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法很獨立的妹紙,如何面對兩千年的逼婚傳統?

最近,總有妹紙在耳邊哀怨被催婚催得慘絕人寰 ,每個未婚的姑娘,都是上輩子折翼的天使,要承受催婚無盡的壓力。

雖然,很多有想法很獨立的妹紙,態度是這樣。

但還是架不住七大姑八大姨,每個逢年過節以及生活日常的問候,甚至有些人看來,不結婚還上升到犯罪高度。

為什麼逼婚這個話題如此的嚴峻?為什麼未婚的妹紙們處境如此艱難?

其實,這個是有歷史遺留原因的。需要知道,催婚這個話題,是中華民族幾千年傳承下來的,我們還得從二千多年前說起——中國古代是“早婚國傢”按照《禮記》所規定的男女成年標準來理解,古代嫁娶年齡一般是男20歲、女15歲。

戰國:男20,女17

北周:男15,女13

唐:男15,女13

宋:男16,女14

明:男16,女14

清:男16,女14

據載,梁高祖的四女兒富陽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兒平原公主都是在11歲就出嫁瞭。

漢昭帝8歲繼位,娶瞭6歲的上官安女為皇後。對,8歲和6歲辣麼問題就來瞭:那要是過瞭法定婚齡還找不到另一半怎麼辦呢?

第一、罰錢

漢惠帝時,誰傢女兒15歲以上至20歲還沒有嫁人,罰款600錢;即使是開明的唐代——對於男子20歲以上,女孩15歲以上還沒有配對結婚的也要處罰。這樣看來,司馬相如拐跑卓文君就可以理解瞭,他是剩男,傢裡又窮,肯定交不起罰款,可見這則私奔的愛情故事也是被“剩”出來的。

第二,坐牢

南北朝時,如果女孩適齡不出嫁,傢裡人都要跟著坐牢!比如,《宋書·周朗傳》中明確說瞭,“女子十五不嫁,傢人坐之。”不結婚居然還要危及個人人身安全!

第三、強行結婚

而在晉代,如果女子到瞭一定年齡還沒有嫁人,官府就要強行給她找對象。

這樣的制度,還衍生出一個專門的公務員工種——官媒,就是官府負責解決“大齡未婚男女”婚姻配偶的專職人員,而且權力很大。

官媒通過強制手段,指定某女嫁某男、某男娶某女,實是一種分配婚姻,純是“拉女配”。

《晉書·武帝紀》載,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詔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意思是說,女孩子到17歲,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個“剩男”逼其出嫁。

這種強迫女子出嫁的初衷,雖然可能首先是出於增加社會人口的考慮,但在客觀上,卻是解決瞭不少光棍娶不到老婆的問題。

什麼?就是不肯接受國傢安排的婚姻?

沒關系,政府其實還會組織一些大型交友派對——比如仲春會!

春秋時期的“仲春會”就是一個典型的大派對,其主題是“奔”,意思是與所愛的人一起出去走走

據說,農歷三月三,上巳節的“踏青”習俗就是這麼來的…

什麼?這赤果果的相親會,就 是 不 想 去?那 你 慘 瞭 !《周禮》中寫得明明白白的:

“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

意思是,這項相親活動是由官方推動的,強制執行,如果到時有人不“奔”,不參加聚會,那就會受到處罰 !

為什麼古代非要這麼強制逼婚呢?有後人在考察大清時期東北婚姻狀況時寫道,“男女十三四歲即結婚,至二十歲以上方結婚者,俱為貧人。”為什麼許多大齡青年結婚晚?因為這些窮得成不瞭傢的人,特別是男人,導致瞭什麼個狀況?

有一部分,通過入宮脫貧致富:唐中宗時,太監總數增至3000名,被授七品以上者多達千人,玄宗時,宦官多而濫,僅四、五品者就在千人以上。

另外有些天性頑劣的貧男,成瞭唐宋時街頭的閑人、幫閑。“光棍”在明代並不是一個中性詞,專指這類閑人,又叫“逸夫”、“喇唬”、“打光棍”。

他們很多成為瞭無惡不作的地痞、無賴,危害社會治安。

在軍營裡,剩男太多導致軍心不穩。軍營也是一個龐大的剩男集中營,所以後世流行“當兵一年母豬變貂蟬”一說可以為證。這些剩男沒有機會也沒有錢解決個人傢庭問題,容易出現各種不良狀況~

另外,在古代,還有一些女子不成傢也許是因為被認為社會地位低:很多史學傢不承認中國有嚴格意義的西方奴隸制,但奴隸制長期存在卻是事實。奴隸是史上剩男剩女又一主力軍。

晉代石祟的婢女非但婚姻不能自主,生命也時有危險,他在酒席上居然以砍殺婢女為樂事。在唐元明都有明確規定主仆不可為婚。

好運氣的畢竟是少數,大部分奴隸過著“白發盈頭,猶是雙鬟婢子;青衣半世,然後隻影空房”的孤獨生活。

所以古代社會認為,“剩下的”都不是什麼好的,窮就算瞭,還會引起其它社會大問題

以上的這些,造成瞭這些大齡未婚男婦群體,被稱為“獨”,與“鰥寡孤”並列,是社會弱勢群體同時也是被同情和岐視的對象。

“男有室女有傢”,社會才能穩定和諧,人們才會好好過日子。

這種社會安全責任攤派到普通妹紙身上,就是你還不嫁人?你就是不愛國不愛傢不愛民族!必須強制給你找個人嫁瞭!

但是,古代堅持不婚又沒有出傢當尼姑的妹紙也是有的,約自明代中後期起,由於蠶絲業的興起,為女性提供瞭獨立謀生的機會,遂有女性把頭發像已婚婦一樣自行盤起,為“自梳女”,以示終生不嫁,也稱“馬姐”、“姑婆”,死後稱“凈女”。

在晚清至民國前期這種風氣達到高潮,如番禺南村一年之中女子出嫁不過數人,至1909年,甚至無一人出嫁。順德甚至還有“自梳女”博物館。

不過,現在社會已經和古代不一樣辣!

女性意識的覺醒,讓越來越多的妹紙都認為,不管有沒有男人,人生都可以enjoy。

而且女性有瞭獨立生存的經濟能力,可以不需要依靠男子在社會上生存,婚姻作為保障這種觀念已經越來越out瞭。雖然總是在與社會輿論作抗爭,但是事實是:·社會輿論也越來越站在女性這一邊——越來越多的社會輿論為大齡未婚女性發聲,支持女性保持自己的個性和婚戀觀,不管要不要愛情,要不要結婚,和誰結,早婚或晚婚。·不結婚就會坐牢的日子已經過去瞭,所以,不要太在意別人的眼光,每個人都有權力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隻要是自己心甘情願選擇的生活,都很好。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