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五十歲,才明白一生不該為丈夫和為子女而活

/夏莫

01、前言

人生,就好比是一場戲一生隻演繹一次,開心或悲傷都需要由你一人承擔。

女人有瞭婚姻後,是妻子亦是母親,傢裡的一切都需要她來打點,似乎沒有自由的空間。

曾經的光鮮亮麗被柴米油鹽的生活掩埋瞭,女人再也沒有時間和精力來收拾打扮自己,全身心投入傢庭,可這一切並不一定能得到回報。

女人為丈夫和孩子奉獻瞭自己的青春,辛苦勞累,可沒人體諒她的辛勞。年過半百,才發現一切都不那麼如意。註重的親情和愛情,根本給不瞭,她想要的溫暖。

活到五十歲,開始與自己和解,才明白人這一生,不曾好好愛過自己。

伏爾泰說過“自愛是我們必須珍藏的工具。它好像是人類所需要的永恒的備用品;——它十分必要,十分可貴,它帶給我們歡樂。因此,我們一定要珍藏之。”

女人,忙忙碌碌半輩子,才發現沒有真正的為自己活過。愛情和親情根本無法成為人生的全部事與願違,人生不盡歡。

02、為丈夫而活,人生失去瞭方向

朱耀燮說:在愛情方面,女人可能是很堅強的,也可能是很懦弱的。要麼是愛別人,要麼是接受別人的愛,一旦陷入情網之後,就是有人命令她朝火裡鉆,她也會心甘情願服從的。

女人面對愛情總是容易迷失自我,為愛付出,為愛降低自己的原則和底線,為愛而守護他人,忽視自我。

在許多傢庭裡,女人結婚後,便會成為傢庭主婦,成為丈夫背後的女人,男主外女主內,分工明確

女人在傢辛苦操勞,為丈夫孩子準備好可口的晚餐,為他打理好一切。哪怕是丈夫需要錢投資事業,女人也會為瞭丈夫而活,為愛拿出自己僅有的積蓄。

丈夫不喜歡女人一天到晚的追問行蹤,女人便慢慢變得不再追問。丈夫不喜歡女人做的飯菜,女人便開始學他愛吃的口味做菜……

為丈夫而活的女人,沒有自我,早已失去瞭人生的方向。

女人把自己的一切都給瞭婚姻,太過於依賴自己的丈夫,沒有同行的夥伴,沒有談心的朋友,有的隻是丈夫一人

漸漸地,女人早已失去瞭自己的人生,沒有自我,為丈夫而活,隻會讓女人更加卑微,失去被愛的資格。

03、為子女而活的人,失去瞭寄托。

孩子就像是母親的軟肋,總是無法放下那份牽掛,擔心他吃不飽、穿不暖。

當婚姻不幸福時,女人容易把孩子當成精神寄托,容易為子女而活,把孩子當成自己的“事業”。

子女上什麼樣的大學,做什麼樣的事業,和什麼樣的人結婚,母親總是有操不完的心。然而,孩子終會長大,也會離開父母的身邊,有自己的生活。

艾君說:母愛是偉大的,偉大的母愛是通過生活中的小事坦然反映出來;母愛是無私的,無私的母愛是因為母親把自己的所有都奉獻給瞭孩子;母愛是真摯的,真摯的母愛是在母親的叮嚀、嘮叨牽掛中自然地流露出來。

為子女而活的孩子長大的那一刻,她便失去瞭精神的寄托,晚年的生活空虛不已。

孩子是父母的一切,可並不代表女人的生命裡隻有孩子。

如此,女人到瞭晚年時會感到很空虛,自己忙裡忙外卻得不到孩子的關註,有的隻是孩子一次次的抱怨。

沒有瞭精神寄托,女人會感到生活變得無趣、寂寞。人生沒有重來,女人要懂得為自己而活,讓自己的生活變得充實而有趣,而不是隻顧著為他人而活。

04、人到五十歲,學會愛自己

人生百態,每個人的人生都是不一樣,我們不需要去評價別人的人生,但要懂得如何去愛自己。

女人可以依賴一個人,但不能完全依靠一個人

男人可能會變心,孩子也可能會不孝順,不要把自己所有的精力與心血都放在傢人身上,適當地為自己思考:是不是值得用一生“供養”?

人到五十歲,人生過去瞭一大半,學會為自己而活吧。

哈利法克斯說過“自我熱愛遠非缺點,這種定義是恰當的。一個懂得恰如其分地熱愛自己的人,一定能恰如其分地做好其他一切事情。”

女人到五十歲的年紀,早已不是曾經的那個純情少女,容顏已逝,皮膚開始松弛,身體也會大不如前

人到五十歲,女人要學會好好保養自己,學會愛自己,為自己的未來去做打算也為時不晚。

女人如水,學會像水一般純凈,去尋找那個生活中隱藏的光芒,你會發現不一樣的自己。

愛自己,你才能活得更舒坦、更快樂。

05、結束語

陳果說過“基於人性的平等自己愛自己自愛:對自我的性格、發展的認可是關愛他人的基礎。知道什麼對自己是好的,才會知道什麼對別人是好的人人平等,包括我在內。

人生百味,紛雜的世界熱鬧喧囂,每個人都有著對未來的憧憬,對美好的渴望,但常常事與願違

女人為丈夫、為孩子而活,終究得不到想要的幸福。

面對愛情和親情,女人總是會輕易地就“賦予”自己很大的權力,為所愛的人付出,導致自己背負著巨大的壓力,明明不值得考慮的事,仍舊要讓自己陷入迷茫。

女人活到五十歲,才明白一生最該為一人而活:那個人,就是自己。

人生短暫,女人要適當地為自己考慮,而不是將自己的一切都交給丈夫和子女,學會自愛,學會愛自己。

“人生須盡歡”,女人唯有愛自己才能看見那個發光發亮的自己。

-END-

今日話題:

人到五十歲,你有勇氣為自己而活嗎?

歡迎留言討論。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