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人民幣現金? 湖北出手瞭!

楚天都市報記者 劉閃 通訊員 張之光

雖然現在手機支付已很普遍,

但不是所有人都跟得上這個時代,

特別是有些上瞭年紀的人。

近年來,移動支付的便捷性

不僅改變瞭消費者的消費習慣,

也逐漸改變瞭商傢的結算習慣,

有些商傢甚至掛出瞭“不收現金”的標示牌。

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表示,“不收現金”的做法是一種違法行為。《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從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角度來看,“拒收現金”也侵犯瞭消費者選擇采用合法正當方式來支付的權利。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服務民生保障,暢通流通循環,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提升公眾對現金服務的獲得感,人民銀行武漢分行根據總行安排部署,於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底在湖北轄內開展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專項行動。本次行動以“打造安全、高效、和諧的人民幣流通環境”為總目標,通過重點排查、巡查暗訪、投訴追蹤、處罰曝光、擴大宣傳、提升服務等一系列措施,規范各類社會主體現金收付行為,切實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在接受現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勵多元化支付工具的運用,保障社會公眾享有支付方式的選擇權。

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鄭重提示↓↓↓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瞭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