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到瞭要麼結婚,要麼分手的年紀

我們都在不知不覺間到瞭要麼就結婚,要麼就分手的年紀。意識到這一點是在一場同學聚會上,在和同學閑聊中得知我們這群人裡面有人剛剛結束瞭一段長達九年的感情。在分手後,傢裡人立馬就給他安排瞭一場相親,而他也赴約瞭,在和相親對象處瞭幾個月後,覺得對方沒什麼問題就領瞭證,在場的同學都說這太快瞭,都還沒看清楚對方的人品是什麼樣的,就這樣草率的跟一個人結婚。而他卻淡淡地說:“我也不可能再跟另外一個人再談一場長達九年的愛情瞭”,這句話讓我唏噓瞭好久。

想起讀書的時候,可以暗戀一個人好幾年,會為瞭那個喜歡的人花一兩個月的時間織圍巾,為這份喜歡付出過得漫長而純粹,那時候總感覺機會很多,錯過瞭這次的機會,還有下一次。可二十歲之後的人生,就好像是被人按下瞭加速按鍵,一次的擦肩而過,對方就很有看見可能和別人牽手步入下一個人生的階段瞭。

原本還以為可以跟另一半慢慢的磨合瞭解,可是現實卻是父母在電話裡跟你說的那句:“二十六七生小孩是最好的,那你最遲要在二十五歲左右就要結婚瞭,現在也是時候該做準備瞭”。

所以啊,我也不想把這些緊迫感帶到倆人的感情裡,也知道這三年裡他對我也是很不錯的,但我仍然在思考著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他到底是計劃在我們倆人的未來,還是謀劃著在不久的將來離開我。可能我就是那種最求世俗幸福的人吧,所以才會那麼的想要跟眼前這個人共度那所謂的“餘生”,而且人本在不同的階段,渴望的東西也是不一樣的。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