之詞,信錯瞭人,下瞭錯誤的判斷。

真相被淹沒,後來甚至被淡化,被忽視,熱度過去無人關心。

或許人們需要的根本就不是真相,隻不過是一個津津樂道的話題罷瞭。

如果是你,你會選擇原諒嗎?如果是你,你會在事實真相不清不楚的時候,靠主觀意識指責或定性一方有錯嗎?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