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你越是愛一個人,就越會感到“害怕”

曾看過這樣一則小故事:男孩的原生傢庭很糟糕,他的父母不是在爭吵,就是在爭吵的路上,他在大人的婚姻裡能夠看到的隻是失望痛苦。

成年以後他喜歡上瞭一個女孩,很喜歡。

在相處一段時間後,他始終沒有表白,對於該如何維持這段關系他始終不知如何對待。他害怕投身於一段感情,一次約會後兩人各自回傢,在回傢的路上,女孩收到男生的短信:“其實我不相信愛情。”

女孩心裡咯噔一下,以為還沒開始就要結束瞭,但隨即男孩又發過來一條“但我相信你。”

對男孩來說,愛是想伸出又縮回的手,當他真的愛上一個人的時候,荷爾蒙激生的同時還伴隨著無法言說的害怕。

這樣的情況並非個例,而是當今社會的普遍現狀,我們渴望愛情,渴望愛與被愛,卻在愛情來臨的時候,害怕又下意識地拒絕。

網友丸子說:害怕那種情意綿綿和深情款款,被柴米油鹽消磨成嫌棄。

也有人說,一旦愛上一個人,我所有的猜忌、恐慌、計較都會跑出來,瘋狂地撲向愛人,沒辦法說服自己,不是不想戀愛,隻是害怕那個固執的自己

說到底我們害怕的不是愛上一個人,而害怕這份炙熱沒有好的結果,我們害怕的是愛上一個人然後又失去。

因為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我們內心深處的很多情緒便不管不顧地沖出來,它在一定程度上會摧殘原本純潔的愛情。

有句話說:“年少的時候不要遇見太驚艷的人。”因為你一旦擁有過愛情帶來的極致感受,就很難再去接受普通的愛情,餘生寧願孤獨也不願意將就,渴望能一生都持有這種溫情。

遍體鱗傷的我們在再次遇到愛情的時候,本能的退縮糾結,想要把自己藏起來。

馬爾克斯在《百年孤獨》裡說:“生命中所有經歷過的絢爛,終究要用寂寞償還的。”

相愛的時候有多濃烈,離別的時候就有多心痛,所以很多人選擇拒絕愛情,不是不愛,而是害怕失去,而且愛得越深,這種恐懼感越濃烈。

可是追尋愛情總是會受傷的,那些受過的傷對每個心靈的影響,就像是劃在手臂上的一道口子。即便傷口已經愈合瞭,但那道疤痕依舊存在,它時刻提醒著你不要犯傻,不要沖動,不要讓自己再一次狼狽不堪。

愛上一個人的時候,心裡總是會泛起陣陣恐懼,害怕得到他,也害怕失去他。

其實這種心理的背後是因為我們害怕改變現狀。恐懼源於無知,因為我們不知道,自己愛上的這個人,對自己的愛會作何反應。

《心經》上說: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

心裡如果沒有掛念的事,就不會害怕。

愛情特別不講道理,我們喜歡的一個人的時候,會不由自主地牽掛他,想他在什麼地方做什麼,會不會餓冷困乏,會不會和別的異性在一起?

因為心裡牽掛所以害怕,害怕相應地就要做一些行動,但人在潛意識裡其實很懶於改變的,安於現狀是每個人基因裡自帶的東西。

張愛玲說:“生在這世上,沒有一樣感情不是千瘡百孔的。”

如果我們因為害怕而不去尋找愛情,得過且過,的確可以保護自己不受傷,但同時也失去瞭享受愛情的概率。

玫瑰總伴隨著尖刺,想擁有玫瑰的艷麗,就要承受可能會被刺傷的可能。想要擁有愛情,害怕是必然的,因為害怕一切美好如泡沫般轉瞬即逝。

但是愛情會給我們身上留下美好的部分,好的愛情能夠讓一個人在性格、對世界的感知、都獲得一定程度的升華,讓一個人的人格完整。

不要總是習慣等待,單純的等待並不會讓一個人有幸福的體驗,反而容易在漫長的歲月中滋生怨念,在等待中錯過本可以幸福的幸福。

愛情等不來的,與其害怕,不如在最開始的時候做好心理準備,喜歡任何事物最不痛苦的方法,就是意識到自己終將失去它。

別懦弱,喜歡一個人就要大聲說出來,不要等到斯人已去,繁華不在,那時後悔遺憾都已經來不及瞭。

愛情的本相並不是曇花一現,優質的愛情是長久療愈,是找到瞭另一個自己,讓另一個自己陪伴慰藉自己,如果你因為害怕而不行動,是會錯過的。

Da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