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愛而不得”的時候,容易犯兩個錯誤,希望你不是
作者/池魚
《百年孤獨》裡寫:無論走到哪裡都應該記住,過去都是假的,回憶是一條沒有盡頭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復存在,就連那最堅韌而又狂亂的愛情,歸根結底,也不過是一種轉瞬即逝的現實。
最後,你終究會明白,喜不喜歡,合不合適,能不能在一起,這是3件完全不同的事。
故事的開頭總是這樣,恰逢其會,猝不及防。
故事的結局總是這樣,花開兩朵,天各一方。
緣分兩個字,在相遇之初是世界上最為動人的字眼,什麼都可歸結為緣分,什麼都可以是兩個人的天作之合,一切都顯得剛剛好。
然而,後來的發展,卻有可能是一場漫長的誤會,是相愛卻不能相守的無奈,是再也回不去當初的感慨。
有些人,一旦錯過,一個轉身,可能就是永遠的別離。
抓不住的緣分,就好像是在機場等著一艘返航的船,有些人,你們隻能相遇,在彼此的生命裡留下一絲色彩,便悄然離去。
從此以後,故事就隻能在記憶中慢慢褪色。
愛得淺放得開的那個人,往往能夠先把一切看得雲淡風輕,而執著的一方,雖說心裡已經明白兩個人再無可能,卻依舊飛蛾撲火。
當一個人“愛而不得”的時候,容易犯兩個錯誤。
第一:在對待已經失去的感情時,越是不可能,心裡越是放不下,越是想要求得一個結果,以至於非要去撞南墻。
很多人,尤其是在感情裡占據劣勢的那一方,可能當還在一起的時候,總是想著要去驗證這份愛,懷疑這份愛。
但是,當這份愛真正失去的時候,他們在意的往往也不再是這個,而是眼前的人不能離開自己這個事實。
越是在感情裡處於劣勢,付出得越多的人,要想扭轉局面也就越難,而最後面對分別的時候,舍不得也好,不甘心也罷,反正一定是那個放不下之人。
這種放不下,其實多數人都是在為難自己。
表現方式有很多。
我認識一個女生,她和男友已經分手瞭,但是她舍不得,對方的態度變得很冷漠,他越是冷漠,她卻越是無法說服自己放下。
她給男生發消息,一發就跟寫小作文似的,一邊埋怨他在這段關系裡的敷衍,另外一邊卻在訴說自己的思念。
這是兩種很矛盾的情緒,她有些怪他的不以為然和不在意,但是同時也很愛他,想繼續和他在一起。
而她發的消息,男生各種不回,她告訴自己不能這麼沒有骨氣,但還是無法阻擋那顆思念的心。
我也見過一個男生,分手後還是放不下對方,各種給她買東西,過去看她,哪怕對方態度冷若冰霜,他還是如此執著。
其實,他自己心裡特別難受,他也不傻,怎麼可能感覺不出來對方的厭惡,但是他就是無法說服自己離開。
他還是舍不得。
類似這種行為,我相信很多愛而不得的人都做過,妥妥的隻是感動自己而已,挽救不瞭這段感情,可能還會加速滅亡。
春上春樹說,或許我的心包有一層硬殼,能破殼的東西是極其有限的,所以我才不能對人一往情深。
一往情深的人,往往也是傷得最深的人。
第二:心裡無法排解這種思念的孤獨,於是企圖用另外一個人的感情,來代替這段空白,卻無法全心全意,騙不瞭自己的心。
有些愛而不得的人,最終會選擇轉移這份思念。
你別說,其實生活中這樣的人還不少,心裡明明裝著一個人,放也放不下,抹也抹不掉,回也回不去,於是幹脆走瞭另外一條看起來相對輕松的路。
實際上,這是對兩個人的傷害。
於自己而言,如果心裡還有放不下的感情,肯定在面對新感情的時候無法全心全意,甚至越是如此,可能心裡越是懷念對方。
而對對方而言,可能原本是抱著一顆美好的心態走進一段感情,然後卻發現自己是被欺騙的那一方,從頭到尾都是一個謊言,認真的也不過是自己一個人而已。
更有甚者,可能這邊和新人談著戀愛,那邊卻依舊念想不死,和舊人保持聯系,各種牽扯不清,優柔寡斷,兩邊都放不下。
如此拖泥帶水,最後必然是傷人也傷己。
其實,如果一段感情走向終結以後,心裡越是放不下,越是感到傷心不舍,越是不應該在此時去擅自開啟一段新的感情。
隻有當自己一個人熬過所有的痛苦以後,才能明白自己究竟要的是什麼,該追求的是什麼,放下的是什麼。
獨自走過這段失戀的歲月,是每一個人走向成熟的必經之路。
從此以後,也會懂得怎樣去處理自己的情緒,不至於數次陷入一個相同的坑裡面。
說到底,不過是願賭服輸
戀愛這件事,很多時候都不平等。
曾經看到一個人如此感慨:他不過是在有條不紊的生活,空檔的時候,和我打發打發無聊罷瞭,而我用全部的時間去愛他,抽空才生活。
多數情況下,愛而不得的結果,都是源於愛的天秤已然失衡,兩個人的付出不對等,所以一方在求不得,一方卻在無所謂。
愛情有時是唯美的故事,但有時卻是蒼白的神話。
顧城說:我們把心給瞭別人,就收不回來瞭;別人又給瞭別人,愛便流通於世。
有些人,有些愛,可能註定要羈絆一生。但是還有一些人,卻註定是一場沒有結果的相遇而已,有人讓你相信愛,有人卻隻是讓你長記性而已。
說到底,關於愛情,其實都不過是一場願賭服輸,在一起的時候好好珍惜,失去的時候別太執著,多愛自己,其實才是最好的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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