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手後被要求返還86萬彩禮”事件:女方可別拿青春和貞潔說事

#分手後彩禮錢可以要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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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大傢一個問題:戀愛期間你們發的紅包禮物或者錢財什麼的,在分手後會返還給對方嗎?

在我看來是這樣的,戀愛期間如果是特別大額的紅包,成千上萬那種,必須得返還給對方。畢竟你們已經分手瞭,拿人傢錢算怎麼回事。另外還有戀愛期間以贈予為由給的大額錢財也應該歸還。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既然戀愛關系已破裂,兩個人之間的一些賬也該算清楚。

我們都知道退婚還要歸還給男方彩禮呢?該多少就多少,更何況是戀愛關系。

最近有一個社會熱點很值得關註,我第一次知道談戀愛要花這麼多錢的,也是大開眼界,原來真的有人為瞭所謂愛情會拿“真金白銀”去使勁砸。

事情是這樣的:2017年6月至2019年10月戀愛期間,杭州的俞先生陸陸續續通過微信給煙臺籍的女友徐女士發紅包40多個,加上購買寶馬車等花費,共計86萬多元。分手後,俞先生要求女方返還紅包和車輛未果,便一紙訴狀將徐女士告上瞭法庭。招遠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徐女士返還84萬多元,徐女士不服,遂上訴。然後上訴二審的結果,仍是維持原判。女方不服判決結果,表示將申請再審。

徐女士曾發聲說:“戀愛期間很多男的不就是這樣,喜歡女的就用錢去砸對方就好瞭。一共是80多萬二審法院認為就是是彩禮還有附條件的贈與,陸陸續續兩年多這種轉賬5200,特別有備註的這種都是彩禮。然後買車款是附條件的贈與。附什麼條件,應該是附結婚條件。那這個也不是成立的,因為婚姻是自由的。”

婚姻是自由的沒錯,可人傢當時給你買車的時候你別收啊。兩個人談戀愛期間,人傢給你買瞭一輛車,現如今戀愛崩瞭,這車也是可以該要回來。你都可以反口不想結婚,人傢買的車當然可以要回。

還有兩個人是戀愛關系,不是“包養關系”,大額的紅包這種超出一定份額也該返還。這些都沒有什麼好說的。

徐女士還接受采訪說:“特別特別的奇葩,我陪你兩年多,我的青春呢還有我的貞潔,這些都不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我跟你談戀愛是你自願給我的,現在憑什麼要啊。”

我覺得特別搞笑,既然你覺得你的青春和貞潔都不能用金錢來衡量,那麼你憑什麼拿人傢的錢財。小額的幾千塊幾萬也就算瞭,86萬算怎麼回事。你陪人傢兩年多這個時候談感情,拿人傢錢的時候又說是你自願給我的,是不是太過雙標瞭呢?

另外,既然兩個人是戀愛關系,就不要拿什麼青春和貞潔說事,男女平等,兩個人都有青春和時間的消耗,而不是你單方面的。戀愛期間的陪伴也屬於你情我願,但是錢財是另一碼事。既然戀愛關系不存在瞭,也不要占人傢的便宜,拿人傢錢財心裡不會不安嗎?

我覺得女方的行為是很掉價的,而且有點可恥。

這樣的事情鬧到法庭上,女方根本就站不住腳。因為你拿的就是人傢的,而且還有各種轉賬記錄,有什麼好說的。即便是在法律上,倘若是彩禮錢,兩個人關系不存在瞭也應該返還,合情合理。

購車款就更不用說瞭,人傢給你買的車人傢也有權利收回,你有什麼好為自己叫屈的。

既然拿青春和貞潔說事,就說明你跟他在一起是圖感情,兩個人既然圖感情就別想著占人傢的錢。多麼淺顯易懂的道理。分手瞭,戀愛期間花人傢多少錢,商量妥當該還就還,可別既當又立,這種行為很讓人為之不齒。

02

健康正常的戀愛關系,不會涉及到那麼多錢財

關於戀愛我一直覺得,能花多少錢,可能是我這個人太過單純和善良瞭吧。

我還記得自己跟先生談戀愛那會兒,我們倆網戀第一年,他給我買瞭個400塊的鞋子我都給記著。因為當時我還覺得挺不好意思的,他說要送我禮物可是我覺得連人傢面都沒見過,幹嘛收人傢的禮物。主要是當時我是個窮學生,實在是太窮瞭,礙於情面要瞭一雙鞋子。400塊,對於我而言當時可是天文數字。

我們倆奔現之前,先生花在我身上的錢我都一一找個小本記瞭起來。考研的復習資料費花瞭800,買鞋子400,我去看他的火車票來回600,等等。差不多有兩千多,我那時候想得很簡單,如果我們倆不成,最後分手瞭,該還人傢的錢要還,哪怕他不要也得還。

在我看來,既然是戀愛關系,也不能占人傢的便宜,這也是人之常情。如果拿瞭別人的錢財等於是什麼?就很不好聽瞭,兩個人談戀愛你情我願,談不上在感情上誰騙誰。

當然我們後來奔現成功瞭。

然後從網戀奔現成功到結束異地戀之後,我們就正式開啟瞭同城戀。我真心沒覺得談戀愛要花很多錢,當然可能是我太過省錢和為他考慮瞭。兩個人逛街,要是有件衣服特別貴我不會讓他買;我們約會也隻是看看電影,吃吃飯,吃飯也不會挑特別貴的,兩個人還吃過路邊攤。他給我買禮物,我也會給他送禮物,這是表達愛意的一種方式。對於那些所謂的大額錢財,從來都沒有過。即便是人傢願意給,你也未必敢拿,拿瞭算什麼?憑什麼要拿?既然不圖錢,為什麼要拿?

我那時候剛上班,工資不高,他心疼我還主動往我的錢包裡塞錢。塞的錢都不多,幾百那種。而我呢,體諒他的不容易,也覺得自己沒必要花那麼多,反而把錢都存瞭起來。三年過去瞭,我竟然也陸陸續續存瞭一兩萬。後來這些錢都成瞭房子的裝修款。

談戀愛我從來沒想過要從他身上得到過什麼,又或者占他什麼便宜。

我記得異地戀那會他還給我過一張信用卡,但是我拿著從來都沒用過。總覺得花他的錢自己心裡會不安,再加上別人掙錢也不易,你怎麼能花得心安理得。

我講自己的這個事情想給大傢說的是什麼?

健康正常的戀愛關系,不會涉及到大額錢財。即便是對方願意給你,你也未必會敢拿。另外敢拿的人多半心術不正,不是一個很好的擇偶對象。正常的戀愛關系,我們會為彼此考慮,而不是讓一方一直付出。你如果真的愛他,也會在錢財上為他考量,不會讓他過度超負荷支出。

03

自己經濟負擔重,找個男朋友靠一靠?

我在上大學的時候,因為傢裡邊條件不是很好,然後在經濟上聽窘困的。當時就有朋友建議我去談戀愛:你條件又不錯,找個男的靠一靠,這樣你也會有錢花。

我當時特別不理解,你要是不喜歡人傢,怎麼心安理得花人傢的錢,憑什麼要花?

所以我自始至終都沒有在大學裡面談戀愛,我寧願自己去掙錢也不想不喜歡人傢還占人傢的便宜。在我看來,沒有必要,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該說的要說清楚,而不是一邊假裝喜歡一邊花人傢的錢,那麼請問你把自己當什麼?

在我看來,這屬於女生自愛的一部分,更是一種自尊心。

我們繼續回到開篇的那個新聞。

談戀愛兩個人都得有付出,而不能一味的讓男方付出。女方假裝喜歡肆無忌憚的享受著人傢給的錢財,這在本質上就是一種欺騙感情和欺詐。男方意識到自己被騙瞭,再說瞭是大額的錢財,當然可以要的回。

我想給此類的女生一個忠告:若你拿戀愛和婚姻當成你眼前利益的收割,那麼你將什麼都不會得到,更不配讓他人真心對待。你也不會擁有幸福,拿所謂青春和貞潔抬高自己去說感情,其實很掉價。明擺著就是圖錢就不要提感情的事。自己都沒有真摯對待感情,把自己當商品,也終究會一無所獲。

有些便宜不能占,當還就還。

也給男人們提個醒:想找個好老婆,最主要的一個條件就是善良。善良的好女人會為你著想也值得你付出,而不是那種隻會對你說漂亮話讓你砸錢的。男人別圖色,太過圖色也會吃虧。一個女人明顯圖你錢你還往上使勁砸,我隻能說你也挺傻的。心裡有個底,要知道什麼樣的才是好女人,別整天隻有歪歪心思才會被壞女人給拿捏住。

自己也要走對路,切莫玩弄他人,懂得珍惜好女人。

今日話題:你怎麼評價這個事,你覺得女方該還錢嗎?歡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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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