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百萬的銀行原老總搞權錢交易被雙開, 任內不良貸款率攀升
落馬一年後,11月24日吉林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張寶祥2014年7月開始執掌吉林銀行,其5年多的任期內凈利潤連年下滑,不良貸款率連年攀升。作為2016年吉林省國資監管幹部中唯一一個年薪破百萬的企業負責人,在履新吉林銀行董事長之初,張寶祥曾承諾“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而在張寶祥任職一年之後,省委巡視組在巡視完吉林銀行後反饋,吉林銀行存在行業信貸風險與廉政風險,存在組織管理人員公款打高爾夫球、亂發補貼等諸多問題。2019年4月省委再次巡視,反饋“黨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問題仍然多發,上輪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半年後,張寶祥在任上落馬。今年5月,吉林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寶祥作出逮捕決定。
年薪百萬的董事長,上任之初承諾:常思貪欲之害
今年56歲的張寶祥, 1964年7月出生,吉林柳河人,在職研究生學歷。
從吉林財貿學院畢業後,張寶祥入職長春市政府辦公廳工作 ,曾任長春市工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局長、長春市工商局寬城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
2000年12月,張寶祥從政界投身金融界,調任長春市商業銀行,歷任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監事長,黨委書記、董事長、行長等職。
2006年8月,張寶祥重回政界,先後任職長春市南關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長,長春市寬城區委書記,吉林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省僑務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等職。
2014年7月,50歲的張寶祥再次投身金融界,調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當時在吉林銀行總部大樓會議室裡舉行的宣佈任免會議上,履新的張寶祥承諾:“益吉林銀行之事,不因善小而不為;害吉林銀行之事,不因惡小而為之……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害。”
在吉林銀行任內,張寶祥因百萬年薪而受到輿論關註。據吉林省國資委2018年6月披露的《2016年度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收入披露表》顯示,2016年,張寶祥各項稅前收入合計約為101.82萬元,是當時吉林省國資監管幹部中唯一一位年薪破百萬的企業負責人。
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搞權錢交易
任職5年4個月,2019年11月18日吉林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瞭立案審查調查。
今年5月8日,據中國檢察網信息,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寶祥(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吉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寶祥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11月24日,張寶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據吉林省紀委監委通報:經查,張寶祥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以虛假整改欺騙組織;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安排,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傢法律法規,參與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張寶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組織觀念淡漠,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甘於被“圍獵”,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吉林省委常委會議討論,並經中央紀委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張寶祥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下一次吉林省委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吉林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凈利潤連年下滑,下屬分行曾遭騙貸5.8億
張寶祥執掌吉林銀行5年多,吉林銀行的不良貸款率連年攀升,2018年歸母凈利潤同比“腰斬”,還曾一個月內收到省銀監局兩筆共計150萬元的罰單。
在其任內,吉林銀行幾乎每年必提上市目標。在2014年的年報中,吉林銀行表示,“創造條件實施上市戰略”作為2015年戰略之一,明確“三年實現上市計劃”。2015年年報中,吉林銀行更進一步,提出要在五年內“成為全國具有較強影響力綜合性上市金融集團”。如今,數年過去,吉林銀行仍在謀求上市的路上。
在張寶祥任內,吉林銀行的經營業績也是持續下滑。據吉林銀行年報顯示,2017、2018年、2019年吉林銀行歸母凈利潤分別為30.51億元、11.57億元、12.11億元。吉林銀行不良貸款率由2014年的1.04%上升至2019年的4.31%。截至2019年末,吉林銀行總資產約為3763.69億元。
在2018年7月,一個月內,吉林銀行接到瞭兩份來自監管層的大額罰單,合計被罰150萬元。7月10日,因為吉林銀行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吉林銀監局對吉林銀行罰款50萬元;7月30日,因存在虛假轉讓信貸資產, 吉林銀監局對吉林銀行罰款100萬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據裁判文書網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2015年,吉林銀行大連分行曾遭騙貸5.8億元。大連長波物流有限公司進行財務造假,在四年之間虛增利潤14億元,利用虛假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在吉林銀行大連分行獲取瞭5.8億元的銀行貸款,這筆貸款逾期未還,截至2018年10月,導致吉林銀行大連分行連本帶息至少損失瞭6.54億元。
2019年7月10日,吉林銀行大連分行因“未嚴格執行內控制度,貸款質量五級分類不準確,信貸資產質量嚴重不實”,被大連銀保監局罰款50萬元。
任內省委兩次巡視,被批“組織管理層公款打高爾夫”
察時局註意到,在張寶祥任內,吉林省委巡視組曾兩度巡視吉林銀行。
張寶祥就任吉林銀行一把手一年後,2015年10月9日至12月20日,吉林省委第三巡視組對吉林銀行開展巡視工作。次年2月巡視組向吉林銀行反饋專項巡視情況指出,吉林銀行存在的諸多問題,包括該行“行業信貸風險與廉政風險並存,一些分行高管存在利用職權為親友謀取私利等問題”。此外,“個別分行領導以成立‘私人銀行’提升經營素質為由,組織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公款打高爾夫球。有的分行領導大操大辦紅白喜事,借機斂財。有的利用職權為親友安排工作。”
彼時,張寶祥稱,將對巡視組反饋的問題要逐條進行梳理剖析,逐一找準問題癥結,逐項研究整改措施。三年之後,省委再次巡視,發現“整改不徹底”。
2019年4月1日至6月10日,吉林省委巡視組開展常規巡視,再度進駐吉林銀行。 當年8月,巡視組向吉林銀行反饋指出,“國有資產沒有實現保值增值,發展競爭力不強、後勁不足。”“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執紀問責寬松軟,黨員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問題仍然多發。上輪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
此次巡視後不到半年,張寶祥就落馬瞭。
張寶祥落馬近一年前,2018年12月,吉林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王安華在任上落馬,去年7月被雙開。
王安華可謂吉林銀行的“元老”,從吉林銀行2007年10月成立起,他就擔任吉林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2014年7月,張寶祥調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王安華就是他的副手,兩人共事4年多,如今先後落馬。吉林檢察機關去年8月對王安華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再早之前,吉林銀行還有原董事長田學仁也因為貪污受賄落馬。2013年11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田學仁受賄案一審宣判,認定田學仁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銀保監會:堅定穩妥查處重大金融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
張寶祥被雙開同日,11月24日,據陜西省紀委監委消息: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趙永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57歲的趙永軍,是陜西金融界的一位老將,在陜西金融系統工作33年,曾同時任陜西農信社、秦農農商行兩大金融機構的一把手。
據察時局不完全統計,年初以來已有10多名銀行高管相繼“落馬”,其中城商行、農商行高管占大多數,高管“落馬”牽出瞭一些中小銀行的管理漏洞,也讓其中意向上市的銀行前景堪憂。
11月19日下午,中國銀保監會黨委召開系統黨的建設高質量發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 會議指出,要在不斷凈化系統政治生態上有新突破,強化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進一步深化金融反腐,持之以恒加強作風建設。當前,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復雜,黨的建設還存在明顯不足。
會議要求,堅定穩妥查處重大金融風險背後的腐敗問題,深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鞏固,充分發揮巡視“利劍”作用,推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張寶祥簡歷
張寶祥,男,漢族,1964年7月出生,吉林柳河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1993年2月,任長春市工商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局長;
1998年8月,任長春市工商局寬城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0年12月,任長春市商業銀行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監事長;
2002年6月,任長春市商業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行長;
2006年1月,任長春市商業銀行黨委書記、行長;
2006年8月,任長春市南關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
2006年11月,任長春市南關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8年12月,任長春市寬城區委書記;
2013年3月,任吉林省政府外事辦公室(省僑務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
2014年7月,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
2019年11月,免去吉林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