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戀愛騙局來瞭,“窮養女”最容易入坑,富養女也要引以為戒

自從我有瞭女兒,身邊充斥最多的話就是“窮養兒子富養女”。如今她已經上瞭一年級,我也終於品出點富養女兒的精髓,比如她的同桌是個男孩,上學在口袋裡放瞭幾塊糖,給瞭女兒一塊,女兒下次就把巧克力偷偷帶到學校,表示要禮尚往來,因為媽媽說瞭,不可以隨便吃別人的東西,也不能占小便宜。

這件小事可能不算什麼,我也常常感到焦慮,總是害怕在某個方面“窮養”瞭她,導致她長大後被某個男孩騙走瞭,因此,老公也經常笑我杞人憂天,但窮養女兒導致的“惡果”,在我們身邊真的屢見不鮮。

新的戀愛騙局中,“窮養女”最容易入坑

一位女孩跟一位男孩交往,她發現男孩對她很“大方”,動不動就給她轉賬,每次也都有浪漫的理由,比如情人節就轉520,1314等,隨著數目越來越大,女孩的心也越陷越深,她從來沒見過對她這麼好的男友,以前的男朋友很小氣,恨不得吃個飯都要AA,關鍵是,最近男孩每次轉賬,都附加上一句話,親愛的,我們結婚吧。

這麼專情又大方的男孩子,女孩子也到瞭適婚年齡,就一心一意地等著男孩求婚,平時的交往中,女孩覺得男孩花錢已經夠多瞭,她就負責瞭日常開銷,吃飯買衣服啥的,都是女孩子掏錢,就這樣交往瞭一段時間,誰知兩個人發現瞭性格不合,男孩果斷提出分手,順便要女孩“還錢”,把以前轉賬的紀錄都找瞭出來,計算出瞭一個總和,要女孩一次性歸還。

女孩頓時傻眼瞭,覺得感情受到瞭欺騙,況且這些錢都是男孩主動給的,她又沒有強迫。但男友卻一口咬定這些錢之所以轉給女孩是奔著結婚去的,換言之就是彩禮,倆人如今不結婚瞭,這部分錢就理當返還,女孩不甘心去咨詢律師,得到的答案也是如此,最後,倆人不歡而散,男孩跟女孩交往一年多,合著一分錢沒花,但女孩損失就大瞭,人財兩空,後悔不已。

可能大傢以為這是一件個例,但這樣的事卻屢見不鮮,也形成瞭一種戀愛騙局,為什麼叫騙局呢?裡面的“貓膩”,我就給大傢詳細地分析一下,你看說得對不對。

轉賬都是“有據可查”的

兩個人的戀愛是沒辦法計較得失的,你給我花多少,我給你買什麼,就像是過日子一樣,但轉賬卻不一樣,每一筆都有記錄,兩個人分手後,這部分很容易被具體化和證據化。

“愛的贈與”不好判斷

兩個人不合適分手瞭,但男孩子為女孩子花的錢如何界定?這裡面有一個定義叫“愛的贈與”,咱們大傢都知道,贈與就是給人傢瞭,按理說不能要回去瞭,但這也要分什麼條件,比如以結婚為目的得大額資金,或者有特殊意義的轉賬,倆人分手瞭,這種贈與是可以要求返回的。

借款要歸還

還有一條,如果女孩子有資金周轉上的問題,男孩主動幫忙,這本無可厚非,一般都不要求歸還瞭,但如果男孩較真,覺得這是借款,那麼女孩就一定要歸還,不能因為倆人是情侶就例外。

從以上角度分析,戀愛可沒有誰沾光誰吃虧一說,一開始有人覺得男孩傻,幹嘛對女孩這麼大方,而女孩呢,覺得遇到瞭真愛,從小沒遇到過這麼大方的人,也有瞭戀愛腦,但到最後,吃虧的卻是女孩,而這部分女孩中,窮養的女孩最容易入坑,戀愛中憑借著青春和美貌,覺得可以抵消金錢,但最後,啥啥都不剩瞭。

戀愛中如何避免吃虧受騙?你要是覺得隻有“眼皮子淺”的女孩容易上當,那就大錯特錯瞭,富養出來的女孩也很難逃掉,因為誰都抵擋不瞭強烈的戀愛攻勢,男孩為你轉賬,女孩負責日常開銷,本以為是勢均力敵,誰也不欠誰,但最後,男孩的錢隻是暫時寄放在女孩那裡,最後還是會被要回去。

看到這裡,可能有人會說,倆人還能不能好好談個戀愛瞭?計較這麼多有意思嗎?其實,這樣的事畢竟是少數,戀愛中女孩付出瞭青春,男孩花點錢買點禮物也無可厚非,但女孩子一定要知道,勢均力敵的兩個人才能走到最後,錢財不是增進感情的籌碼,有時候還是分手的催化劑。

最後,有女兒的父母們,我們應該如何教育女孩呢?她們應該如何處理戀愛中的錢財問題呢?我想下面這兩個原則一定要告訴她。

一,無功不受祿

日常生活中,雙方為瞭增進感情,都會贈送對方一些金錢或者禮物,但這要跟對方的經濟條件相匹配,數額大的轉賬不要碰,無功不受祿,除瞭父母,最好不要接受另一方的金錢,因為他一定出於一定的目的,想從女孩身上獲得相當的回饋,女孩要保持頭腦清醒。

二,不要一直讓男孩子花錢

李玫瑾教授就曾經提到過戀愛的問題,女孩子在戀愛中,一定要保持經濟獨立,不要讓男孩子為你花錢,哪怕這次他請你吃飯,下次一定是女孩掏錢,不給對方任何要挾你的機會,女孩也更容易受到尊重。

歸根結底,女孩之所以容易受到欺騙,還是從開始就失瞭主動和分寸,戀愛和婚姻,相當於女孩的第二次重生,俗話說“女怕嫁錯郎”,也就是這個意思,父母教育女孩一定要自愛自重,獨立自尊,這種觀念應該紮根於傢庭教育,從小教起,那些欺騙感情的人,也就無計可施瞭。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