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要求商傢二選一或構成限定交易行為

互聯網平臺反壟斷指南要來瞭[平臺要求商傢二選一或構成限定交易行為]1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中提到,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平臺經濟領域經營者,可能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無正當理由對交易相對人進行限定交易,排除、限制市場競爭。分析是否構成限定交易行為,可以考慮以下因素:(一)要求交易相對人在競爭性平臺間進行“二選一”或者其他具有相同效果的行為;(二)限定交易相對人與其進行獨傢交易;(三)限定交易相對人隻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四)限定交易相對人不得與特定經營者進行交易。(謝藝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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