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離世,26歲妻子懷孕2個月,公婆要求生下孩子,別改嫁

蘇軾《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記夢》:

“夜來幽夢忽還鄉,小軒窗,正梳妝。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

古人情深,留下許多悼念伴侶的詩詞。蘇軾的這首《江城子》,更是被譽為“千古悼亡之首”。

納蘭性德的悼亡詞,也是名揚千古,例如《虞美人》:“背燈和月就花陰,已是十年蹤跡十年心。”

但我覺得,若論深情,還數歸有光這篇《項脊軒志》,尤其是文中最後一句:

“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

看似普通平常一句話,卻飽含深情,讓人讀完後,熱淚盈眶。

正如木心先生所說,從前車馬慢,一生隻夠愛一個人。古人的愛情,讓人心向往之,然而,在我們如今這個“快餐”年代裡,深情尤為稀缺。

01.丈夫意外離世,26歲妻子懷孕2個月

知乎上,有個熱門求助帖:

“結婚兩年,夫妻恩愛,但是老公上個月車禍突然去世,公婆想我留下孩子,我該怎麼辦?”

網友吳晨夕(化名)今年26歲,傢境優越,父親自營一傢工廠,母親在金融機構任職。

她和老公是通過相親認識,結婚將近2年,關系一直不錯。

婆傢的經濟條件更好,婚房是公婆出資購置。老公自身也很優秀,為人上進,原本兩人的生活很幸福,但飛來橫禍,老公不幸離世。

在老公葬禮結束後不久,晨夕發現自己懷孕2個月瞭。

原本傷心欲絕的公婆,得知後強烈要求晨夕生下孩子,他們願意承擔孩子未來所有的費用。

並且公婆還希望晨夕別改嫁,如果晨夕同意的話,他們會把全款的房子過戶給她。

公婆還說,老公的全部賠償金,也可以都給她;傢裡的全部財產,在他們百年之後,也全部由她肚子裡的孩子繼承。

晨夕很為難,首先她也舍不得自己未出生的孩子;其次,公婆以往對她一直都很好,如今公婆為瞭孩子的事,對她苦苦哀求。

尤其是婆婆,得知她有不要孩子的想法,差點給她跪下。

02.公婆要求生下孩子,別改嫁

但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來說,晨夕並不想留下孩子,因為她覺得自己才26歲,未來勢必要改嫁,如果有瞭孩子,會給她未來擇偶,增添一定的難度。

而且,她覺得自己是依附型性格,比較缺乏主見,習慣性依賴身邊的人,如果讓她不改嫁,單身一輩子,那是她完全不能接受的事。

關於要不要生下孩子的事,晨夕也和父母商量過。父母表示尊重她本人的意見。

公婆非常擔憂她不要孩子,還上門當著晨夕父母的面,反復地哀求她。

如今,公婆的底線是,希望她能生下孩子,如果真的想要改嫁,他們也不勉強。

晨夕不知道該怎麼辦,究竟是要為瞭自己後半生著想,還是要為兩個遭受喪子之痛的老人,留下他們唯一的念想?

說實話,剛剛看到求助帖的標題,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孩子留與不留,任何人都無權幹涉。

每個女人隻對老公負有責任和義務,老公不在瞭,她就隻需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可是,看完帖子內容後,我卻有些心寒。有句話說,古人重情,今人重利。確實有些道理。

03.古人重情,今人重利

作為晨夕來說,如果不要孩子,痛苦可以隨著時間的流逝而緩解、淡忘,重新開始新的生活,會相對容易得多。

如果留下孩子,雖然說經濟上足夠負擔,但我們都知道,養育一個孩子光有錢,是遠遠不夠的。

而且,孩子的存在,就意味著晨夕和老公過往的一切,時不時地會被喚醒。

作為公婆來說,剛剛經歷“白發人送黑發人”之痛的他們,晨夕肚子裡的孩子,無疑是他們的救命稻草,精神寄托。

正如晨夕所說,他們並沒有道德綁架,隻是想用豐厚的財產來誘惑,希望能拴住她。

可偏偏晨夕傢境也不差,金錢對她的誘惑力並不大。

其實,我覺得晨夕發這個求助帖出來,潛意識裡已經做瞭決定,她根本就不想要這個孩子。

她之所以發帖,隻是想要尋求認同,讓自己在做出選擇後,能夠心安理得。

晨夕在帖子的開頭說,和老公是一見鐘情,在帖子的最後卻說:

“我可能對我老公更多的,是依賴而不是愛,不是純粹意義上,那種海誓山盟至死不渝的愛。”

也就是說,她和老公不是真愛,兩人隻是相親認識,老公條件優越,正好符合她的條件,正好能夠讓她依賴。

既然不是真愛,如今人走茶涼,人死燈滅,她選擇不留下老公的遺腹子,並沒有虧欠誰。

04.人的本性,都是趨利避害的

實際上,兩人確實不是真愛。

如果真的夫妻恩愛,妻子怎麼會在丈夫剛離世一個多月時,就開始盤算著不要孩子,盤算著改嫁,盤算著各種利益。

就算是養貓養狗,兩年的感情,也足以讓你難過好一陣子……

正如薛兆豐教授所說,如今的婚姻就是合夥辦企業,既然是做生意,當然是利益當先。

所以,公婆和她講利益,希望用利益來籠絡她,達成目的;晨夕心裡也在盤算著自己的利益。

婚姻不在瞭,各自考慮各自的利益,這是無可厚非的,既然都是在講利益,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就好,何必興師動眾在網上發帖?

晨夕在猶豫什麼?

帖子下面有位網友的回答,或許能給出答案:

“人活天地間,所求的無非是心安兩字。午夜夢回,想想自己之前所做過的一切,不後悔不內疚就好瞭。畢竟騙過別人容易,騙過自己很難。”

有人說,這世界上活得最累的,就是那些良心被狗吃瞭一半的人。

想想也是,晨夕一邊想著孩子是累贅,會影響她以後追求幸福生活;一邊又對公婆的哀求心存憐憫。

同時,結婚才兩年,婚禮上那些至死不渝的誓言,還沒散盡。她無法做到完全拉下臉,放棄老公的骨肉,以及公婆的精神寄托。

其實,人的本性,都是趨利避害的,晨夕放棄孩子的行為,在如今這個深情稀缺的年代,隻是一種選擇,談不上對或錯。

05.人生須臾,凡事從心

她唯一做錯的是,既然都已經不想要孩子,為什麼要把懷孕的事,告訴公婆?

給人希望,又斷人念想,這樣的行為是非常殘忍的,尤其是對兩個剛剛失去兒子的老人來說。

無論如何,對晨夕來說,要不要孩子,她有絕對的決定權。

人生須臾,凡事從心。我認為晨夕隻需遵循自己的內心,不要被道德綁架,做出心有不甘的事。

時間蒼茫,未知的東西太多,誰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但我能確定的是,心有不甘的人,是無法收獲幸福的。

當然,生而為人,感情還是生命中最重要的,它能讓你的人生豐富、鮮活。

願你也能擁有豐富鮮活的人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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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