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萬億融資類業務生死線: 信托公司未完成壓降任務不得新增

臨近年尾,市場傳聞“監管窗口指導約40傢信托公司立即暫停融資類業務”,這一消息讓業內原本就未松懈下來的神經再一次緊繃。

“被這麼一吹風,我們居然也有點慌,莫名擔心監管會不會放大招。”未收到窗口指導的某信托公司的員工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看到消息後,他所在公司主動去詢問監管相關政策是否有變化,監管回復並未發生變化,按此前要求進行。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多方求證,確實有信托公司近期收到瞭監管的窗口指導,亦有信托公司未收到。

11月27日,一傢頭部信托公司的總經理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透露,監管此次窗口指導的目的是希望信托公司能夠完成年初提出的壓降指標。“有些公司不降反升,這肯定是不行的;有些公司壓降效果不好,要提醒;有些公司已經完成瞭,就沒事。不按要求壓降的,監管肯定會采取一些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未完成壓降任務不得開展新增業務,即暫停融資類業務。

萬億壓降指標迎年末大考

11月25日,市場風傳“全國約40傢信托公司(共68傢)立即暫停融資類業務,恢復時間不確定。”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向各地多傢信托公司進行求證,多數公司表示未收到上述窗口指導,亦有信托公司未給予正面回應。

未正面回應的一傢信托公司相關人士稱,窗口指導準確的表述應是“未完成壓降不得新增”。

還有業內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部分公司未完成壓降指標,叫停是為瞭讓其落實此前監管要求,確保年底前壓降到位。

融資類信托業務引發監管重點關註並公開發聲大約在2019年底,彼時行業正實施壓降通道業務、進行房地產信托業務餘額管控等措施。

2019年底,銀保監會副主席黃洪在中國信托業年會上指出,個別信托公司通過層層嵌套隱瞞資金真實投向,大量開展高風險的非標融資業務,雖然公司和高管獲得瞭短期的利益,卻損害瞭投資者的知情權和利益。

2020年3月份,各地銀保監局向轄區內信托公司傳達2020年信托監管要求,其中便包括:持續壓縮具有影子銀行特征的信托融資業務,制定融資類信托壓縮計劃。據證券時報報道,“按照監管部門的年初規劃,2020年全行業壓降1萬億元具有影子銀行特征的融資類信托業務。”

資金信托新規征求意見稿再次給信托公司的非標業務帶來沉重一擊。今年5月份公佈的《信托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首次引入非標比例限制,其中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對單一主體非標業務規模占凈資產的比例作出30%的限制。業內測算,以2019年末行業凈資產均值為基數,在30%比例的約束下,信托公司與單一主體開展貸款或其他非標債券業務規模不能超過30億元。

6月24日,銀保監會發佈《2020年銀行機構市場亂象整治“回頭看”工作要點》,將融資類信托業務單列出來,要求重點檢查該項業務中出現的“未按監管要求制定融資類信托業務壓縮計劃並有效落實”等現象。

6月末,銀保監會下發瞭關於信托公司風險資產處置相關工作的通知,重點要求信托公司加大表內外風險資產的處置和化解工作,其次對壓降信托通道業務提出瞭明確的要求,並要求信托公司壓降違法違規嚴重、投向不合規的融資類信托業務。

“監管下達的指標包含通道類、融資類、不良資產類,都是監管為行業健康發展作出的整體要求。監管要求非常明確,讓大傢依法合規經營。”上述信托公司總經理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

證券時報稱,年中多傢信托公司收到來自銀保監會的窗口指導,以各公司2019年底的主動管理類融資信托規模為基礎,各自壓降比例在20%左右,每一傢均收到具體壓降數值。

多位信托公司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承認,確實收到瞭具體的融資類壓降指標,但各公司指標都不一樣,餘額規模大的壓降比例高,餘額低的壓降比例低。

“壓降比例20%,應該是整個行業的目標值。”某央企背景的一傢信托公司高管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推測。

這一比例是一個什麼概念呢?

主動管理類融資信托的規模並未有公開數據,據信托業協會統計,截至2019年末,信托公司融資類業務的餘額為5.83萬億元,較上年同期增加1.48萬億,占全部信托規模的26.99%,同比提升7.84個百分點。彼時,也是事務管理類信托近三年來占比首次降至50%以下的關口。

按壓降比例20%粗略來算,主動管理類融資信托的規模確實要壓降1萬億元左右。

事實上,今年上半年,信托公司的融資類業務整體仍在上升,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融資類業務餘額已達6.45萬億元。

這或許是監管為何在下半年多次進行窗口指導,明確壓降指標加大處置力度的原因。

今年7月份,光大信托被甘肅銀保監局進行窗口指導,要求壓降融資類業務,引導其優化業務結構。

下半年融資類業務的數據信托業協會尚未公佈。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獲得的今年1-10月份成立的集合信托數據顯示,6月份之後,新成立的集合信托融資類業務規模開始大幅下降,2020年10月成立規模僅544.23億元,較6月份減少瞭198.71%。

融資類業務何以至此?

其實融資類信托業務規模在整體受托規模中占比不算高,與投資類業務規模相當,業內通常認為這兩類均屬於主動管理類業務,但一直未有明確定義。

按照信托業協會分類,信托的融資類業務涵蓋多個緯度,傳統業務中,有投向工商企業、金融機構、基礎設施、房地產領域的;創新業務中,資產證券化、消費金融也被納入融資類業務范疇。

2017年四季度末,融資類業務的規模為4.43萬億元,同期事務管理類業務規模為15.65萬億元。此後事務管理類業務受壓降,規模連續下降,與此同時融資類信托業務規模和占比開始顯著提升。

中誠信托戰略研究部總經理和晉予今年初撰文指出,融資類信托近兩年來規模和占比上升的原因,主要有宏觀經濟、政策調控、行業監管以及信托公司對短期業績追求的慣性等四個方面因素。

具體來說,由於近兩年來宏觀經濟增速出現一定回落,投資在經濟增長中的拉動作用更加重要,信托在基建等投資拉動效果較為明顯的領域的融資業務規模增長較快;“去杠桿”政策客觀上對部分行業和領域的流動性產生一定影響,導致部分企業銀行貸款受限,對信托融資的需求不斷增加,近年來信托資金在工商企業領域配置比重持續居首,也能體現出這一點;2018年以來行業整治亂象力度不斷加大,通道業務規模持續壓縮並取得瞭明顯成效,以往的通道業務部分地轉變為信托公司主動管理的融資類業務,同時客觀上造成瞭融資類信托業務占比的提升;盡管宏觀經濟處於增速回落階段,但多數信托公司的股東對業績指標增長的要求並未改變,在通道業務被壓降、轉型創新業務難以帶來足夠的短期收入的情況下,信托公司普遍加大瞭融資類業務開展的力度,以滿足業績要求。

多位業內人士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稱,融資類業務在2020年引發監管重點關註並受壓降的原因在於,信托渠道非常靈活,與銀行等金融機構聯系復雜緊密,控制融資類信托規模可能有利於控制房地產以及政府債務等金融潛在風險。而且,近年安信信托、四川信托、華信信托等暴露的風險事件均來源於該項業務,風險暴露比較大,引起瞭監管部門的重視。

和晉予在上述研究文章中指出,通常來看,信托行業的風險主要是融資類信托項目的融資方無法按時付息還本從而導致無法按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的風險,因此,信托風險資產的明顯增長與融資類信托的發展速度有一定內在聯系,尤其是在經濟增速放緩的逆周期階段,金融市場中的融資風險將會普遍提升,而信托公司的風險管理水平和風險承受能力與融資類信托的發展速度仍不匹配。

2020年6月份,銀保監會方面對融資類業務下瞭定義,廣義的融資類信托既包括通道類融資信托業務,也包括信托公司主動管理的融資信托業務。

監管還明確表示,此次需要重點壓降的融資類業務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各類金融機構借助信托通道開展監管套利、規避政策限制的融資類業務;二是信托公司偏離受托人定位,將自身作為“信用中介”,風險實質由信托公司承擔,違法違規開展的融資類業務。“壓降違規融資類信托業務就是要逐步降低信托業整體風險”

銀保監會方面稱,信托公司轉型發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壓降違規融資類信托業務也將是一項持續的工作。因此,監管政策不會一刀切停止信托公司開展融資類信托業務,而是逐步壓縮違規融資類業務規模,促使其優化業務結構,直至信托公司能夠依靠本源業務支撐其經營發展。

並指出,未來融資類信托業務將更多由管理規范、風險控制能力強、資本實力強的信托公司開展,保證受托履職到位,業務風險可控,真正實現“賣者盡責、買者自負”。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