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商傢痛哭!12月新規為雙十二保駕護航:禁止先漲價再打折

小學時經常遇到一類數學題,“一件產品需要打折銷售,那麼它需要把價格提高多少,打折後才能和原價相同?”這種“銷售打折”問題雖然隻是簡單的小學數學題,但卻一直是部分無良網店商傢忽悠消費者的法寶。許多在雙11購物的消費者發現,自己購買的打折產品,竟然比優惠活動之前還要貴。這類忽悠式打折,已經坑害瞭不少人。

再過十幾天就是雙12,作為國內僅次於618和雙11的購物狂歡節,自然又有不少人又要“剁手”瞭。這次不同的是,為瞭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從12月起,將有一批新規落實,其中就明令禁止瞭網購中的“忽悠式打折”。

相關條例規定,促銷活動必須明確標明折價、減價基準。若未標明相關信息,則以活動前7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如果活動前7日沒有交易,折價和減價應當以活動前的最後一次交易為基準。

該政策出臺之後,如果商傢還想要先漲價再打折,就必須先標明是在多少價位的基礎上進行打折。消費者能瞭解到產品價格的變化狀態,確認商傢是否在“忽悠式打折”。這項政策可以有力打擊無良商傢,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利益。

另外,“忽悠式打折”普遍存在於小型網店商傢和非熱門產品中。這類商傢沒什麼名氣,所賣的產品也沒有關註度,所以打折前的價格無人知曉,才能忽悠到消費者。而那些名氣大的旗艦店,產品價格透明,關註度又高,就不太會做出這種事,他們的產品打折後確實可以便宜不少。因此,在購買產品時,最好盡量選擇天貓、京東、蘇寧易購等大平臺的官方旗艦店。

如今雙12將至,這項政策的實行可以說恰到時候,在剁手購物時,消費者的利益也更有保障。當然瞭,想要在購物時不被坑害,最重要的還是擦亮雙眼,別被部分無良商傢的花言巧語和蠅頭小利所誘惑,隻要不貪圖便宜,就很難上當受騙。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