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虐死的山東女人的一生
01
“因無法懷孕,95後女子被丈夫、公公、婆婆虐打至死”……這是最近熱度很高的一則新聞。
出生於1997年的德州方莊村女孩方洋洋,由於精神缺陷和不孕,
自2018年7月份以來,其被丈夫、公公、婆婆多次以餓肚子、用木棍抽打、冬天在屋外罰站等方式虐待,最終在2019年1月31日死亡。
今年的1月22日,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稱,鑒於被告人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並且自願預交賠償金5萬元,決定從輕處罰。
一條鮮活的人命啊,僅僅因為“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交5萬賠償金”,就可以從輕處罰,草草瞭事?
更諷刺的是,禹城法院竟然以“被告人張某犯罪情節較輕,具有悔罪表現,無再犯危險,對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為由,決定適用緩刑。
人都被打死瞭,竟然還說“犯罪情節較輕”?
聯想到幾年前輝縣一名大學生,因為誤抓瞭國傢二級保護動物鴯鶓,就被判瞭十年半,
幺姐真的想問一句:難道人命還沒鳥命值錢嗎?
02
難以想象,在2020年的中國,還會有人把女性當做生育機器。
2016年農歷11月18,出生於方莊村的女孩方洋洋與張某結婚瞭。
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對方洋洋來說,婚姻埋葬的不是愛情,是她的命。
方洋洋的丈夫張某,傢庭條件很不好,
為瞭娶方某洋,張某的父母拿出瞭自己的全部積蓄3萬元後,又向別人借瞭10萬。
之所以這麼做,不過是為瞭讓方洋洋給自己兒子生孩子。
婚後,張某一傢在日常相處中發現,方洋洋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為瞭讓她生個孩子,張某一傢選擇忍耐。
2017年底,他們又發現方洋洋無法懷孕,便讓張某帶著方洋洋一起回娘傢要說法。
張某提起方洋洋不好懷孕一事時,方傢不承認,雙方還為此爭吵起來。
此後,張傢再也沒讓方洋洋回過娘傢,並且看方洋洋越來越不順眼。
方洋洋的公公張某林喜歡喝酒,自2018年秋天開始,喝完酒的張某林為瞭發泄不滿,經常毆打方洋洋,每次下手都不輕。
開始打方洋洋的時候她還會反抗,後來經常打罵,方洋洋害怕瞭就不敢反抗,隻是不停地說“別打我瞭,我聽話瞭”。
方洋洋的丈夫和婆婆也經常打她,但公公打的最多,不讓方洋洋吃飯也是他提議的。
到冬天,他們不僅打方洋洋,還推她出去罰站、凍她。
“有時候穿單鞋,有時候穿半棉的鞋,隔三差五罰一次,一站就是半個多小時。”
2019年1月31日早晨,方洋洋的公公婆婆讓她刷碗,她不願意,兩個人便一起打她。
方洋洋的公公還抓起她往地上磕,把她摔倒在地後,公公又拿起一根50厘米長、3厘米寬的木棍打瞭她一頓。
打完還拿剪子剪掉瞭她的頭發,之後又讓她在院子裡罰站。
站到上午10點左右,方洋洋的婆婆又讓她洗衣服,方洋洋拒絕後,再次遭到毒打。
下午4點開始,方洋洋就不停的說身上冷,到6點時已經呼吸異常瞭。
張傢人這才慌瞭神,趕緊打120 ,但等“120”急救人員趕到時,方洋洋已經離世瞭。
去世時,方洋洋已經由結婚前160多斤的體重,瘦到瞭60多斤。
要知道她可有176cm的身高啊,
可想而知,那半年裡她遭受瞭多少非人的待遇。
03
看完整個案件,幺姐的內心除瞭憤怒,還有無盡的悲傷。
因為這樣的事件,早就不是第一次發生。
2009年,王光宇虐殺董珊珊案中,董珊珊曾8次因為王光宇傢暴而報警,可依然逃不過被毒打、虐待的命運。
即便已經逃到千裡之外,王光宇依然把她綁回傢,打到全身沒有一塊好肉,打到多器官衰竭而死。
做出這麼殘忍的事,王光宇卻隻被判處6年半的有期徒刑。
2014年安慶宿松縣,一男子長期辱罵、毆打妻子,最終妻子不堪忍受喝農藥自盡,男子也才判有期徒刑4年。
這次的方洋洋案件,情節惡劣程度有過之而不及。
受害人方洋洋,不僅生前遭受虐待,死後還被蕩婦羞辱。
方洋洋的婆婆劉某英在供述過程中提到,她通過打聽方莊村的鄉親得知,方洋洋之前就和她村的男人亂搞,流過產。
他們實在氣不過,才開始虐待方洋洋。
言外之意:方洋洋作風有問題,被打死也活該。
且不說這是不是施暴者為瞭減輕罪責的說辭,退一萬步講,就算方洋洋真有過懷孕流產的經歷,也不是她的污點。
更何況受害者的性別弱勢、隱瞞、疏忽,統統不該被當做受到傷害的理由。
因為暴行本身,才是罪惡。
04
而這個案件中,最讓幺姐感到悲慘與無力的地方在於,
方洋洋的悲劇,幾乎從出生註定瞭。
根據媒體的報道情況來看,方洋洋的父親也十分貧窮,所以直到40多歲才娶瞭一個有精神疾病的妻子。
而他為什麼願意娶一位精神病患者,答案不言而喻——為瞭孩子。
可悲的是,有瞭方洋洋這個女兒後,他並沒有好好的愛她、保護她,反而在明知道她有精神問題的情況下,為瞭13萬的彩禮錢,把她嫁瞭出去。
方洋洋的婆傢在得知她智力遲緩且不好懷孕後,也想過離婚,可因為方洋洋的父親拒絕退還彩禮,雙方並未談攏。
之後的日子,方洋洋的婆傢便將對她和她父親的怨氣,一並發泄在瞭這個才23歲的女孩身上,生生要瞭她的命。
殘忍點說,方洋洋的一生,不過是她母親悲劇的延續。
更殘忍的是,這樣的悲劇,在一些重男輕女嚴重的偏遠鄉村,數不勝數。
不少光棍因為娶不起妻子,就花錢買有精神問題或智力遲緩的女子,充當生育機器。
因為這些女子基本沒有反抗能力,大都逃不過被虐待傷害或圈禁的命運。
那些基層法院,因為見的多瞭,也下意識的不把這些女子當人看,任由她們被踐踏、被蹂躪。
這次方洋洋的事件,也多虧被公眾發現,才有律師看到並主動幫她翻案。
合議庭審理過程中也認為一審程序違法,將發回重審。
而我們能做的,就是繼續關註這個事件,等待最終的判決結果。
相信,正義和法律,終將戰勝封建思想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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