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海上可再生能源,歐盟將“玩的更大”!

日前,據英國《衛報》等多傢外媒報道,為達到2050年“凈零排放”目標,歐盟委員會將出臺政策草案,設定未來30年內的海上風電目標。根據該目標, 未來30年裡,歐盟海上風電裝機將增加25倍,累計達到300吉瓦的水平 。對此,多傢行業機構認為,這一指導目標將“塑造”歐盟海上風電未來。

(文丨本報記者 李麗旻)

大力發展“海上可再生能源”

據歐洲媒體Euractiv報道,此次披露的政策草案顯示,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歐盟能源消費總量中的占比將在當前基礎上翻番,達到38%-40%的水平。其中, 發展“海上可再生能源”將是重點 。到2050年,歐盟計劃將海上風電裝機總量提升至300吉瓦,同時潮汐能、波浪能的應用也將有所擴大,屆時,波浪能等海洋能源應用規模將達到60吉瓦。

該政策草案還顯示,海上風電領域的快速增長預計需要增加7890億歐元的投資,同時也將在這一領域創造約6.2萬個工作崗位。不論是傳統的固定式海上風電還是新型浮式海上風電機組,都將獲得歐盟政策青睞。

此外, 歐盟還將對海上風電全產業鏈建設作出支持 ,不僅將推動零部件生產制造工業,同時也將推動岸上港口基礎設施的建設。

據悉,歐盟此次設定新的海上風電目標主要由德國推動。近日,德國已率先提高瞭本國海上風電裝機的目標,計劃到2030年,德國海上風電裝機達到20吉瓦;到2040年,完成40吉瓦的海上風電裝機。

歐盟在政策草案中強調,要進一步推動歐洲海上風電市場發展,並將加強國際合作,同時還將促進行業內確立相關規則標準。

積極推動區域內跨國合作

《衛報》指出,歐盟地區海上風電資源豐富,波羅的海、北海、地中海以及黑海區域的海上風電潛力都十分巨大。目前,包括英國在內,歐洲地區各國海上風電裝機總計為23吉瓦左右,風電場分佈於12個國傢,共有5047座並網的海上風機。其中,英國仍是歐洲最大的海上風電市場,同時,德國、丹麥、比利時以及荷蘭的海上風電現有裝機容量也相對較多。

在此背景下, 歐盟看準瞭更大規模的“跨國”風電市場 。

根據政策草案,歐盟委員會預計將提出一個正式法律框架,使歐盟國傢常見的“國傢內部較小規模的”海上風電場逐步轉化為“完全融合的”海上能源系統以及電網基礎設施”。

對於歐盟委員會此舉,歐洲風電行業機構WindEurope表示歡迎,並稱將進一步向行業發出呼籲,從而推動“解鎖”更多跨國海上能源應用項目。

據瞭解,截至目前,歐盟范圍內僅有一個跨國界的海上風電項目。該風電場名為Kriegers Flak,位於德國與丹麥之間,能夠為兩國提供清潔電力。然而,由於歐盟缺乏針對跨國界海上風電項目的相關法律規定,德國與丹麥目前仍是以“過渡條款”為框架共同運營這一風電場。

從目前披露的消息來看, 歐盟還計劃進一步打造海上風電招標市場 ,從而保證海上風電能夠順利整合進入歐盟電力市場。

業界期盼穩定政策

據瞭解,未來歐盟海上風電領域的投資將來自於多個渠道,其中包括歐盟各國疫情後的經濟復蘇刺激計劃以及公共募資等。另外,歐盟對於各國能源項目的援助指南計劃將於明年修訂完成,這一援助資金也可為歐盟各國的海上風電項目提供更多融資渠道。

然而,也有業內人士認為,由於涉及到邊界問題, 跨國界的海上風電項目實際操作中很可能存在各方協商不順、初始投資難以敲定等問題 ,這也為歐盟跨國界的海上風電場建設帶來隱憂。

WindEurope的公共事務主管Ivan Pineda認為,盡管歐盟已表示將積極推動海上風電並入歐盟電力市場,但這尚不能解決“混合”項目面臨的投資難題,在缺乏明確監管政策的情況下,此類海上風電項目在金融市場上的吸引力十分有限。

“我們需要確定一個政策框架來進行投資、運營以及合作,共同推動‘混合海上風電項目’的發展,而這些都需要在2021年前完成。” Ivan Pineda指出,“歐盟已經有不少類似的項目正在等待相關法規的出臺。根據當前歐盟地區的相關規定,與常規海上風電項目相比,‘混合’海上能源項目仍存在一定的劣勢。”

而在浮式風電領域,也有行業內人士呼籲,要推動浮式風電度電成本下降首先需要實現規模化發展,而在當前,浮式海上風電仍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需要更多的政策和資金扶持。

End 歡迎分享給你的朋友! 出品 | 中國能源報 責編 | 李慧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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