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個14歲的小情人,妻子暴怒拔出剪刀:她嘲笑我拴不住男人

談及”婚姻破裂”、”第三者插足”,幾乎沒有人會認為第三者是一個”女孩”。然而最近山東警方破獲的一起命案中,原配在暴怒之下殺害的第三者——司鳳群就是一個當時僅有14歲的女孩。

1995年,年僅14歲的司鳳群與葛鳳環的丈夫劉文林發展瞭一段不正當男女關系。原配葛鳳環根據消息找到瞭司鳳群。然而,司鳳群卻不以為意,反而嘲笑葛鳳環無法留住丈夫的心。一怒之下,葛鳳環用剪刀刺向瞭司鳳群……逃亡25年後,警方最終抓獲瞭葛鳳環。

葛鳳環結束瞭自己25年的茍且偷生,等待她的將會是法律的嚴懲。25年間,葛鳳環都沒有回過傢,父母因包庇罪坐牢,親哥哥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不會原諒她……或許這也正是冥冥之中的天意,讓兇手以自己和傢人的人生作為代價。葛鳳環的個人命運固然充滿瞭悲劇色彩,然而,得到這樣的結果隻能算是罪有應得。

至於本案中的被害者,司鳳群的生命永遠定格在14歲那年。但很顯然,花季少女的慘死的確令人同情,不過司鳳群卻不能算作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完美受害者”。14歲,正是天真爛漫的年紀,對感情也知之甚少,而司鳳群卻已經成為瞭一個令人不齒的”小三”,且大有引以為傲的意思。如果她沒有與劉文林有染,或者她聽瞭葛鳳環的警告,又或者她沒有說出那樣的嘲諷……情況可能都不會是現在這樣。

當然,我們不能夠以”受害者有罪論”的思維方式來評述司鳳群的一生,她始終還是這起案件的受害者,也是最令人同情的一方。不過,我們卻可以從這起案子入手,思考如何避免這樣的慘劇再次發生。

對於孩子們來說,什麼樣的感情才能稱得上”愛”?這樣的界定是很模糊的,或許也正是為什麼司鳳群會在14歲的稚齡就作為第三者插足瞭別人的婚姻。如果司鳳群對”愛”的定義是在世俗社會的道德標準和社會的基礎法律下的,那麼也許就不會發生這一案瞭。

這不得不讓我們重視起對孩子們在價值觀和愛情觀方面的教育,這樣的教育或許比性教育應該更早提上日程。對於孩子們來說,很可能僅僅因為一個人”對我好”,就選擇依賴這個人,而對方則有可能利用孩子們的這份純潔和懵懂來達到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這也同樣是很多強奸、誘拐案發生的緣由。如此一來,盡早對青少年兒童進行價值觀、愛情觀教育就十分必要,當孩子們能夠區分這些不同的情感,或許就能避免步司鳳群的後塵。

加之在現在這樣的互聯網時代,一切事物的節奏都在變快,孩子們也相比於25年前更早接觸到社會上混雜的信息,對青少年兒童的相關教育有助於幫助他們在早期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從而避免孩子們走上錯誤的道路,也能讓社會免於為錯誤行為負擔更沉重的負面影響。如果不能夠在年齡尚小時就做好相關的教育,孩子或許會從司鳳群這樣的受害者轉變為葛鳳環這樣的加害者也未可知。

一個悲劇的發生必然有其原因,對於已經去世的司鳳群,我們隻能表示惋惜,並希望法律最終能夠懲治兇手葛鳳環。而我們更需要做的是吸取教訓,不要讓更多的孩子誤入歧途。這就需要我們更加重視孩子們的身心健康,幫助孩子們在更早的時候就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從而避免重蹈覆轍。

David: