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復婚吧,我給你30萬彩禮”,前妻:已經再婚的人,請自重
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註』,你就是我的人瞭。
01
如果每個人在做人做事的時候,不讓自己喪失理智,保持冷靜用心做人做事,都可以活出很好的樣子。
換句話說,很多人活得不好,是因為做人的時候不夠冷靜,做事的時候喪失理智,總是讓感性先行,總是讓情緒主導自己的人生,這樣真的很不好。
就拿對待愛情的態度來說,如果你能做好自己,如果你能冷靜一點去選擇愛情,你一定可以遇到讓自己滿意的愛情,即便沒有愛情的時候,你也可以活得很好。
反過來講,如果你做不好自己,選擇愛情的時候很沖動,很盲目,就很難遇到讓自己滿意的愛情,即便你能遇到你喜歡的人,也很難被對方喜歡。
關於愛情,我們都很明確自己喜歡什麼樣的人,或者具體到自己喜歡哪個人,但是,有很多人隻盯著這一點去看,不去換位思考去想別人為什麼不喜歡自己,無法把這些思路理順的人,總是不幸福。
02
我們之前有講過一個案例,說一個男人再婚以後還留戀前妻,為瞭能跟前妻復婚,不惜偷走再婚妻子的20萬陪嫁給前妻,結果卻賠瞭夫人又折兵。
這樣的人,就是喪失理智的人,活得不夠冷靜的人,他一直都沒有去想前妻為什麼跟他離婚,以及前妻為什麼不喜歡他,他隻確定自己深愛著前妻,無論如何要在一起。
即便是平日裡看起來很溫和的人,因為愛情喪失理智瞭,也往往會做出強人所難的事。在這些人看來,我喜歡你,你沒有理由不喜歡我,就算不喜歡我,我那麼喜歡你,你也應該因為感動而喜歡我。
這種人的思路乍一聽之下沒問題,但設身處地去想一下,如果有個人喜歡你,你卻不喜歡他,甚至討厭他,他強人所難說你應該因為他喜歡你而喜歡他,從而纏著你不放,你會因此喜歡他嗎?
你肯定不會,因為這種情況下開始的愛情,隻是你成全瞭他,他並沒有成全你,最後留給你的隻有委屈。
昨天偶然刷到夏莫姐姐的一篇文章,說,糾纏你的人,其實才是真心愛過你的人。
莫姐的措辭很嚴謹,說的是“愛過你的人”。我認同這種說法,用我們前面所講的道理來詮釋就是:糾纏你的人,從他的角度來說,是確定愛你的。但是,既然牽扯到瞭糾纏,說明你不愛他,兩個人無法同時去愛,愛情就不不適合開始,開始瞭也會很快結束。
03
上面那種感情,璨姐經歷過,她跟前夫阿哲的那段婚姻,可以說是一念之間鑄成的大錯。
當初兩個人相親以後,阿哲對她展開追求的時候,她就很明確自己不喜歡他,更談不上愛,除瞭他的長相,身高等外在條件無法讓自己滿意之外,她感覺兩個人幾乎沒有可以聊的話題,即便阿哲總是拋出話題,但是顯得很刻意,就連聊天都很累。
她拒絕過阿哲一次又一次,但阿哲卻一直死纏爛打,最後她一時心軟接受瞭他,就有瞭後來的婚姻,但並沒有持續太久。
這就像人在十字路口時,因為一念之差選擇瞭一條錯的路一樣,走瞭那條路之後才發現自己走錯瞭,肯定不應該繼續走下去,肯定要退回來去走對的路。
璨姐說,雖然她堅持要離婚,堅持要退出,對阿哲不公平,會傷害到他,但她不想再心軟瞭,否則就會一錯再錯,一輩子都不得安生。
讓她沒想到的是,即便兩個人離婚瞭,阿哲依然糾纏不放,即便他後來再婚瞭,還在留戀她,還在心心念念想跟她復婚,接著就做出瞭我們前面提到的那種事,要求璨姐跟他復婚,說會給璨姐30萬彩禮,璨姐問他哪裡來的錢,他說那是再婚妻子的陪嫁。
璨姐這一次的拒絕,比以往都要嚴厲:
『已經再婚的人,請你自重!我知道你愛我,但我不愛你,不想成全別人委屈自己。你可以說我自私,但你非要纏著我不放要復婚,你就不自私嗎?既然我們結瞭婚又離婚,那就不適合復婚,最關鍵的是,你已經再婚瞭,你為什麼就不能把你的心思放在你老婆身上?為什麼非要愛我這個不愛你的人?你可以說你癡情,但你這樣的癡情有何意義?你這輩子註定無法再得到我,你倒不如好好珍惜你的妻子,從今以後跟她在一起好好過日子。』
04
璨姐除瞭之前一念之差跟阿哲結婚是犯錯之外,其他時候,她說的每一句話都沒有錯。
愛她的人她不愛,就是不想在一起,那就隻能拒絕,用她的話來說就是,“我已經因為一念之差錯過一次,我不能一錯再錯,我不會允許自己再心軟,不會再讓自己因為男人對我糾纏不清就委屈自己和他在一起。我不想跟不愛的人在一起,這是我非常明確的一種態度,如果我連這種態度都無法堅持,我活著還有什麼意義?我必須做個薄情的人,必須拒絕我不愛的人,我的餘生才會幸福!”
而相比之下,她的前夫阿哲就一直在犯錯。
當初他的世界中隻有璨姐的時候,他的愛可以說是真的,但是,愛他的人不愛他,他還一直死纏爛打,就錯瞭。對待愛情,不該是這樣的態度,既不尊重別人,也不尊重自己,就算死纏爛打到最後面前開始瞭愛情,也註定會失去。換句話說,你所付出的一切都是徒勞,結果證明你的付出沒有意義,就是錯的。
之後他都已經再婚瞭還在留戀不愛他的前妻,甚至妄圖犧牲自己的再婚妻子跟前妻復婚,這更是大錯特錯,一來對自己不負責任,二來背叛瞭婚姻。
所以說,愛雖然很容易定義,很容易確定你愛不愛一個人,但涉及到愛情和婚姻的時候,都要把“相互”一詞放在心中,因為愛情和婚姻都不是你一個人可以決定的事,因為結婚不是買菜,不是你喜歡那個買哪個就行。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這就是最明確的拒絕,你最應該做的是放手,去尋找跟你相愛的人,而不是繼續糾纏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