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聖公主為啥寧”下嫁”九頭蟲,也不選小白龍?你看九頭蟲啥出身

對於西遊記,大傢印象最深的肯定不是西遊記原著,而是八六版西遊記的電視劇,不知道是多少人的青春與童年。的確,八六版西遊記是一部成功的電視劇,但在某些劇情方面還是與原著存在著許多不同的地方

而這些不同我們不能否定他,因為電視劇上映要考慮到過審、受眾等問題,是無可厚非的選擇。但這都影響不瞭我們對八六版西遊記電視劇的喜愛。

今天要探討的一個話題在八六版西遊記與西遊記原著中便有不同之處,那就是萬聖公主為何要拋棄小白龍,而選擇瞭”下嫁”九頭蟲這妖怪?

這小白龍與萬聖公主在西遊記原著中並沒有任何關系,首先這萬聖公主出現在西遊記後期的故事篇章中,那時的小白龍早已經接受瞭觀世音菩薩的點化,成為瞭唐僧的腳力。

其次縱觀整部西遊記原著,小白龍自述包括他人描述的身世,隻有小白龍曾是西海龍王之子,因為燒毀瞭天庭賞賜的夜明珠而被龍王大義滅親告上瞭天庭,後被判瞭死罪這一說法,也並無萬聖公主的身影。

而在八六版西遊記中,萬聖公主、小白龍與九頭蟲之間貌似具有”三角戀的關系”,電視劇中的大體情節便是這萬聖公主拋棄瞭本已經定好婚事德小海龍,選擇嫁給瞭九頭蟲。

這樣看來的確是存在著很大的差距,但畢竟都是西遊故事,今天不妨用原著中的一些蛛絲馬跡,來探究一下吧!

小白龍的身世地位差

由於古代人對於降雨之事缺少客觀的認識,多是依賴於祈求等虛無飄渺的方式,所以在中國古代有許多地方存在著龍王廟,供奉著龍王,因為在人們的印象中,龍王掌管著人間降水的大事,算得上掌有重權,而且作為神仙,龍王的地位是凡人可望不可及的存在。

但在西遊記的設定中,龍族簡直就是神仙層面最底層的存在。西遊記中有不少關於龍族的情節,今天就來細數一下,西遊記中那些龍族的悲慘遭遇吧!

在西遊記先期出現瞭兩個比較慘的龍族人物,一個是涇河龍王,他因為與一算命先生賭氣,亂用職權,改變瞭降雨的數量,違抗瞭玉帝定下的天條,從而被魏征殺掉瞭。

另一個則是小白龍,前文也講到瞭,小白龍是被自己的父親告上瞭天庭,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那,俗話說虎毒不食子,我想大概率是因為龍族地位實在太低,如果燒毀夜明珠被天庭知道恐怕整個西海的龍族都自身難保,所以,西海龍王也隻能忍痛割愛,將自己的兒子告上天庭!

在西遊記後期,在孫悟空與牛魔王對戰,牛魔王帶著自己的坐騎出場,而這個坐騎便是避水金睛獸,也是龍族的一種。

在獅駝嶺故事中出現的金翅大鵬雕實力高強,描述這金翅大鵬鳥以吃龍為主,基本頓頓不離龍,往往都是吃一條大龍,輔以五百條小龍。

盤點完這些龍族的悲慘遭遇,我們就能看出,龍族自身難保、充當政治的犧牲品、被妖怪當做坐騎、任意食用,足以可見,龍族的地位實在是很低的。所以說小白龍的地位也是很低的。

九頭蟲身世地位較高

相比之下九頭蟲的地位就高出瞭一些。在原著第六十三回中,原文這樣描述九頭蟲:兩腳得腳尖如同尖鉤,生有九個頭顱。擁有翅膀善於飛行,即使是大鵬也沒有他般力氣;眼多閃灼幌金光,氣質非凡般鳥類所能比擬。其中的”大鵬無他力氣”便足以證明九頭蟲並非凡輩。

在中國各種古代神話傳說的故事記載中,隻有兩種九個頭的妖怪,那便是九鳳與九嬰,相比之下這九頭蟲屬於鳥類更接近於九鳳,可能九鳳同屬於鳳凰!

而在西遊記的設定之中,鳳凰的身份地位可並不一般。

原著第七十七回中,如來佛祖曾經這樣說道:混沌初開之時,天地眾的萬物分為飛禽走獸,走獸以麒麟為首,飛禽以鳳凰為首。鳳凰偶得交合,生下瞭孔雀與大鵬。足以可見鳳凰的地位屬於飛禽中的頂層人物,那這樣算來這九頭蟲的地位也是很高的。

雖然小白龍屬於神仙,這九頭蟲屬於妖怪,但是有一句話叫做寧做雞頭不做鳳尾,所以這萬聖公主很有可能會選擇地位身世較高的九頭蟲,放棄地位身份較低的小白龍!

萬聖公主能選擇九頭蟲,是因為她與九頭蟲屬於同一類人

在原著第六十二回中,孫悟空捉到兩個妖怪,這兩個妖怪這樣說道:萬聖龍王有一女兒,名叫萬聖公主。萬聖公主天生麗質,招來瞭九頭蟲當做駙馬,神通廣大。

前年這萬聖龍王與九頭蟲聯合來到此地,施法下瞭一場血雨,趁機偷走瞭佛寶舍利子。萬聖公主又去到天庭中的凌霄寶殿,偷瞭王母娘娘的靈芝草,放置在潭底下,金光霞彩,晝夜光明。

原來這佛塔中的舍利子是讓萬聖龍王聯手九頭蟲一起偷走瞭!

這偷走瞭也便罷,萬聖龍王的女兒萬聖公主居然膽大包天地偷走瞭王母娘娘的就業靈芝草!真可謂老鼠的兒子會打洞,足以看出這萬聖龍王與萬聖公主和九頭蟲都屬於同一類人!

反觀西海龍王,小白龍僅僅是燒毀瞭天庭上次的夜明珠便大義滅親,這足以看出兩個傢庭的傢風之別,所以即使是萬聖公主選擇樂小白龍,估計西海龍王也不會選擇這萬聖公主吧!

不是一傢人不進一傢門,這萬聖公主沒能選擇小白龍未嘗不是一件壞事。婚姻乃人生大事,對於擇偶對象的選擇一定要倍加謹慎,尤其是對方的傢世、身世問題,會對人的心理、行為產生一輩子的影響。

當今社會離婚率逐漸升高,便是許多人被愛情的激情沖昏瞭頭腦,有的甚至認識三五天便閃婚,不是說不可取,但風險確實是很大!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